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新都区的繁华似锦,也不同于天府区的诗情画意,霸王区是高傲的,同样是腐朽的。
这里曾是天都的核心,这里的人们眼高于顶,看不起其他区的任何一个人,他们曾经也的确拥有这样的骄傲。
但是伴随着新都区的崛起,霸王区开始没落。
这里的街道依旧干净整洁,这里的房屋依旧高大美观,但一切,都是20年前的模样。就像是霸王区的高傲,被停留在了20年前。
新都区因为种种考虑,废除了马车。在霸王区,却保留了下来。
霸王区的马路,是名副其实的马路。一辆辆马车来往穿梭,马夫吆喝着操控着拉车的驮马。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用的马车,除了马车之外,还有人力车。
富贵人家的人们穿着马褂长袍,如旧时的老爷一般坐上了马车或者人力车,吩咐了前往的目的地,就翘起二郎腿悠闲的看着报纸。
叮铃铃!
霸王区的凯旋街,急促的铃声仿佛催命一般,一辆辆自行车让马路显得更加拥挤。钟爱自行车这种廉价交通工具的年轻人们为了方便,放弃了马褂长袍,穿起了正装,穿梭于大街小巷。
呸!
马夫吐了一口唾沫,恶狠狠的看着这些飞速远去的年轻人,唾骂道:“没有廉耻,没有廉耻啊!好好的衣服不穿,偏偏要穿奴隶的衣服。”
所谓的正装,是由古时底层人民的衣服变化而来。股市底层人民因为穷苦,根本没有钱穿宽袍大袖,所以他们的衣服特征就是窄袖短衫,一切都是为了尽可能的节省布料。
战胜了修士后,人们穿起修士所崇尚的宽袍大袖,总觉得不自然。后来也不知由何人发明的正装,突然风靡,一开始是工人穿的,后来渐渐的学生也开始穿上了,有人将其改的更加美观,加上刺绣,金边银边,渐渐的,到了现在正装无论是高层还是底层都非常喜爱,家里总要备上两套。
可是霸王区不同,霸王区偏爱长袍马褂宽檐帽,这是他们的骄傲,因为霸王区曾有一支被称之为宽檐帽军团的军队顽强的打退了强大的修士帝**,然后才有了后来的天都。
后来这种服饰就成了霸王区象征与传统,而现在,年轻人们越来越不爱这种传统,认为这是老古板。
“太严重了。”马夫身后传的声音,马夫愣了一下,道:“抱歉先生,可是我没说您啊!”
“他们爱穿什么是他们的自由,你得有宽容心,不是吗?”
马夫并不认同,但身后马车里坐着的那人这时候是他的老板,所以,他点头道:“是的先生,您说的对,是我太小家子气了。”
“这就对了嘛!”
马车里,一身黑色长袍马褂宽檐帽,和陈子斌有几分相似,一副儒雅学者模样的凤呈祥收起了报纸,道:“停车。”
马夫停下了车,提醒道:“先生,地方还没到呢。”
“我知道,但我改变主意了。”凤呈祥说着,卷起了报纸夹在腋下,付了10块钱然后跳下了马车。
“先生,还没补您钱呢。”马夫连忙叫道。
“多的是你的了。”
“多谢先生赏赐。”马夫乐呵的笑了。
“对了,提醒你一句。”
“什么?”
“这里不太安全,早点离开。”
“是。”马夫笑容满面的驾车缓缓离开,心中还想着这个先生人挺好,就是脑瓜不太正常。
砰!
一声枪响,在霸王区凯旋街这个古老的街头上空回荡。
马夫微微一愣,随后赶紧扬起鞭子抽打马儿,加速离去。
就在凯旋街银行门口,一个挎着公文包的中年人捂着喷血的胸口倒下,尖叫声此起彼伏,人们慌张的四处逃窜。
在中年人的身边,凤呈祥取出鸳鸯手绢擦拭了一下喷溅在脸上的鲜血,然后慢条斯理的折好收起,摊开报纸,好心的将其覆盖在了死不瞑目的中年人脸上,这才扭头对三米外一个举枪的麻子脸年轻人说道:“抱歉,你打歪了。”
麻子脸年轻人扔掉了枪,从后腰拔出一把斧头就甩了出来。
斧头擦着凤呈祥的脸和肩膀飞了出去,击中了凤呈祥身后一个举着火枪的年轻人身上,很明显,他和麻子脸是同伙。
临死前,年轻人开了一枪,银行的霓虹灯招牌应声而落,正好砸中有一个从银行中冲出来的同伙头顶。
招牌碎了一地,这个还没来得及喊出一句台词的同伙一声不吭的倒在招牌下面,血流一地。
尖叫声更加刺耳,十几个人从四面方冲了出来,一个从2楼一跃而下,摔断了腿。一个手中火枪失火,击中前方同伴的后心。有的太过激动,一头撞在了玻璃门上。有的左脚半右脚,一个平地摔,然后后面的同伴先后因他摔倒,滚成一团。
最后有两个人经历千难万险冲到了凤呈祥身边,手中的枪顶住了凤呈祥的脑袋。其中一个脸上露出狞笑,他不信你这样凤呈祥还能躲过去,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一声巨响火枪炸弹,这人被碎片打翻在地。凤呈祥用手指掏着耳膜刺痛的耳朵,扭过头来看另一个人。另一个的一个哆嗦,扔掉了火枪,拔出匕首,不小心割断了自己的手腕动脉,血如泉涌。
他呆了一下,凤呈祥提醒他:“捂住伤口,小心血流光了。”
他如梦初醒,扔掉匕首插在了自己的脚背上,然后倒地惨叫。
凤呈祥无奈的耸了耸肩,看向了最开始朝他开枪的麻子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