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所谓对上负责,就是对上级领导机关负责;所谓对下负责,就是对人民群众负责。
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从来都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对党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对人民负责,就是对党负责。
两者统一于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之中,其本质就在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只有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性,才能真正尽到职、负好责。
领导干部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从思想方法上来说,就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正确处理宏观与微观、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等关系。
如果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时,在体现基层和群众的愿望时,只是依样画葫芦,不善于上下结合,其结果必然是貌似
“负责”,实乃敷衍塞责。从工作目标上来说,就是要坚持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认识到我们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对上负责、对下负责最终都是要体现对人民负责。
从工作实践上来说,就是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在正确领会上级精神的前提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领导干部既要做到恪尽职守,守土有责,矛盾不上交、责任不上推,又要做到关心、支持和帮助下级工作,多给一些指导,多挑一些担子。
领导干部既不能因为要执行上级领导机关的政策指示,而在贯彻执行中照本宣科、生搬硬套,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也不能以照顾当地和群众的眼前利益为逃避和推卸责任的
“挡箭牌”,搞地方保护主义,而对上级的正确政策和指示拒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