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军事历史>幼儿老师闯异界>第72章 71.各位有何请益?

陆地营的超级简易栈桥残段处,已经聚集了两万多宋军,元军在周围三里以内,不敢靠近一步。

涂熙才终于走下将台,让亲兵打来水,抹了一把脸,又灌了一大口水,瘫坐下来,不过很快又站起来了,因为林夕从瞭望台上爬了下来。

林夕说:“走,咱们都进舱议一议。”

慧娘给林夕端来一碗热奶,里面煮了些茶,浓香的味道在舱室里面飘荡起来。

珍娘给大家都端上一杯香茗。

喝了一口热茶,众人的精神都放松下来,米三妹先高兴起来:“上人,今天真过瘾。”

宋庆因为被米三妹压了一头,很不服气:“今天战斗那么激烈,累都累死了,有什么过瘾的?”

米三妹眼睛兜兜转转,神气活现的,接着,眼睛飞扬,嘴角一撇:“我今天发射三里火,在天上发射三里火了耶,真过瘾!我和清虚真人,把蒙古骑兵,都干趴下了,清虚真人说,肯定杀了他们几个大官。”

珍娘羡慕地问:“三妹,那么高的热气球,你不怕呀?”

米三妹说:“怕!怎么不怕,你不知道,蒙古骑兵他们射了好多箭,把吊篮和热气球都射中了。幸亏清虚真人眼疾手快,我们把他们的射雕手干掉了。”

珍娘和几个宫女都惊呼出来。

米三妹得意极了:“珍娘,你们来女将作吧,上人仁厚,行事不拘一格,连我们女子都能做官,上热气球,发射这么厉害的武器......”

慧娘咳嗽了一声,几个女子都停住了。

宋庆哼了一声:“牝鸡司晨,乱了纲常。”

【注:牝鸡司晨音pinjihen,汉语成语,指母鸡报晓。旧时比喻妇女窃权乱政。

语出春秋孔丘《尚书.牧誓》: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司晨,惟家之索。

殷商时期,暴君纣王每天只知道吃喝玩乐,过着奢华荒淫无耻的生活,纣王对忠臣们的话毫不理会,商纣王进攻苏国得到美女“妲己”,封为妃子,十分宠溺,偏爱妲己的话。

妲己看到蚂蚁爬上铜火盆被烫死,就告诉商纣王,纣王命人做两根铜柱,把犯人绑在铜柱上,用火烧热铜柱叫“炮烙”。

商朝的忠臣比干因为向纣王进忠言却被纣王杀了,还被开胸挖心,说要看比干长的什么心眼,纣王的行为引起了群臣百姓的强烈反抗。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带兵讨伐纣王,周武王的部队在距离朝歌七十里的牧野就跟纣王的部队开战了,周武王在牧野誓师时说道:过去说雌鸡没有晨鸣之道,雌鸡代替雄鸡打鸣则家尽,妇人夺取丈夫的政权则国家要亡,纣王一味的听信妲己的谗言胡乱施政,是纣王亡国的根本。

纣王收到武王反叛的消息,便组织东夷族的俘虏七十万人马迎敌,只是这些俘虏早就对他恨之入骨纷纷倒戈。纣王自己把自己逼到了绝路,他只好逃回朝歌自焚了结了。

至此之后,牝鸡司晨,牝鸡司旦,都作为一种诅咒妇女乱权,或是在家里压到男人的一种负面评价。】

这时候宋敖兴假装扇了宋庆一个巴掌:“反了你了,米三妹是女将作的指挥,今天在热气球上狙杀蒙古三个头目,那是军功呀,你个臭小子,给米指挥认错!”

宋庆大叫一声:“爹,我是个男人。”

宋敖兴大怒:“我是你爹,你要是不认错,我就告你忤逆。”

【注:古语“百行孝为先”,在封建社会,朱程理学称为主流价值观,对忠孝极为重视。

自隋唐到明清,存在“十恶”制度,就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大不敬、不孝、不道、不睦、不义、内乱。

将谋反、谋大逆、谋叛和大不敬等危害皇帝安全和尊严的行为,列为最严重的犯罪,用最严厉的刑罚加以惩处凡谋反、谋大逆者,本人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父子、祖孙、兄弟及同居之男子年16以上者,不分同姓异性,也不限户籍的异同,不分是否残疾,一律处斩。15以下男性及女性家属罚没功臣之家为奴。即使子孙确不知情,年11以上,也要阉割发往新疆为奴。甚至10岁以下幼童也要监禁到满11岁后阉割。

对不孝顺父母者、尤其是对母亲有不孝行为的,父母可以到官府告子女“忤逆”,子女会受到最严厉的刑罚惩处,也就是说“忤逆”是一项罪行。

在无锡,多年前还能听到母亲申斥儿子时,会说“告你的忤逆”的警告,现在这句话已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消失了。在过去,如儿子对母亲不孝,做母亲的便有权利到县衙门去状告儿子,这就是所谓的“告忤逆”。

但是,“忤逆”绝大多数告不成的,母亲大多只是为了吓唬吓唬不孝儿子罢了。

因为被确定为逆子的罪犯,所领的极刑比凌迟还要残酷,即是“剥皮揎草”、“磨骨扬灰”。

剥皮是将罪犯的头顶头皮剥开,灌入水银,于是一张完整的人皮会剥落下来,然后将人皮内塞满灯草,制作成人样,送到邻县去游街,以教育民众,千万要孝敬父母。

而脱去人皮的罪犯,据说一时不会死去,在失去了人皮的保护后,微风吹上去便是剧痛,罪犯死亡后要将骨头磨成粉,随风四散,所以这种刑罚就叫“剥皮揎草、磨骨扬灰”。

况且忤逆案是仅次于谋反叛乱的大案,一旦县里出了忤逆大案,首先县官要撤职待参,甚至会获充军发配的罪,县“教论”(俗称“学老师”,相当于现在的教育局长)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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