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贾:“但你还是成功赚到了钱,赚钱这种事,可并不仅仅是看货物本身质量的。从包装,到感受,只需要让客人心甘情愿地掏出银子,你就都是成功的。”
我若有所思。
柳贾:“赚钱不难。经商可以赚钱,但赚钱不代表就能经商。有的人出海捡到大珍珠,卖掉后大鱼大肉,将钱花光再次沦为辛苦渔民。捡珍珠是赚钱,但不是生意,就跟赌博一样,十赌九输,不过是投机,碰巧,运气,这种模式无法长久持续下去。”
我若有所悟:“如果他能找到蚌,将蚌养起来,定期养成这么大的珍珠再卖钱,这就是生意了吧。”
柳贾点头:“可以算是生意,但还不是经商。”
我摇头,不解。
柳贾:“有的人懂得做小买卖,起早贪黑卖煎饼,一做就是几十年,你觉得这是经商吗?”
我不确定:“可以算是吧。”
柳贾摇头:“这只是生意,不是经商。”
我更加困惑。
柳贾:“经商所需要的,并不是只是控制货物,将货卖出去。经商所要创造的,是一个长久持续的,而且是可以重复的过程。我在晏居城开浣翠楼,我也可以在淆城开浣翠楼,哪怕淆城毁灭了,我一样可以去别的地方落地开花。我要做的不是像舞姬那样在台上跳舞,而是在珠帘后,改变他们的舞蹈和风格,为他们寻找能一掷千金的客户。”
我:“……拉皮条?”
柳贾伸手捶我脑门,又赞道:“你说得也对。我要知道他们所需要的,再观察我所拥有的,将两边的凑到一起,这一切都是合规矩的。如何能持久地贩卖货物,如何能尽量降低成本和代价?如何能轻松地赚到更多的钱?代价和成本、利益和收入……经商之道,看起来容易,但要深入去想,可是穷其一生都看不透的东西。”
我点头,深以为然:“那么,我到底需要做什么?”
柳贾从桌边的书籍下,取出厚厚一叠地契,推到我面前:“你拥有一次成为女富豪的机会,但仅仅只有一次。”
“何意?”
“我已造好淆城长街,以浣翠楼为中心,所有商铺都已修缮完毕,但到底经营什么生意,就要看你的了。这是你的本金三千两。”
我翻着数十张淆城地契和银票,深深吸了一口气:“你一定是疯了。”
柳贾:“本金三千,地契这十间商铺共两千,总计五千两纹银。一年后,连本带利,你需还我六千两。”
我为这数字而震惊不已:“六千两?!一年后?!你要我在这里呆一年?”
“我可没让你在这儿留一年。一年后,哪怕你托人将店铺转卖,也需要将这六千两还给我。如果你侥幸赚了钱,那这就将是属于你的私人金库,打造兵器盔甲也好,购买辎重也好……甚至是对着江湖游侠发赏金,取某人的首级也好……都与我无关。”
“如果我做生意失败了,无法还你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