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多少钱?”秦楚激动道。“还有多少,都给我吧”。
“姑娘,这个咱们种过,确实不好看……”掌柜的好心,怕她不懂,还要再劝,见她执意如此,只好作罢。
最终,秦楚以一两银子的价钱,将他们店里的三斤玉米全部买走了。
“姑娘,店家都说这个种出来不好看,你为什么还……”元娘见她对这东西宝贝的不行,还要自己亲自拿回来,很是不解。
“这你就不懂了,我买它不是因为它好不好看,而是因为它能吃”。她没想到这个时代玉米竟然还没被广泛种植,在现代,她家乡的广袤土地上,种植着大面积的玉米,每年粮食产量就要占全国的百分之十左右,这是个什么概念?
玉米不但对环境要求低,相对产量高,而且好侍弄,若是能够成功将玉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绝对是个造福百姓的好事情。
“这东西还能吃?”清儿打水进来,听见秦楚的话,吃惊道。
“那当然,而且不但能当饭吃,还能做菜”。秦楚看着手里的玉米粒,仿佛已经看到了热乎乎香喷喷的煮玉米。
小时候她最喜欢吃煮玉米,而且是‘大丰收’里面的玉米段,吸收了汤汁浓郁的香气,混合着玉米特有的香气,简直不要太好吃。
“还能做菜?姑娘,那咱们现在是清洗干净就拿去炒菜么?”清儿高兴道。
秦楚摇头:“这可不能吃,我要留着选种呢”。
秦楚爷爷家在乡下,以前小的时候还层在那住过一阵子,看见她爷爷就是这么选种的。
先把玉米种子放在水里泡一泡,然后去除浮上来的空种子,留下饱满的颗粒,然后再撒在两层纱布上,用布巾盖住,放在温暖的地方,淋上水,始终保持湿润,几天后种子就能发芽了,到时候就可以种在地里了。
因为现在的院子太小,而且还是租人家的地方,种在地里种子又少,而且又怕环境不好,白白糟蹋了她这点少有的种子,秦楚思来想去还是觉得种在杨家的院子里比较安全,合适。
将所有的东西准备就绪,跟几人打声招呼,她便去了杨家。
这段时间她忙,好长一段时间没来,杨家竟然大变样子,新漆的大门,院墙也有粉刷过的痕迹,想到这一切都是杨正明为了迎娶她做的准备,就很窝心。
这段时间忙着春耕,她也已经好几天没看见他了。
院子依旧宽敞干净,不同的是窗下靠近左侧的墙根下放了两个鸡笼,里面养了几只芦花鸡。杨母知道她喜欢吃鸡蛋,特意买了来养的。
刚一进屋,便看见杨母坐在窗下做鞋子,粉红色绣蝶恋花的鞋面,一看就是给她做的。
床尾坐了个五十几岁的瘦小妇人,秦楚并未见过。
杨母抬头,见是秦楚来了,高兴的招呼人坐下:“正好你过来,快来试试这鞋子合不合脚,哪里不舒服我好尽快改了”。
“婶子做的鞋子最舒服,比店里卖的可合脚多了”。秦楚也不客气,直接接过做好的那只穿在脚上试了试,大小正好。
“你竟会说好听的来忽悠我,我这手艺可比店里的差远了,不过就是比他们用料足,穿个结实罢了”。杨母虽然嘴上这样说,但见她豪不犹豫的穿在脚上,甚至还美滋滋的走了两步,嘴角的弧度还是越来越大。
“你是好福气,得了个这么贴心的儿媳妇,不但人长得漂亮,这小嘴也会哄人开心”。
秦楚不自觉的皱了下眉头,见那妇人看过来,扬起嘴角,回了个礼貌的微笑。
见秦楚目光看过来,笑着去拉她的手,对杨母夸道:“你看看,这白白嫩嫩的,这长的跟戏文里唱的仙女似的”。
秦楚感觉摩挲在手背上的那双手,眉头再次微不可见的动了一下,这人还真是……
杨母笑着跟秦楚介绍道:“这是你王婶子”。
秦楚不着痕迹的抽出手,笑着打招呼道:“婶子好”。
“好,好”。王氏看着她不住的点头,又对杨母道:“你啊,好福气,正明又有出息,往后享福的日子在后头呢”。
“你才是有福,眼看着就要抱孙子了,你们家王通这次又升了职……”
她是王通的娘?
秦楚再次将人看一眼,确实眉宇间有几分相似。
杨母和王氏又互相恭维几句,才想起来问秦楚:“店里不忙?怎么有空来看我?”
秦楚忙把事情简单说了一下:“……我想种点东西,又没地方……”
“我当什么事儿,你还特意跑一趟,院子那么宽敞,想种什么自己安排就行”。
杨母对秦楚是一百个满意,别说她只是在院子里种点东西,就是在屋里种,她都不会反对。
“你这个婆婆当的实在是没的说”。秦楚还没开口,一旁的王氏已经开口接话道:“院子就那么大,我可不敢随便让他们糟蹋”。
糟……蹋?!
秦楚扯了扯嘴角,没说话。
“种啥还不都一样”。杨母不甚在意的说。
屋子里静默一顺,王氏又开口道:“一直听说秦姑娘开了个红事铺子,还会给人合姻缘,真是能干”。
秦楚谦虚道:“不敢当”。
“我们楚楚啊,确实是能干”。说起这个,杨母一脸与有荣焉:“你说哪个女孩子能白手起家,还把生意经营的那么好?”
杨母说着,指了指手腕上的镯子,还有身上的衣服给王氏:“不但能干,还孝心,我总跟她说,我都一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