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重生香江风云时代>第十一章绸缪

70年代之前,全球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一直都是北角,目前则已被旺角取代。

北角是二战后沪省新移民的首选之地,沪省人带来了餐馆、理发店和美容所的同时,也带来了人口密集以及各种娱乐、饮食文化。

陆致远是坐着叮叮车从北角道右转驶入狭窄春秧街的,电车贴着行人的屁股径直朝前行驶,路人却依旧我行我素司空见惯。

春秧街是北角有名的一条杂乱且潮湿的长街,东自糖水道,西连北角道。

街道两旁一家家小店里,衣帽、南北水果、海产、肉类等应有尽有。来往人群乡音俚语同声同气,处处显出这里的喧闹和繁盛。

一排排的麻将桌边、一条条社区长椅上,都坐满了老者,他们呼朋引友或闲坐阅报,要不就在天桥上划分楚河汉界,捉将走车。

陆致远下了电车往前逛了逛,发现两边无论是肉类蔬菜还是海鲜水果都很新鲜而且便宜。

怪不得不但南亚不少国家的人,就连半山的富裕人家,都会经常到这里来买菜。

陆致远在一个做筷子的店子里找到了红柳,花200元港币定做了500支签子,老板答应两天后交货。

回到元朗,他又去了小巷子,还是没有看到那个女孩。

已经两天了,他一有空闲就来这里转悠,可一直没有再碰到那个女孩。

“远哥,远哥。”

陆致远看着三人帮远远跑了过来,没做声。

“哇,这是什么东西,这么香?”

见到陆致远捧着一个纸袋,外面露出几根小签子,三人好奇,不禁伸手去看。

“想挨揍是不是?”

三人一激灵,全部缩回了手。

陆致远看着三人可怜的模样,心一软,从纸袋里拿出三根羊肉串,说道:“行了行了,别做那可怜样。吶,我做的羊肉串,一人一根,多了没有。”

小胖子接过肉串,闻着香气,忍不住就如猪八戒吃人参一般囫囵吞了下去。

“哇,怎么这么好吃?远哥,这是你做的?准备拿去卖是吗?”

“是啊,这要用红柳签子串着,会更好吃。”

“这么好吃的东西你应该去旺角卖啊,你不会是想在元朗卖这个吧?”

陆致远紧皱眉头看着小巷子里面,叹了口气。

小胖子眼睛很贼,见状好奇地问道:“舍不得这里?女孩?谁?”

“小胖子,嗯,那个,我问你,这附近的人家你都熟吗?”

“不熟的应该没有几户吧。”

齐言民吃完了烤串,插嘴道:“你不熟那几户我熟。”

陆致远笑了笑,继续问道:“有个女孩,刚毕业就去当了空姐,她......”

话音未落,小胖子高声道:“不会吧,男人婆?你喜欢那个男人婆?”

陆致远怒道:“什么男人婆?再说我揍死你。”

小胖子伸了伸舌头,顶嘴道:“你说的不就是周家老四吗?真的实是男人婆啊。”

“对对,姓周,排行老四,可是怎么会叫男人婆?”

“那是他们同学叫的,说她小时候就喜欢跟男孩子玩,所以就叫男人婆喽。”

“那她住在哪里?”

“反正不在元朗,她只是在这边崇德中学读了八年书而已。”

“可是那天早上我见她......”

“同学家住一晚也不奇怪啊。”

“那她家在哪里?”

小胖子摇了摇头道:“不知道,好像是在九龙。可是远哥你就算知道她家在哪里又有什么用?你就这样找上门去?”

陆致远看了看自己一身的打扮,醒悟过来,于是把手中的纸袋丢给三人,引来了一阵疯抢。

他看着他们嘻嘻哈哈的样子笑了笑,离开了。

当晚,陆致远就跟刘荣华说了自己要去旺角挣钱的想法,刘荣华自然不会反对,语重心长地说道:“阿远,好男儿志在四方,去旺角闯一闯当然好。但是现在香港帮派很多,你自己孤身一人在那边要注意,千万别学了那些不好的习惯。我这里你随时都可以回来,反正也就40分钟的路。有什么事,你跟我吱一声就成,缺钱了,就回来拿,明白吗?”

陆致远感动地说道:“叔,钱暂时不用,我自个能应付。倒是您自个要多保重,养好身体等我来侍候你。”

刘荣华开怀大笑道:“那敢情好,我等着你出人头地的那一天。”

刘成果在旁插嘴道:“我也等着。”

陆致远爽朗地笑道:“好,你们都等着。”

三人顿时哈哈大笑。

第二天,陆致远在元朗招了两个人,名叫阿成和阿东。

三人一起带着烤串设备和炭火去了旺角庙街,然后在附近一条窄窄的巷子里租了个板间房。

所谓板间房,指的是房东把一个单位,以木板改建成多个小房子分租,几个家庭十多口人共享两个厕所和一个厨房。

陆致远看着周围密密麻麻的窗户,又看了看这间10平方米却要100港币租金的房间,叹了口气。

香港就是这样,什么都好,就是房子太贵。

就门口那招租传单上,还写着“有孩莫问,非眷莫谈”。

房东刚才也说了,如今亲戚乡友来港的规矩都是留食不留宿,这住宿的问题在香港谁也解决不了。

陆致远看着比自己大了四岁的阿东和阿成一脸拘谨的样子,笑着说道:“没事,我们坚持几个月就好了,来,干活吧。”

他们首先把今天买的羊腿肉拿出来,逆纹理切成拇指第一指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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