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六朝燕歌行>(7.1)
这地方也就被叫做留仙坪了。”“原来如此!”少主感慨道:“有勇有谋,有胆有识!可为一叹!”旁边的老者道:“这是哪年的事了?”“总有百余年了吧。不瞒各位,汪某祖上就是给白员外做事的,小时候听爷爷说,我太爷爷还给白员外当过长随呢。传言白员外的内宅群芳荟萃,尽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绝色。”老者叹道:“也是个有大福气的。可惜未能一见。”汪臻道:“前贤虽去,这留仙坪却成了一处灵地,每每有狐仙出没。这些年来虽然没有人能再遇上天狐,得了红丸,与狐女欢好的香艳轶事却是不少。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诸位今晚就能遇上,莫说春风一度,便是侥幸得了狐仙的红丸也未可知。”壮汉笑道:“昔爷,今晚睡觉可得睁隻眼,说不定有狐仙看上你了呢。”众人哈哈大笑,罗令暗暗撇嘴。汪臻这破落户惯会察颜观色,全靠着一张嘴混吃混喝。平常惯用的伎俩,就是拿白员外遇狐说事,前面一番说辞敲鼓听音,若是文人,就会大讲诗赋,拼凑些章句,冒充白员外的诗文;若是热衷功名的,就会大讲当了进士之後,如何做官;若是热衷富贵的,就会大讲如何与豪门权贵联姻;若是贪图钱财的,就会讲辞官之後,如何起家兴业……总之就是四个字:投其所好。

那少主方才欲言又止,多半是席间不好多问,待散了席再讨教红丸的详情,这便上了汪臻那厮的套,左右要捞他一笔银子出来才肯罢休。

夜色越来越深,外面的越二爷也越发焦急。

忽然远处亮起一点灯火,接着马蹄声隐隐传来,一行车马从山坳驶出。越二爷长舒了一口气,连忙撩起衣袍,快步迎上前去。

客栈掌柜带了两个伙计一道去迎,这会儿早早便下了马,牵着缰绳在最前面引路。後面一名大汉虎背熊腰,雄壮威猛,他腰佩长刀,肩後背着一张铁弓,身形剽悍。

再往後是十余骑护卫,虽然不露峥嵘,但落在越二爷这等见惯了人物的老手眼里,那些护卫个个都是百战之余的精锐,杀的人只怕比前面那壮汉还多。後面五辆双辕的宽厢四轮马车,车上未打旗号,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但一看车辆的木料、做工,就不是寻常货色。

车旁跟着一名彪形凶汉,却是一名兽蛮人。那兽蛮汉子虽是徒步,却与旁边的骑手差不多高,隆冬进节,他只披了一条兽皮坎肩,裸露的双臂生满浓毛,形如野兽,口中伸出一对獠牙,脸上印着一块巨大的青斑,顾盼间如同虎狼,凶狞可怖。

相比之下,车旁另几名骑手身形就纤细多了,体态窈窕,显然是女子。只不过她们头上都戴着圆笠,用来遮风的面纱从笠沿一直垂到肩下,看不清容貌。

一名富态的圆胖子纵马过来,他身着锦衣,後面紧跟着两名随从,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

石越在道旁伏身拜倒,扬声道:“在下石越,见过少主!”小胖子跳下马,扶起石越笑道:“石二哥是吧?我听石超石大哥说,这边的生意全靠你来打理,这回可要劳烦二哥了。”“不敢。”石越起身笑道:“接到家主的吩咐,小的就赶紧过来,所幸没有错过。不然这回可要大大地吃个挂落了。程……”小胖子竖起手指“嘘”了一声,然後小声道:“不瞒石二哥,我师傅不方便露面,外面的事都是我来操持。我姓高,名厚道,你叫我小高就行。”石越心下有些失望,後面一名长随适时的插进来,“衙内,先上马吧。”高智商翻身上马,“石二哥,请。”掌柜也赶紧牵来一匹马,扶着石越上马。

石越心下暗暗计较,既然被称为衙内,多半是宋国人氏,口上试探道:“不知高公子仙乡何处?”“我?临安人氏。”高智商满不在乎地说道:“我爹高俅,不怎么争气,一大把年纪了,只当了个太尉。”“哎哟!”石越虽然是唐国客商,宋国太尉还是听过的,实打实的军界第一人,这衙内的身份可不简单。

两人说笑着往客栈走去。客栈的掌柜带着伙伴把众人迎进院内,将马匹安置在马厩中。安置不下的,都带到店後已经打理好的空地上,然後送来早已备好的草料、豆粕、饮水。

敖润背着铁弓在客栈内外踩点,韩玉、郑宾、刘诏等人都是行惯路的老手,张罗着将四辆马车靠着院墙围成一个挡风的小圈子,然後在中间搭起帐篷,铺好乾草和毡毯。

最後一辆马车驶进院内,一名脸色苍白的黑衣人从车尾跳下,阴沉着脸绕了一圈,用鼻子四处嗅了嗅,然後脚往後一踢,“呯”的把院门关上,门板险些撞到石越的鼻子。

石越一路跟随,本来想向贵客献个殷勤,却被人毫不客气地拒之门外,脸上讪讪的,有些挂不住。

“该死的阉狗!”高智商隔着院门小声骂道:“混账东西!狗仗人势!王八行子!没卵子的货色!幹!”骂得虽然欢实,但声音压得低低的,生怕被中行说那狗贼听到。

石越这才晓得,方才那人居然是个太监。家主只告诉他,程氏商会的少主前往长安,让他沿途接送,途中一切用度不计成本,不计人力,务必让贵客满意。关于这位程少主,家主没有讲多少,石越还是回建康时听人说过几句,此时方知程少主身边的近侍居然是太监,堂堂宋国太尉的衙内,也只是个跑腿的徒儿。

这背景深不可测,难怪自家主人如此上心。

高智商骂完,拉着石越往饭堂走,小声嘀咕道:“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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