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叮砰巷歌曲的那种浪漫情调,肯定不能用来起动感单车。因此那些写叮砰巷歌曲白人作曲家,就首先被陈强排除在外。
除此之外,当时还有一种音乐很流行,那就是爵士乐。
美国在1920到1933年间,曾经有一个禁酒令,而爵士乐也随着美国的禁酒令而兴起。爵士乐的分类也有很多,二十年代之后,旧的两拍子风格的爵士乐被四拍子风格的爵士乐所取代,逐渐形成了摇摆音乐的基础,随后在三十年代,摇摆音乐逐渐成为了美国的流行音乐。
特别是在1935年之后,“大乐队时代”的来临,出现了很多白人乐团招募黑人乐手的情况,那个时代的摇摆乐,也融合的白人音乐和黑人音乐的特点,成为了大众接受程度最高的音乐。直到摇滚乐兴起,摇摆音乐才逐渐的没落。
未来组一个摇滚乐团,有个主唱,加上吉他手、贝斯手和鼓手就够了,而但是的大乐队时代,一支演奏摇摆音乐的乐队需要有小号、长号、大号、钢琴、班卓琴、萨克斯和鼓手,有时候也需要加上吉他、阿尔托琴、单簧管,小号手和长号手也会需要多人,这样一直乐队,知道的是在演奏摇摆音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交响乐团呢!
大多数的摇摆音乐都很适合跳舞,一些老欧美电影里的舞会剧情,演奏的音乐要么是那种比较正统的交响乐曲,要么就是比较活泼的爵士乐,那些活泼的爵士乐,都是摇摆音乐。
既然摇摆音乐可以跳舞,那么用来骑动感单车,也算是勉强可以。而且由于有很多黑人音乐的融入,摇摆乐当中也有了一些蓝调音乐的成分,所以摇摆音乐被陈强列入到了考察范围当中。
在当时,蓝调音乐也已经出现,不过主要都是黑人音乐家演奏的,而且由于爵士乐在当时很流行,所以那个时代的蓝调音乐,也融入了爵士乐的风格,与后世的黑人音乐完全不同。
除此之外,美国的乡村音乐一直很繁荣,有很多美国人喜欢乡村音乐。但是乡村音乐的风格一直在发展,比如爵士乐流行时,美国的乡村音乐就偏爵士风;摇滚流行时,美国的乡村音乐就有了摇滚元素。
说白了美国的乡村音乐是一种平民化的音乐,既然是平民化,那就必须吸收最流行的曲中风格作为自己生长的养分,这样才能够生存。也因为这样,美国的那几个乡村音乐的天王天后,最后都去唱流行音乐了,还有人成为了流行音乐的天王天后。
这种随大流的乡村音乐,自然不在陈强的考虑范围之内。
……
纽约莱诺克斯大道,陈强驻足在某座建筑前。
“就是这里了吧!”陈强走进建筑,上了楼梯,刚到拐角的地方,就听到音乐声从楼上响起。
“没错,就是这里了。”陈强走上楼,顺着音乐的声音,来到了一个房间的门口。
不过陈强并么有马上进去,他猜到里面的人或许正在练习,于是陈强站在门外,安静的等待着,一直等到房间内的音乐声停止,他才走了进去。
陈强的出现,立刻引起了房间内几人的注意。
“你好,请问路易斯-托马斯-乔丹先生在这里么?”陈强开口问道。
“我就是路易斯-乔丹!”一个长了一张娃娃脸的黑人男性站了出来。
“乔丹先生,我叫陈强。”陈强自我介绍道。
“陈强?你是那个世界第一运动员么?”另一个黑人惊呼一声,他显然是听过陈强的名字。
陈强大大小小也算是个名人了,得知是名人到访,这几位乐手也不再练习了,而是搬了椅子让陈强坐下,还有人给陈强倒了一杯咖啡。
“这位是小号手考特尼-威廉姆斯,这是钢琴手克拉伦斯-约翰逊,这位是鼓手沃尔特-马丁,这位是萨克斯手斯坦福的-西蒙,他还负责乐队的高音,这位是低音查理-德雷顿。”路易斯-乔丹将自己的乐队介绍给了陈强。
陈强打算找人来为动感单车作曲,这个路易斯-乔丹,就是陈强打听了许久后,圈定的人选之一。
路易斯-乔丹不仅仅是乐队的主唱,还是一个词曲作者,同时他还是一个乐器演奏家,擅长各种风格的萨克斯,会弹钢琴,也会演奏单簧管。
路易斯-乔丹在摇摆音乐上有些名气,而且作为一个黑人,他对于蓝调音乐也很擅长,他的音乐大多数充斥着高盛高喊的特点,给人一种跳跃的感觉。而且他的音乐很强调钢琴、低音和鼓的混合,未来这种混合也演变成了电吉他和鼓的混合。
听到电吉他和鼓,大多数人都会想到摇滚乐。
而事实上这个路易斯-乔丹,有几个很著名的外号,其中一个就是“摇滚之祖”。这个外号也就意味着路易斯-乔丹的音乐,已经带有了未来摇滚乐的一些特点。路易斯-乔丹也曾评价过猫王,他认为猫王的音乐,就是“白人玩的蓝调”,仿佛是在说,猫王的音乐是自己玩剩下的。
同时路易斯-乔丹还有另外一个外号,那就是“点唱机之王”。这个头衔相当于是未来的“ktv点唱之王”,也就是说无论谁去ktv唱歌,都会点他的歌曲。
路易斯-乔丹的事业黄级期是在四十年代来临的,四十年代美国年度歌曲榜单中,路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