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归园居小住,孙启年将他们游历时的所见所闻写成了一本游记,并利用报馆印刷发表,之后这本游记立刻风靡了整个邺国,而孙启年大才子的名声更是甚嚣尘上,远远超过了从前,也让他用了自己的真才实学真正的得到了认可。

我远远的看着她们走来的方向,就见连翘挺着圆圆的肚子,很显然成婚三年,这丫头终于舍得安分下来做娘亲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连翘这丫头刚和孙启年成婚时就弄出了个什么约法三章,说是玩够了才生孩子,孙启年哪敢不答应,可是他眼看着我和千澈的孩子这么可爱,也难免心痒痒,还不止一次的明示暗示,要我帮他说服连翘给他生孩子。

不过这忙我是没有帮,毕竟以连翘的性子和年纪,确实晚一些要孩子会更好些。

我迎上去仔细的端详了连翘的肚子,又将她的手腕拉过来号了脉,抬眼看向孙启年,问他:“终于如愿了?想要儿子还是女儿?”

“一样一个。”孙启年不假思索。

“想得倒美。”我和连翘几乎一口同声,之后我又故意卖起了关子,朝孙启年道:“如果是儿子,你会不会喜欢?”

“是个臭小子?”孙启年脸上有些失望之色,但被连翘一瞪,又立即怂了下来,讨好道:“都好,都好,那.....往后能再生个女儿吗?我就想要个女儿。”

不出所料,他的话说完,又挨了连翘一记白眼,我看着他们夫妻这样吵吵闹闹的幸福模样,也替他们感到高兴,又道:“先进屋吧,天这样冷,也不怕冻着连翘和你的宝贝闺女?”

“闺女?”孙启年这才明白白浅凝方才是故意骗他的,连翘肚子里的真是一个女儿,他立刻欢喜得手舞足蹈,赶忙跟搀扶祖宗似的搀着连翘往屋里走。而他们对于生男生女的看法也正是如今整个邺国夫妻们的真实写照,人们不再重男轻女,甚至出现了一大批甘愿成为女儿奴的男人们。 )


状态提示:白浅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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