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六年十月九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构建和谐社会属于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范畴。
从
“四位一体”的相互关系来看,一方面,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社会发展、社会进步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另一方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社会发展本身就是经济发展的内源性因素和有机组成部分。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经济越是发展,创造财富的手段就越是依赖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财富的表现形式就越是体现于知识产权、品牌、价值观等社会资本的积累,最终也都体现于人的发展。
因此,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乃至更长远的历史时期,社会发展将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从省委的战略部署来看,
“八八战略”中涉及大量的社会发展内容,而建设
“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建设
“法治浙江”,更是无一不与社会发展问题密切相关。我们深化
“平安浙江”建设,推进构建和谐社会,主要着力点还是要围绕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