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青春校园>众生之狼之大狼王>第一百零七章 浅笑的过往

小琅有些惊讶。

“你当初受了混沌内伤,需要向月丹心调和吗?”

“你懂的倒是真多。不错,我当初坠崖之前的确是被人偷袭,受了混沌内伤,白日至阴,夜间极阳,轮转发作。只有用向月丹心这种生物混沌的植物调和至阴和至阳的药物炼丹,才能治好我的伤。”

小琅皱起了眉头:“很痛吧?”

浅笑摇摇头,依然温柔的笑着,抬手抚了抚小琅的头顶。

虽然她是魂体,是摸不到小琅的。

“还好,也就是有事没事吐吐血,吐多了也就习惯了。唯一的好处只有我是独自一个掉下这落王崖的,不会让我的部下们看见我笑不出来的样子。”

“可是,如果有部下在,说不定你就能活下来了!”

“不行的,我可是大狼王浅笑啊,怎么能不笑呢?这样他们会害怕的!”

小琅不知道该说什么。的确,如果有一天浅笑笑不出来了,她光是想想就觉得害怕得心里发慌,更别提当真见到了。

“大狼王可真是不好当啊!”

小琅由衷的发出感叹。

“所以你不想当大狼王吗?”

“不,我还是想当大狼王。”

“为什么?为了地位吗?还是荣誉?或者只是证明实力给你原先的同族好看?”

“诶?对诶,还有你说的这些好处,我之前都没注意!”

浅笑头上挂下一片黑线。

“那你之前是为什么想要当大狼王呢?”

“因为我不想成为食物,我想要一个墓,一块墓碑,想给一个人留下在我死后也能让他记住我、怀念我的地方。”

浅笑挑眉:“居然是冲着身后事去的,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有趣的理由。你说一个人……就是你一直念叨的那个文墨?”

小琅看着浅笑骤然发亮的双眼,和脸上那强行温柔的笑容都掩饰不住的八卦表情,无奈的点点头。

“你……喜欢他?”

“对啊,我喜欢他,很喜欢,不然怎么会关心他的生死!”

“很喜欢?很喜欢到什么地步?喜欢到……爱的那种吗?”

浅笑眼中愈加明亮的八卦之火差点儿恍瞎了小琅的眼。

“呃,可能吧,或许是,总之就是很喜欢很喜欢。”

“你是不是曾经嘲笑过人族分不清喜欢和爱这两种感情?”

“唉?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因为我当初也嘲笑过。直到有一天,我也分不清了,就像现在的你一样。”

小琅瞪大了眼睛:“我?”

“对,就是你。小琅,你要记得,如果你有一个很喜欢很喜欢的凡人,那你一定要珍惜他,抓紧时间对他好。因为凡人的生命是很短暂的,他们的一生于我们而言不过只是一瞬的烟火。像是倏忽而来又倏忽而去的山岚迷雾,浪漫的如同梦幻,只是短暂而朦胧,明明就在你身边,任你再强大,你却无论如何无法掌握他的出现与消失。”

小琅呆愣愣的听浅笑讲完了这些,就在浅笑以为她没听懂时,小琅忽然认真的问了一句:“浅笑,你以前也很喜欢很喜欢过一个人族吗?”

浅笑一怔,继而继续微笑,只是这笑容难得带着些伤感的怀念。

“是啊,我当初的确是很喜欢很喜欢他,喜欢到可以为他而死,为他挡下那一击混沌掌法。只不过,他不是凡人,是修士。也不知他现在还活着没,恐怕他到死也不会知道,我曾经很喜欢过他吧。”

“修士啊,那说不定还活着呢!他叫什么?等我出去了我帮你问问好了!”

浅笑有些好笑的又摸了摸小琅的头顶。

“就算你问到了,我也听不到呀!”

小琅攥紧了小拳头学着曾经见过的人族的样子一蹭鼻子,脸上满是自信的小表情。

“哼,等我真能成了大狼王,我想办法把你带出去就是了!你笑什么?别不信我!”

“上一个从这里离开的后辈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浅笑说着,笑的愈发开心了。

“不过我笑,是因为你说这话时的样子,实在可爱!这副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都难不倒你的样子就好像你已经是大狼王了一样,跟初代真像。可爱程度完全超越了上一个后辈的天然呆!”

小琅郁闷的鼓起了嘴,于是浅笑一边笑一边戳小琅的腮帮子,玩的不亦乐乎。

小琅急了,呲出小虎牙一口咬向浅笑的手指。

不过当然咬不到,石穴中回荡着上牙磕下牙的声音。

“你就告诉我嘛!我认真的!”

浅笑这才停了手。

“告诉你也无妨。他叫殷天岚,当年是人族梧柯山宗主一脉的内门大弟子,现在不知是什么地位了。他跟我说过,之所以叫天岚,而不是地岚、人岚,是因为他在家里排的是‘天道无常’的天字辈。与他初遇时我还对人族很反感,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所以他叫我微风,后来也一直喜欢这么叫。”

“微风?你笑起来的确像风一样呢!”

“他也这么说。好了,你想知道的我都告诉你了,这样可满意了?”

小琅眯起眼睛笑着点头:“我记住啦!我出去了一定会帮你找到他的!”

“都说了……咳,算了,你爱找就找吧。”反正八成是找不到了。

“不过浅笑,为什么你这么爱笑啊?”

小琅歪着头问,浅笑便也和她一起歪着头回答她。

“因为我曾经见过一个很好看的人族女子,她也是这样笑着,救下了我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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