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罗芷就没法儿接了。
说得多了,只怕人家还以为她这是瞧不起人。
可靠着打架赚来的钱,又岂是真的那么容易拿到手的?
更何况,这架还没打呢,谁知道最后会是个什么样子?
“罗芷姐,你别看王哲平时笑嘻嘻的,他打起架来也是个狠手!”蔡宝平笑着插话道,“再加上他开车稳,连虎哥平时出门也喜欢叫他开车,他赚的可比其他兄弟多多了!”
王哲的脸色更加不好意思了。
罗芷多看了他两眼,目光在他骨节分明的手背上停了停,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一行人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罗芷是在一家名叫“情缘”的酒吧门口下的车。
别看这酒吧名字挺俗气的,可现在的人还就吃这一套,看见情缘这俩字往里钻,然后就不知道成就了多少烂情缘。
情缘酒吧也开在河边儿,这里一眼望过去全是酒吧,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酒吧一条街。
走在这里,到处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而且还都毫不避讳的搂抱在一起,那亲密的劲儿看得罗芷直掉鸡皮疙瘩。除此之外,附近的酒鬼显然也很多,有不少人靠着电线杆子呕吐,那味道冲得,都没人愿意凑上去帮忙。
罗芷随便扫视了一下附近的情况,就发现不远处的花坛里头,好像躺着个穿着超短裙的女人。
那女人上半身在花坛里,被树枝遮挡住了看不清脸。但她的大腿却伸在花坛外头,脚上的红色高跟鞋还少了一只。隐隐绰绰的,罗芷几乎都能看见她的黑色底裤了。
女人半躺在花坛里一动不动,这一眼望过去,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那里头躺着的是个死人呢!
罗芷虽然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但遇上这种事情,她也不可能全然当做没看见。
正当罗芷打算走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的时候,紧跟着下车来的蔡宝平忙拉了她一把:“罗芷姐,那是等着被捡尸的呢,您可别过去。”
“捡尸?”罗芷这下是真有些发懵,“什么是捡尸?”
发现尸体不该报警的吗?怎么还等着人来捡啊?
蔡宝平的脸色有些尴尬,但还是低声解释道:“捡尸,不是捡真正的尸体。那女的应该是喝醉了,故意躺这边儿的,就等着有男人把她捡走带回家呢!”
男人把喝醉了的陌生女人带回家会发生什么事儿,是个正常人都能猜得出来。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捡尸?!
哪怕罗芷自诩接受能力够强,这段时间也完全接收了原身对现代社会的所有记忆,但她还是被深深地震撼住了。
照蔡宝平这话来说,那女人显然是自愿这么做的。
自愿把自己送上一个陌生男人的床……这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事儿!
罗芷忍了又忍,到底还是没忍住:“她就不怕,捡她回家的人,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样?”
这么醉死在街头,万一带她走的是个乞丐,甚至神经病怎么办?
而且,万一对方身上有病呢?
又或者,带走的她的并不止一个呢?
这不确定性也太多了!
蔡宝平显然听懂了罗芷话中的深意,他嘿嘿笑道:“这种事儿,谁能说得准?可既然她选了这条路,那后果自然也只能她自己承担。谁也不是她爹妈,管不了那么多。”
这倒也是句大实话。
罗芷摇摇头,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就见旁边一个衣衫褴褛拖着破麻布口袋的男人贼眉鼠眼的靠了过去。
那男人头发老长,还打着结,上面满是尘土,也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洗过了。
这一看就是个流浪汉,浑身瘦得没有二两肉,一身黑漆漆的污垢把他的脸遮得严严实实的,除了眼睛还亮着之外,简直无一丝可取之处。
流浪汉看着花坛里露出来的那双白花花的大腿直咽口水,他把手里的破麻布口袋一扔,上前把女人抱起往肩膀一扛,飞快的朝着不远处的大桥底下去了,不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罗芷:“……”
要是那个醉得睡过去的女人知道她最后竟然是被这么个男人捡走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恶心得三天吃不下饭。
蔡宝平看着跑远了的流浪汉笑道:“罗芷姐,这事儿我们真管不了,都有规矩呢!再说了,你看这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吧?看见那女人的肯定不止咱们,可又有谁真的去多管闲事了呢?”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罗芷叹了口气道:“周虎不是还等着吗?走吧,我们进去。”
蔡宝平忙应了一声,赶紧带着罗芷朝里走。
情缘酒吧外头虽然也有音乐声泄露出去,但那声音并不大,听在耳朵里也不会觉得嘈杂。可一进了这酒吧门,高亢的音乐声就跟炸雷似的,猛地就在罗芷耳中炸开了来。
亏得她胆子大,这要是换了以前的原身站在这里,怕是得当场虎躯一震!
酒吧里人很多,中间的舞池更是挤满了。蔡宝平年纪不大,却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他熟络的带着罗芷穿过人群,走到了一个光线阴暗的角落里。
角落里摆着一张半圆形的长沙发,一个壮汉在沙发中间坐着,身上只穿了个白色背心儿加破洞牛仔裤,肩膀上的虎形纹身在彩灯底下若隐若现,看着还真有些唬人。
壮汉两边坐着好几个穿着暴露的女人,离他最近的更是被他一左一右的揽在怀里,女人们争先恐后的给他喂着水果和零食,也有专门奉酒的,场面不可谓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