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卖给自己的!
为此私房钱被小萝莉拿去买了各种朱钗,自己反而犯贱的有种小幸福。
闻言面无表情的道,“我不为难你们。”
麻杆打狼,两头怕。
齐平川是害怕对面有个识货的看破自己色厉内荏,对面是害怕那个万一……
倒也达成了目的。
大牢内,周兴听到那名缇骑的禀报,脸色一变:“看清楚了,真是太祖那柄佩剑‘挽霞’?”
那名缇骑有些畏惧的缩了缩,“属下不曾见过那柄御剑。”
谁不怕周兴?
周兴唔了一声,没有怪罪他,点点头,“当年确实有这么一回事,我听陆指挥使偶尔提及过,无妨,让他进来便是,是否真是那柄挽霞,我亲自验证。”
缇骑领命而去。
周兴起身,负手来到瓮前,笑意阴森:“陈县令,真不认罪?”
瓮中,清水已血红。
水面飘着辣椒面。
陈弼被五花大绑后丢在水里,满身血肉翻卷。
十指上,已没有一块指甲。
胸口,背上,大腿上,更是被涮的没有了一块完整肌肤,露出触目惊心的血肉,血肉便似一块耕田,铁刷似扒犁,交错纵横着沟壑。
虽然浸泡在瓮中,血肉上依然沾着不少辣椒颗粒。
此刻长发凌乱脸色雪白,奄奄一息。
就算是见过无数大场面的周兴,也由不得不暗赞一声。
剔甲,陈弼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涮肉,陈弼只是闷哼。
涂抹盐和辣椒面,陈弼痛的浑身颤抖仰天咆哮,几次昏死过去,又几次被泼醒继续承受酷刑,然而从始至终,没有发出一声哀嚎,也没有求饶。
陈弼这个被杀鸡骇猴惊得呕吐的读书人,竟然亲身承受了这些酷刑。
好硬的骨头!
周兴第一次见到这样不可思议的人。
还是一位读书人。
陈弼已经没有力气抬头,几乎是用尽最后的力气啐了一口,“我陈弼,自认无愧天地,上不愧君王,下不负黎民。读书一生,无所得尔,唯一身青气!”
“何罪之有!”
先前我陈弼确实惧怕你之酷刑。
但今日酷刑加身,我陈弼才知晓一件事:读书人的脊梁,有的很软,但有的很硬!
可承江山。
可担日月。
我陈弼,是后者!
读书人,读圣贤书而养浩然气,生铮铮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