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姐就笑了起来:“我三天连头被零子放血的,我还不好好的。这有什么啊,又不是让你真的给他咬块肉下来的。只有刚炼化的时候,才会去吃最爱的人的心脏啊,手指啊什么的。”
我的心紧了一下,连忙低下头。她看到我这样,本来说得挺好的,也一下就闭嘴了,呵呵笑着道:“吃饭吧。”
旁边桌子上的一个大妈就说道:“我说妹子啊,你跟人家说这些,人家怎么吃得下饭啊?”
“大妈,我就是个写小说的,我说我小说里的男主呢。”
不过我确实吃不下,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心里堵得慌。我那天是回我爸那边的。本来还想着,在我爸那边能撒撒娇什么的。结果回去看到的是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在家里跑上跑下,把我的流氓兔布娃娃,放在地上当马骑。
我爸在厨房里做饭,那阿姨就在店面里对着账。看到我回来,她脸上讪讪地叫我进去坐,感觉她是主人,我是客人。而那个拿着我的布娃娃在地上当马骑的,就是她儿子。
晚饭吃得特别早,我依旧没什么胃口。因为我爸的注意力都在那孩子的身上,给那孩子夹菜,舀汤什么的。我完全成了一个多余的人了。
放下碗,说慢吃的时候,我爸终于看到我了,说道:“可人啊。我和你阿姨决定这个星期五去领结婚证。以后乐乐就住在我们家了。你看你的房间我们也不动,就让他住你旁边那间小房间吧。”
我苦苦一笑,那么闹腾的一个孩子,加上我一直不在家,他不进我房间乱翻乱玩才怪呢?不过现在我也知道我不能反对,爸爸只是通知我一声,并不是咨询我的意见。我点点头,就说:“爸,那我先回去了。”
阿姨连忙说道:“就在家里住一晚吧。”
在这样的气氛下,我住这也不舒服啊。所以我还是说道:“不了,晚上还要去学校赶出毕业作品的。”起身,看看外面那小店铺,原来爸爸还说等我毕业了,就把这个店给我的。估计这个以后也不属于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