江长歌压根就不去理他,黎材这家伙实在太贱了,至于贱到什么程度……可以说是和自己简直不分上下。而且江长歌总是隐隐地有种感觉:每当两人相遇时,就会发生某种微妙的反应,总感觉要擦出什么特别的火花。
这让他很不自在,自己一个人的贱还在可控制范围内,而他们两个在一起时,就像喝醉酒的老司机飙车,总感觉下一秒就要失控。
再者说了,他的秘密实在是太多,而这些秘密是绝对不能泄露的,还有他藏在心里的目标,这些又岂能和外人道哉?既然如此,他又何必要浪费那口舌。
他没有回头理会黎材,直接走进传送阵,传送阵光华如水般再次流动起来,熟悉的感觉再次袭来,片刻后光华止住,江长歌迈步走出传送阵,发现自己已然回到了之前那个凉亭前的小广场上。
凉亭建在小广场的旁边,广场上有着一颗高大的古树,古树粗壮,得数人才环抱得过来,这个广场也几乎被它占据了一小半的空间。
此时的广场上零零星星地并没有多少人。相比之下,这些人算是动作快的,大多数人应该还在石盘那儿和亲人告别而没有回来。
江长歌环望四周,凉亭中并没有看到陈晴空和之前的那位体格壮硕的二长老,石桌上的那副茶具也消失不见了,不知道他们二人到哪里去了。
“道友!”
江长歌正想着,一个浑厚粗犷的声音在他的身后忽然响起,江长歌回头看去,发现不远处慕斯正在向自己招着手地跑了过来。
“哎?慕斯,我记得你是一个人过来的啊,你怎么也跑出去了?难不成外面也有朋友来送你?”江长歌笑呵呵地问道。
慕斯脸色通红,他连连摆手,到了江长歌跟前先是大口喘息了一会儿,这才哼哼着说道:“不……不是,呼~我,我刚才去外面是因为它。”
说着,慕斯掀开上身怀襟的衣服,用他那胡萝卜般粗的大手指了指怀里的哈士奇。
这小家伙应该是睡着了,此时正蜷缩成了一团,毛茸茸的看起来像个毛线团似的,特别可爱。
“它?它怎么了?”江长歌不解,有些纳闷地问道,他看着这个小家伙,隐约感觉它现在的体格似乎要比之前更壮硕了些许。
“嗨,还不是这几天在幻境里咱们的伙食实在是太好了,这给它惯的,顿顿不是肉包子就是大骨头,再加上这小家伙也不挑食,基本是来什么就吃什么,你看,这才几天,它都胖了一圈了!”
江长歌伸出手来轻轻抚摸着小家伙地身子,微微点头,然后却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摇了摇头说道:“虽然还看不出它到底是什么品种来,可现在正是小家伙长身体的关键时刻,能吃是好事儿嘛,以后长成一个威武雄壮的大个子,你就偷着乐吧!”
“嘿,能吃也就算了,关键是它比之前更能拉了!你知道么,在幻境的这三天,它一天方便大号的次数打底也得有七八次,而我刚才出去就是带它去方便去了。要知道,这里可是云来府,就算你借我个胆子,我怎么着也不敢让它随便就在这儿解决啊!”
江长歌笑着点头,刚要开口再说些什么,忽的又听到了背后传来一声熟悉的招呼声:“哎呦我去,大哥,你说你咋跑这么快?!我刚才差点把你跟丢了。”
不用回头江长歌都能猜得到是黎材那个极品来了。
江长歌,黎材,慕斯三人聊天聚在一起打屁,几人之间的关系更亲近了不少。
随着时间的流逝,传送阵也一次次地闪烁,一个个少男少女也陆陆续续地回来了,江长歌左瞧右看地暗自数了数,加上自己正好二十四人,看来人是到齐了。
江长歌并没有发觉,此时在人群之中,一个少女正笑意盈盈地手托香腮,静静地看着江长歌胡吹海侃。
仔细看去就会发现她的眼底闪着小星星,尽是好奇和向往,此人正是之前在石盘上偷偷打量过江长歌的那名妙龄少女。
少女的家世很尊贵,尊贵到一家人想在一起吃顿饭都要搞的像是举行仪式一般隆重,事实上,这种身世也的确令无数人羡慕不已。
而尊贵的身份所带来的可不只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些风光,背后不为人所见的,还有许许多多的辛酸苦辣,风雨坎坷。
严厉苛刻的家规使得她从小就深知礼节,做事也是谨言慎行,然而在她的心底深处,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所向往的是什么。
牢笼里的金丝雀吃喝无忧,无需为冷暖发愁,可它的一生只有寸许大的天地;天空中的麻雀虽然风餐露宿,但它却可以飞遍大江南北,体会翱翔的自由和快乐。
少女觉得自己就是前者,而她所向往的是后者。母亲的早年离世,使得父亲对她冷落千里,家族中的勾心斗角让她厌倦,久而久之的,她的性格也渐渐变得有些冷漠,可在她的心灵深处,仍然坚守着自己的小天地,那是属于她的,美好的世界。
所以她一直努力修行,才有了今天进入云来府的资格。
也正是如此,从第一次在石盘上见到江长歌起,她就对这个少年充满好奇和兴趣。
少女咬了咬嘴唇鼓了鼓勇气,目光坚定地想要走上前来,她心里觉得自己认定的事情就不应该错过,她要抓住机会,和江长歌搭一句话。
“人早都齐了,陈晴空怎么还不来?云来府这架子摆的可不小啊!”江长歌无聊的打了个哈欠,心中暗自揣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