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的楼房里,楼梯间应该很久没人打扫了,地面上积着跺脚就能起烟的灰尘,每个半层都堆放着乱七八糟的杂物,角落还有蜘蛛扯着网。因为窗子很脏,光线也不是很好,走在这里面让人感觉有扑面而来的腐朽气息。
刘敬信和张逊捂着鼻子一路沿着昏暗的楼梯间向上走,推开最后一道铁门来到了楼顶。
嗅着楼顶的新鲜空气,再感受着照在身上的暖阳,两人都感觉自己好像是刚刚从恐怖片回到现实世界一样。
刘敬信环顾左右一圈,用手肘推了推刘敬信,向着左手边扬了扬下巴,小声道:“在那边。”
在那个方向上,有一间很小的楼顶杂物间很突兀的立在不远处。
那杂物间很小,墙皮已经严重脱落,没脱落的地方也满是浅浅的裂纹,就像是年迈老者脸上的皱纹。
杂物间顶上生了很多杂草,一侧有藤蔓植物如长发般沿着墙面垂下,落进一个脏兮兮的水池里。
水池边零散摆着几个花盆,但里面种的却不是花,看样子像极了某种蔬菜。
杂物间的门有两层,外层的破烂木门现在是敞开着的,里面是纱窗门。纱窗门上挂着一串串的灰,只是远远看着都让人感觉嗓子好像被呛过一样不舒服。
这个地址是方志超给刘敬信和张逊的,那个看起来让人不适的杂物间里,住着他们要找的人。
方志超给张逊推荐的人,竟然是方志超以前那支乐队的主唱。
刘敬信曾听方志超提到过,他们那支乐队解散之后,只有方志超和这位主唱还在做着和音乐相关的事,其他人要么去了工地、要么去卖了保险,都在从事着跟音乐毫无关系的工作。
不同于方志超的顺风顺水,他们的这位主唱混得不是很好,经常报名去参加一些音乐选秀节目,也一直在尝试做原创音乐,但一直没有出头。前两年这位主唱还自费做了一张专辑,最后依然没有混出名堂,并且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方志超虽然推荐了他们的主唱,但却说不能帮忙引荐,只能让刘敬信和张逊自己去尝试联系。
于是,在拿到地址之后,刘敬信和张逊便立刻找了过来。
“走吧,去看看。”刘敬信说着,当先向那杂物间走去。
“咚咚咚。”刘敬信来到门口,抬手敲了敲那已经破损的门板。
里面一个有点沙哑的声音问道:“谁啊?”
刘敬信问道:“请问,是高学皓吗?”
房间内传出脚步声,紧接着那脏兮兮的纱窗门向内打开,一个头发蓬乱,胡子拉渣的男人出现在了门里,微皱着眉,警惕的上下打量着刘敬信和张逊问道:“你们是谁?”
这人赤着上身,下身只穿了条四方短裤,脚底下踩着个人字拖,说话带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语气。
刘敬信客气的挤出一丝笑容,问道:“你是高学皓吗?”
对方点了点头,再次反问道:“你们是谁?”
刘敬信道:“我们是方志超的朋友……”
他一句话还没等说完,却见高学皓转身回到了屋内,语气不善的道:“你们回去告诉方志超,我现在虽然混得惨了点,但还不至于吃不上饭,用不着他的救济。等哪天我混出头了,我请他吃饭。如果没有那么一天,还是不要再联系的好。”
刘敬信和张逊互视一眼,都已经猜到了方志超不愿帮忙引荐的原因。
虽然只是简单的说了几句话,但刘敬信已经大概猜到了高学皓和方志超之间是怎么回事。
他们曾经是同一个乐队的兄弟,两人之间的关系应该非常好。
可乐队解散之后,他们踏上了不同的道路,方志超凭借对吉他的专注,也可能是有一些时运的成分在,所以混得风生水起,不仅在寸土寸金的新街口有了家不小的店面,还得到了很多次大型演出的经验,已经混得小有名气,不说赚得盆满钵溢,至少是吃喝不愁。
反观主唱兼节奏吉他高学皓,这些年虽然也一直在拼搏,参加了那么多的音乐选秀节目,甚至还自费出了专辑,已经拼尽了全力,却不仅没有混出头,反而越活越艰难。
凭方志超那极重感情的性格,肯定不忍心看着高学皓过得这么苦,他一定尝试着给过高学皓帮助。
可高学皓自尊心太强,他能接受身份对等的兄弟,不甘心接受兄弟的“施舍”,所以性格越来越偏激,根本就不接受方志超的任何帮助。
结果方志超的好心,却成了两人之间的隔阂,并且就目前来看,是无法打开的隔阂。
刘敬信很能理解高学皓的心情,他换位思考,如果现在混成这样的是他,他估计自己也差不多是这样的状态吧?
张逊在后面拉了拉刘敬信,在刘敬信回头看向他时,皱眉摇了摇头,似乎不太喜欢高学皓的性格。
刘敬信抬手拍了拍张逊的肩膀,然后转身走进门内。
这个杂物间被高学皓改成了卧室,里面的空间远比外面看到的要小,一张工地常见的金属框架高低床占据了一小半的空间,床架边缘已经生锈脱漆,还有点变形;除此之外,屋内只还有一个小柜子,一张桌子和一个板凳,在桌子的一旁立着一把木吉他,吉他的琴头上此时晾着一双袜子,琴身上还搭着一条内裤。
可怜的吉他,竟然被当成了晾衣架。
高学皓此时正半蹲在小凳子上,戴着头戴式耳机,对着笔记本电脑看着电影。
刘敬信站在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