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青春是一群人傻的时光>第 1 部分阅读
面那群男生,莫名奇妙。”

林可郁已经见怪不怪了,从读幼儿园开始就有小男生给她送棒棒糖。

这时捂住朱超凡的嘴的那个男生,拿起自己的运动服外套走了过来递给林可郁。

林可郁虽然觉得早上有点冷,可是现在也不冷了啊,我又不认识他,跑过来送什么衣服啊,真是莫名奇妙,不过这男生的手还真是好看,就像小说漫画里的一样。

那男生见林可郁愣在那里不动,便有些不好意思地小声说:“衣服脏了,回去换一件吧。”

“啊?”林可郁更加一头雾水的望着他。旁边的徐苗终于反应过来了,接过外套系在林可郁的腰间,拉着她往外走。

“怎么了?”林可郁被拉出了教室,还是没搞明白怎么回事。

徐苗嘴巴附到林可郁耳边,说话带来热气吹到林可郁的耳朵里,痒痒的,“怎么了?你大姨妈来了,你不知道啊,裙子都脏了一块。跟我回宿舍换一条裤子。”

大姨妈?林可郁听几个女生聊天时说过,就是月经。天啦,想到这儿,林可郁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朵根了,难道刚才朱超凡想喊的就是这件事,od,幸好没喊出来,丑死了,还有要谢谢那个男生,好像叫付什么来着。

后来徐苗问林可郁:“你当时,有没有觉得他就像一个手持利剑,前来拯救你的王子一样?”

林可郁耳朵一下子发热了:“明明拿的是外套。”

第一次,竟是这么突然,连招呼也不打就来了,还痛的小脸煞白。更可恶的是,还在这种情况下发生。青春,总会有些尴尬。

朋友

第一次来月经就轮到林可郁那一组打扫卫生了,大姨夫还没接走大姨妈,肚子隐隐有些痛。林可郁一只手捂着肚子,另一只手领着水桶准备去打点水。

朱超凡走过来,抢过林可郁手中的水桶,神情不太自然的说:“你坐着休息一下,这些重活我来做。”然后耳根都红了不好意思的拿着桶飞奔出去。

林可郁先是一愣,地还没扫呢休息什么啊!然后林可郁想起林旋之前的“青春期教育课”上说的,那个来了,要注意休息,不要碰冷的,不要太劳累。林可郁不好意思的捂着脸,然后松开手,望了望四周,还好没人看见。这个“猪炒饭”知道的东西还真多,不过还是挺细心、很照顾人的。林可郁想起来,曾今看到过这样的形容,形容一个长的五大三粗的男人也可以拿起绣花针。大概就是说像朱超凡这样,表面大大剌剌的,也有细心的时候。

林可郁、朱超凡、徐苗三个人凑在一起总会讲很多的笑话和奇闻异事。上次事情后,林可郁再碰到朱超凡总会觉得尴尬,会尽量避免和他打照面,朱超凡讲笑话,她也不去凑热闹。又轮到扫地的时候也闷着不和朱超凡讲话。

男生和女生不一样,女生细心而敏感,很多事会往心里去,男生可能睡一觉就忘了,心也不够细,总也搞不懂女生在想什么。

我什么时候得罪她了吗?怎么这几天也不和我说话?扬起的灰尘让朱超凡的鼻子一阵瘙痒。

“啊嚏—”一声惊雷,徐苗的目光成功的被吸引过来了,然后哈哈大笑。

朱超凡打了个响指,一个想法冒了出来:讲个笑话调节一下气氛好了。

“我给你们出个脑筋急转弯,你们保证不会”朱超凡说。

“什么啊?”徐苗忍不住问。

“有一只猪一直往南走,前面有一堵墙,它还继续走,结果一头撞死了。为什么?”

“它近视了,没看见。”徐苗回答。

“不是,再猜。”

“不知道,怎么回事啊?”徐苗。

“因为她不会急转弯。哈哈哈……”朱超凡揭晓。

“哦,原来如此。”徐苗恍然大悟。

“他骂你猪,不会脑筋急转弯呢,笨妞。”林可郁笑着说。

“好你个死猪头,敢骂我。”徐苗拿着扫帚追打朱超凡。

林飞宇也交到了同班的一群球友,每周五下午放假都会一起打球打到天黑。

朱超凡是一个其中一个,他虽然胖却出乎意料的灵活,在球场上就像一条游动灵活鲤鱼一样,可打一会就会气喘吁吁的坐在一旁大口喘气,怎么拉也拉不起来。

熊庭耀打球的特点就是快、狠、准,必杀技就是灌篮。小麦色的皮肤,个头比一般人都高,胳膊、腿一看就很结实的感觉。肌肉发达,但又不会给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感觉。粗粗的眉毛,刚毅的脸廓,炯炯有神的眼睛,在人群中很显眼。他的性格也是如此,天生有一种大哥的气场,连笑声都底气十足。在校外有自己的帮派,身后有一群小弟。他说这黑黑的皮肤和一身肌肉是在他爸爸的工地上锻炼出来的,他爸是个包工头,脾气还很臭。他现在准备练出六块腹肌出来。

付峻熙偶尔才到学校来上上课,每次来就会和他们一起打球,他打球很平稳,命中率最高,擅长三分球。付峻熙中等身高,身材匀称。头发天生有一点卷曲,微微遮住了一点眼睛。球场上,除了他以外清一色的平头。仔细看,睫毛长长的,鼻子也很高挺,薄薄的嘴唇。好看的五官整合在他的脸上,变得更好看了,就像杂志上的模特。即使是被两三个人围攻,脸上的表情依然那么淡定。每当篮球从他手中投出,在空中划出一条美丽的弧线,然后稳稳地落进球筐时都会引来观看的女生尖叫。

林飞宇的球技稍逊色于付峻熙,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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