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都市之天生不凡>第十章 视世间凡人如蝼蚁

天生的厉害在于一身神鬼莫测的能力,即便有所防范,依然无法抗拒。

不凡的才能如今仅限于口才上,能将活的说成死的,死的又说成活的。将漂亮的女人认成前女友,将长得帅的男人通通当成了情敌。

自诩天狼转世,来这滚滚红尘,不过看凡间疾苦,他来拯救天下苍生。

“师父”!不凡见天生回来,敬爱有加。偏偏这人并不领情,冷眼相待,说过了别喊我师父,你还不够资格。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的功法是您传的不错吧!于你眼中如微末,我却重如泰山。你可以现在不认我这个徒弟,但不能阻止我认你这个师父”。我曾不凡虽是个市井小卒,但知恩懂图报。

天生懒得理他,这种货色越纠缠越蹬鼻子上脸,早知当初就不该妇人之仁,省得如今在自己面前恬躁。

“师父等等,我有重要的事情和你谈。当初我们立下三日之约,很可惜我失败了,当初你要杀我,我也抱着必死之心。师父仁慈给了我第二次性命,不凡感激,虽然我不能完成三日之约,但也算看出一些症结。你视世间凡人如蝼蚁,将自己摆放的高高在上,哪知道高处不胜寒。从古至今,天子拥江山,坐天下,天下之地,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却自称孤家寡人。他们没有欢笑,没有泪水,礼部甚至规范他们坐姿,性情,如此便是王。师父,正是你从来没有将自己当成俗世一份子,所以你永远融入不了这个社会,不会为了这个社会的繁荣而高兴,不会为了俗世的衰亡而悲伤”。不凡至死都不愿说出原因,男人可以站着生,却不可以跪着死。

天生看着他,没有开口。

“如果你也是一只蝼蚁,融入了蝼蚁群,自然能感应到人间冷暖。师父,你建议你将实力封印,我带你感受这花花世界”。这世界太丑,有时候丑的让人难以睁开双目。这世界又太美,让人贪恋这滚滚红尘。

“我失地魂,故而不会哭,难以笑,无法找回前半生,若你能助我找回地魂,即便你资质一般,收你为徒也不是不行。我在,就算蠢驴,亦能翱翔天空”。对于自己的这块心病,还须心药医,天生自诩天下可去得,医术不说生死人,只要有一口气在,想死都难,偏偏对自己的病一方难求。

人生的正确打开方式,花衬衣,大裤衩,墨镜,嘴上少不得叼一根牙签,师父,跟我学口哨,大街上,不凡领着全新造型的天生溜达,碰上漂亮的妹子、少妇,少不得吹上一个口哨,抛一个暧昧的眼神。不凡让师父别拘谨,世俗有一句格言: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师父,及时行乐方为我辈洒脱之举。

“兄弟,你对我马子蝗唬不凡觉领口一紧,身后,一大汉扯住了他后领,这壮汉着单衫,胸前肌肉隆起,手臂上刺青狰狞,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货色。

“身后一看天姿国色,长发飘飘,身材婀娜;回眸一笑,六宫粉黛无颜色。这天上的太阳不及她的光辉,这天边的云,难以掩盖嫂子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之姿。我正在想要怎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如此女人,直到她转身回眸的那一刻,我顺着她的视线,一下就看到了大哥你,惊天地泣鬼神的挺拔身姿,这世间只怕也只有您如此英雄才可佩嫂子此等佳人”。不凡的嘴那是开过光的,随便就是一套,惹得女人哈哈大笑,让男人放开他。

打电话落后几个身位的男人对于这一顿吹捧也有些吃不消,仿佛让他在古代战场,纵马于沙场间,如那常山子龙,七进七出,千里走单骑。

走的时候,壮汉一口一个兄弟,硬是要走了不凡手机号,说今天若不是有事,定和哥们喝他个三千五百杯,大醉一场。改日哥哥做东,再喝个痛快。

大街上看热闹的不少,不凡刚才的一番言语,顿时被人惊为天人。

“我要是有哥们一半的口才,凭着咱英俊外貌,也不至于至今无妞”。

“切,就你这长相是怎么将英俊联系到你身上,简直侮辱老祖宗发明了这两字,小生谈不上多英俊,但这张无暇的脸上,吸引了无数苍蝇、蚊子的爱慕,若是能得大哥几分真传,不至于落得整日于苍蝇蚊子为伍”。

散了,散了,不凡遣散了诸多忠实粉丝,见无热闹可看,瓜界群雄挥手道别。

由后往前看,让人犯罪,回眸一笑,可惊起隔夜饭,而且还差点被人男友力爆棚的肌肉男ko,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师父,怎么样”?不凡付之一笑。

天生淡淡的吐出一个俗字。

不凡顿了一顿,道:“俗就对了,俗世俗世突出一个俗字,大俗既大雅,大雅既大俗。人吃五谷杂粮,忙忙碌碌一生,为房贷,为车贷,背负一生,俗不可耐。有些人铮铮铁骨,一部分喜欢偷奸耍滑,更有些人向命运低头,从此一蹶不振,也有几位,与命运抗争,是输是赢,重要吗?如此是为众生相。师父,这就是俗世,让人厌,又让人爱的一个地方”。

“你小子吃过不少苦,年纪轻轻的竟有此领悟”。天生正把玩手中墨镜,觉得挺稀奇。

“您去过我家里,我从小就知道爸妈供我上大学比寻常人困难十倍,所以我干脆以厌学,十五岁离开学校,来到这个花花世界,没有文凭在身,没有一技之长,想在社会上立足比我想象中困难太多,几乎是当头一棒。我洗过碗、搬过砖,被包工头克扣过工资,困难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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