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氏听云仙说的干脆明白,跟着笑了起来,赞道:“我就喜欢你这样爽气的性子,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明明白白,绝不矫情!”
她趴在枕头上扳手指数了一气,并没有点出几个可用的来,不免有些泄气,恼了,说道:“不过是个商户人家的女孩,若她真不尊重,你随便打发了就是,何苦费那个心!再不然,干脆我替你收了,叫她们姐姐妹妹一家亲,我反正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云仙的声音从窗边的榻上轻轻传来,语气有些清冷,但在夜色的衬托下却又那么温和:“不成,她要愿意,早就进了你们的内院了,要知道三姑娘的脑子比那两位加起来还要好使。再说,她是自由身的小姐,我是卖了自由的丫头,有什么能耐打发她?不过是想着若有什么好路,直接指明,叫她自个儿选选,好歹我们相识一场,有些渊源。”
秦氏知道云仙说的这是谦虚话,凭她如今在万世子心中的位置,打发一个商家之女的能力还是有的,不过是她不愿意作孽罢了。好比自己,贵为侯府世子夫人又怎样,和这丫头越发的亲近了,从前是哄着供着她,如今却不知不觉中捧着她顺着她。金氏那个蠢货才是身在宝山不识宝,要强也不看对什么人,非得要将会生财的摇钱树给拔了根儿去,何其可笑。
云仙卧在榻上,秦氏絮絮叨叨的声音,还有外面值夜婆子的行动声,村里柴犬彼此起伏声,等等,忽近忽远,在这样的夜晚,一一听在耳朵里,颇为亲切,如果用文青的话来形容,大概这就是生活吧,这就是过日子吧。
她其实没有秦氏说的那般善良,在危险面前,自己也会算计,在困难面前,自己也会放弃,只是在尽可能的条件下,云仙觉得还是尽量与人为善,与己为善,图的是一个心安自在,毕竟人来世上一遭,谁都不容易。
红尘之中,人情淡薄,世事微凉,庄子云,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既然如此,何苦在这短短几十年光阴里,一昧的盲目折腾、伤人害己。
何况,作为一个成熟的女人,应该深深的明白一件事情,无论任何情况下,不必为了一个人,将自己弄的面目可憎!只要还有勇气,就应该努力让自己过的好一点,高兴一点,因为如果自己都不爱自己,还有谁比你自己更爱你呢?其实谁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更爱你,除了你自己。
当一个女人,无惧有人爱她,无惧有人不爱她,如此,修炼出强大内心的她,也许更耀眼,更吸引别人的目光。就譬如一颗珍珠,散发着迷人的温暖光芒,喜欢的自然会无限接近她,不喜欢的也无法否认她的价值。
云仙觉得做女人当如是啊,只是她没有那么远大的理想,现下偏居一隅,安然自在的度日就好……将来,将来也能与如今相同,便是心满意足。
秦氏起床的时候,云仙已经写好字、练完功了。
身为宗妇,执掌一府中馈,秦氏对自己破天荒的睡了个大懒觉感到有些难为情,可是当她趿着鞋,站到房门口看着院里神采奕奕的苏云仙,含笑打过招呼之后,心就踏实了下来,这里不是京城,这里也不是衣香鬓影的交际圈,宁静的山村,宁静的早晨,感觉,真好!
自搬到清水村来后,云仙便吩咐灶上的两个厨娘,一日三餐,不必按府里的惯例置办,因风就俗、随地取材即可,故而秦氏吃了这来清水村的第二顿饭后,整个人都觉得舒服透了,云仙与她戏谑道:“欲要征服一个人,先得征服他的胃!”
秦氏虽然觉得云仙这话说的很粗俗,可细细一想,却正是道理,吃的舒服,人就觉得舒服,会自然而然的有一种幸福感,这种幸福感带来的愉悦心情,会让人觉得日子真的不难过,只要用心了即可。当然,随之而来的也会对能做出美食的那个人会多少偏爱一些吧,就譬如昨晚到今晨的两顿饭,没有云仙的指点,厨娘可想不出那样的做法来,而能独具慧心想出新奇点子的云仙,又怎能叫人不更加喜欢!
既然出府来了,秦氏便不再想那些烦人的事情,而是一心一意真个玩乐起来。
她笑吟吟的拉着云仙,提出要出门走走,云仙自然奉陪。
于是,田头陇上干活的村人,便远远见到从村里走出来一行人,衣衫斑斓,彩饰辉煌,仿佛从年画上走下来似的,耀迷人眼。
这时节,天气晴和,风清日朗,远处青山隐隐,翠绿葱茏,鸟歌兽语,阡陌成行;近旁田上软草如茵,苗麦亭立,野花盎然,游鱼生趣……好一派田园风光,真可谓是如诗如画。
秦氏自己也不是没有陪嫁庄子,只是侍弄的哪里有云仙这处的好。她贪婪的呼吸着空气中带着青涩味的香甜,笑道:“难怪爷回去懊恼的很,直骂我败家呢,丢了好宝贝!你恁个好本事,将这里怎么打理的如此好,叫人赏心悦目,不忍离去。”
云仙含笑听秦氏打趣,也不推辞也不自夸,这里越是好,程万两家得利就越多,秦氏的话不过是凑趣罢了。不过,瞧着秦氏是真心喜欢这里,云仙心里一动,原本将这清水村一块打造成度假田园福地的计划更加坚定了些。纵古论今,人们忙碌之余都需要有个放松心情的好地方,云仙觉得清水村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接下来,该做的是更好的完善它,真正做到叫人眼前一亮,宾至如归。
游玩了大半日,回到屋里,秦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