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玄幻奇幻>王牌冒险>四卷第三十四章 奇怪的乞丐

不是所有人,都会见钱眼开,比如坎那贝拉城的混血精灵们。

罗生也是第一次尝到了,竟然有钱也办不到的事情,区区钱财,根本留不住这些向往自由的中介所销售员,就算罗生提出一个钟头就能定下来,店长也只是微笑着摇头,“明日请早!”

魔剑几人不得不在旅店中,住了将近半个月时间,才搬进了满意的院子。

罗生买下的这座院子,位于城南的交通路口附近,向北走两个街口就是城主府,是坎那贝拉城的中心区域,价格不菲,但对于财大气粗的罗生,就不值得一提了。

院子呈四方形,十间大大小小的房子,围起中间庭院,庭院中央两颗老桦树直冲而上,树冠遮了半个庭院,极为阴凉。

树下的圆形花池里,种了几种不知名的花卉,正是夏一月,粉红白三色花朵,开得正艳。

罗生作为院子的主人,自然是选了两间主屋中的一间,另外一间,则被乌莲强将灵灵拉着,住了进去。

罗生、灵灵两人打算结婚,主屋自然要让给他俩。

乌莲、叶涯肯定不会去守院门,也绝对不会去做饭,自然是离厨房越远越好,苗小刀没得选择,只能选了院门旁的小房间,肩负起了门房的责任。

五人安顿下来,不用每天眼睛一睁开,就想着什么任务,也没有人,再迫着他们,去打开什么时空之门,生活突然变得肆意起来。

阳光没洒满整个庭院,只要庭院中哪怕一边,还有阴影,乌莲都绝对不会迈出房门。

罗生也差不多,日上三竿才会懒洋洋地起床,扫扫院子,修剪修剪院中的花草,至于灵灵,强行被乌莲拉进主屋,她没有坚定拒绝,而是半推半就后,做饭这件事,就再也没有人肯接手了,每天不得不起个大早,去集市上买菜回来,伺候这群不愿意动手的懒猪。

叶涯没改掉早课的习惯,每天清晨,雷打不动地坐在桦树下,进行一天的早课。

魔法公会的狄西雅达美会长曾对叶涯说过,没有成为魔导师之前,千万别尝试融合法术,现在,叶涯已经算得上准顶尖魔导师了,自然也开始了平衡法师最重要的修习,融合法术。

风地水火四系,水火两系根本不用想,最为对立的两系魔法精灵,一旦碰面,即便有着高阶精灵在场,加上叶涯频频约束,能不打起来,就算是最好的结果,根本没有联手的可能。

四系中,从学徒到见习,直到现在,叶涯使用最多,最为擅长的是风系法术,加之有神水大陆之旅,对于水系的理解,远超其他三系,叶涯最先尝试的,便是风水两系法术的融合。

这两系没有直接的克制关系,可双方,也是完全是不理睬对方,也不怕对方,叶涯花了很多心思,才让风系魔法精灵,能够逐渐跟随水系魔法精灵,完成一些简单的运动。

和叶涯同样的,还有苗小刀,每天同样起个大早,舞两趟剑法。

用他的话来说,以前天天为小命着想,不得不练习武艺保命。现在不用为性命担忧了,可练习武艺锤炼技能,已成了本能,哪里能像那两头猪一样,睡到天昏地暗。

苗小刀舞着星魔长剑活动,星魔长剑的光华,已经暗淡了许多。

这把添加了冒险之星的武器,已经制造出来近两年时间了,长剑中还蕴含的冒险之星能量,已不足两年前刚制造出来时的两成,随着日子的增长,还会越来越稀薄,直到所有能量耗尽,长剑也会因为少了这力量,走向崩毁。

苗小刀估计,星魔长剑再对上如同佛利波罗或是阿卡斯这个级别的敌人,

只能靠重量去击伤他们,而不能直接切开他们血肉了。

“哎……”苗小刀小声叹息一声,收回了星魔长剑。平静生活,极为无趣,不是他所追求的生活。

“水风两系融合了?两种气团已经不分彼此了!”苗小刀站在花池边,问已经做完早课的叶涯。

叶涯摇摇头,道:“只是简单的运动而已,融合还没有头绪……”叶涯站了起来,走出花池,“灵弓回来没,吃完饭,去图书馆看看,有没有资料可以参考。”

“应该快了,我先去烧火。”苗小刀向厨房走去。

叶涯走向大门,打开了院门,站在门口伸懒腰,左右看看灵灵有没有回来,却看到院门旁的台阶上,卧躺着一位瘦弱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穿着一件天蓝色长袍,棕褐色的长裤,脚上蹬着一双做工考究的牛皮靴,明明是上好的料子,却弄得脏兮兮的,如同一个乞丐一般。

夏季已过,初秋的清晨着实很凉,他身下只垫着一张褐黄色的薄纸板,一只胳膊枕在头下,另一手捂住大腿外侧,蜷缩在台阶上,身体无意识地瑟瑟发抖。

不对,不是像一个乞丐,分明就是!

在他脚边靠着院墙,放着一个纯银大碗,里面有一些铜币、银币,这不,就是一个乞丐么!

这可奇了!

明明是一个乞丐,穿着上好料子做的衣衫,还有一个纯银打造的海碗,若说衣衫是别人施舍,还有些可能,可那银碗呢,样式大气,花纹细腻,看其大小、厚度,起码也有两斤重,怎么也值个两三千金币吧,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是一个乞丐能拥有的。

正在叶涯仔细打量睡着的乞丐时,灵灵买菜回来了,见叶涯站在门口,叫道:“叶法,看什么呢?”

灵灵的喊声,不仅将叶涯喊回了头,把乞丐也喊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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