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红凌的动静。
这一只大狗自然知道,而且它还传音给自己主人林燚君问:“主人,那个红凌已看到我的真身了,要不要把她吃掉?”
“这个,算了吧,那个女人不是普通的女人,相信她不会说出去。”林燚君的声音在小狗狗耳边回应。
“好吧!”小狗狗静静趴在别墅门外面说。
红凌呢?
她不知道这一只狗想吃掉她,如果不是林燚君保她一命的话,估计这个身高一米七,身材婀娜玲珑的她,被小狗吃掉了。
现在她心里可以肯定,之前那个贵妇被大狗叼走,就是这个已成精的小狗干的好事情,估计那个贵妇已被吃掉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那一种。
对于这个案子,她组织有研究过。
起初在公园里,贵妇打了一个小孩子,之后林燚君瞬间出现,把贵妇打得奄奄一息,手段非常凶狠。
然后,然后不久出现一只大狗,把那个奄奄一息贵妇叼走了,跑得连小车都追不上,连侦察队也找不到它呢。
她的组织研究过,凡是失踪的人,多多少少都林燚君有关,只是他们一直找不到证据罢了。
“要不要告诉队长?我个妈呀,要不要还在这里呆下去,他会不会把我也灭掉?”这个红凌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心里乱成一团的。
“他不会灭我的,我长得这么漂亮,身材这么正,他应该不会残手摧花吧?”红凌一副自然安慰说。
但她想到那个紫灵大美女,在公园里被林燚君煽打一记耳光时,心里又在想:“这家伙,好像不懂怜香惜玉,怎么办?”
说真的,红凌真的想半夜离开别墅,不过想想后,她还是决定留下来,然后给自己队长打一个电话:
“队长,如果我失踪后,如果我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你一定要帮我报仇,凶手就是这个林燚君!”
“怎么啦?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电话里另一头问:“你是不是得罪他,据我们了解,只要不得罪他,不会有事的。”
“是我发现他的秘密,我怕他杀人灭口!”红凌这个美女轻声地说。
“什么秘密?”她的队长问。
“就是……”
还没有等红凌说出来,她耳边即响起林燚君的声音说:“美女,我这里的饭你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哦,要是把我的秘密说出去,我让小狗把你吃掉!”
“喂,喂,红凌,你听到吗?说话啊!”电话的声音不断重复响起。
“我,我没,没事,明天我再打电话给你,我睡觉了。”红凌听到林燚君的话,想到楼下那一只小狗,吓得不敢再说下去。
心里十分惊讶地想:“这个,难道是传说中的千里传音吗?天啊,我怎么觉得和一尊大仙同居?太可怕了。”
红凌不敢在电话里和自己队长说话,但她即悄悄拿着手机,在微信上面和队长聊天,说她现在的实力,已突破黄境六层,内力是之前的几倍。
她的队长,看到这一条信息,下巴差掉到地上去了,要知道,他到目前为止,只是黄境九层;卡在九层里已有五年时间了,一直都修练不下去。
现在听到红凌的话,他心里已做出一个决定了,不管上面有没有批准下来,他决定明天或是后天到林燚君别墅蹭吃去,顺便探一下他的口风,看他有没有意加入国家这一支神秘的组织里。
“妈,都大半夜的,叫我过来有什么事情?”林燚君被自己妈妈拉到房间里来问。
“娃子,你现在有钱,有车,有房,也有孩子,你和芷蓝打算什么时候拿结婚证,昨天晚上,我问过她了,她表示在等你表态。”林母对芷蓝这个媳妇十分喜欢说。
“妈,我和她相处的时间很短,大家还没有了解,再等一段时间看看吧,不急。”
林燚君也认为孩子他妈妈对自己有意思,不然的话,昨天她的小玉手,怎么在探他的小兄弟去,应该说是大兄弟吧,大得很,壮得很。
现在林燚君心里认为,认为芷蓝晚上有一点寂寞,想林燚君用兄弟滋润一下她吧,不然的话,她怎么会挑弄自己的兄弟?
“娃儿,是不是身边太多女人,不好选择?”林母想到灵雪,还有紫灵这两个女人,都好像对她的儿子有意思。
“怎么会呢,我只是不想结婚后,天天吵架,妈,你应该知道,许多女人往往婚前一个样子,婚后一个样子。”林燚君想到女人是一种善变的动物说。
别忘记了,他活了三万年,三万年里见许多形形色色的女人,许多时候,女人不是外表那么简单,心机比男人还要可怕。
“但人家都给你生了孩子,你不能让人家女孩吃亏啊,这是男人应做的事情啊。”林母说。
“妈,我没有让她吃亏啊,好了,好了,这种事情,妈你不用理,我会处理好的,你早点睡吧。”林燚君看着自己母亲一副担忧的样子,怕自己儿媳妇跑掉似的。
“还有,今晚雨玲洗碗时,说不见一副碗筷。”林母说。
“没事,没事,都是自家人,拿了就拿了,这东西,多得是。”林燚君想到自己手里,拥有千万副碗筷说。
“好吧,反正他们卖掉,资金也是入九门帐户内。”林母听到自己儿子说这种东西多,就不在意了。
就在这个时候,林燚君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息。
发给他的短信息,不是芷蓝,而是她的好姐妹灵雪,人和其名一样,水灵灵的,是一个不可多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