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罗宾编造的那段经历,他最开始进入山林只是为了打猎,是因为追逐一只猎物而不小心深入,最后才致使迷路的。
既然一开始是进山打猎,又不是旅游,自然不会随身带行李,准备什么替换衣物。考虑到这点,罗宾这次出来也没带多余衣服,就只有身上的这一身。而这身衣服,为了吻合他虚构的经历,还故意弄的破损磨烂了许多。
参加一位正式骑士的赴宴邀请,穿这么一身确实不太合适,会显得很失礼。可他自己目前,却也没有替换的衣服。好在现在已经不是在物资奇缺的森林中,约克村虽然也不是什么繁华市镇,只是个偏僻的小山村,但置办一身合适的新衣服却也不是什么难事。
村里就有专门的裁缝,不止订做衣服,也售卖成衣。而这位裁缝此时也正在酒馆里跟着他们一起喝酒庆祝,当谈到这件事后,这位裁缝便立即主动接过话地打包票,说这一切都可以包在他身上。
说完之后,他一口干了杯里的麦酒,就立即带着罗宾去他的裁缝铺,给罗宾挑选合适的新衣服。
这位裁缝除了裁缝之外,还是一位兼职鞋匠,同样会做鞋。所以罗宾最后从裁缝里最出来后,已是从头到脚一身新。虽然以这乡下裁缝的手艺,再加上消费水平所限,这身衣服谈不上有多华贵精致,但至少干净整洁,而且是新的,许多褶皱都熨贴的笔直。再有罗宾本身的好底子,衣服一换,立即有涣然一新之感。
换好新衣服,罗宾直接把那身破烂旧的给扔了。并且还顺便让这位裁缝给他量了尺寸,再订做几身新的。
小猪们的房子里虽然也不缺衣服,而且很多,但基本都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再加上许多被小猪们拿来做窝,就算再是清洗干净,罗宾心里还是颇为嫌弃。也就是之前实在没衣服穿,才勉为其难的接受。现在既然有新的了,那些自然是全都弃之不用。而且量身订做,也远比那些别人的衣服更合身。
回到酒馆后,罗宾趁着还有时间,又洗了个热水澡,并梳洗干净,稍微修饰了一番,更是显得整个人精神百倍,瞧上去也比之前英俊许多。本来他这具身体的底子就在,之前只不过是故意不修边幅以做遮掩,但就算如此,也遮掩不了多少。现在稍加梳洗,弄的整齐一些,自然是便恢复不少。就算还保留着胡子没刮,也是完全不掩帅气,甚至更多了些成熟的魅力。
没条件施展真正的易容术,这些确实很难完全遮掩掉。不过在这种偏僻的山村,以罗宾所料,是绝不可能有人能认识阿金斯的前任王子的,所以他也一点儿不担心被人识破身份。
一切收拾准备妥当后,便差不多到了中午,罗宾佩好自己的长剑与匕首,带上那封杜蒙德管家交给他的约克骑士亲笔所写的邀请函,然后告别了凯文与享特老板等人,便骑马往约克骑士的庄园而去。
约克骑士的庄园距离约克村并不远,直线距离也就大概一千码的样子。这点儿距离,罗宾步行也能很快走到,并不需要骑马。但骑马有时也不止是为了代步赶路,还能够用以充充场面,给自己壮壮势。
在这种落后的古代世界,马就相当于罗宾前世地球上车的地位。并不只是纯粹的代步工具,有时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一匹好马,就相当于是一辆好车。而且那种真正的好马,其价值也未必就比他前世一辆豪车的价值低多少。
贵族们聚在一起,也经常会互相攀比自己的马匹。如果某位贵族拥有一匹真正的好马,是会得到许多人的羡慕与嫉妒的,这就跟罗宾前世地球上的富豪们互相炫车攀比差不多,性质基本是一样的。
看来无论在任何时代,男人都是钟爱各种座驾,也喜欢去跟人攀比自己的座驾。
不过罗宾却一向没这种兴趣,也没这么低级趣位。甚至他一开始,也根本没打算骑马,只打算步行着过去。眼下这匹马,还是酒馆的享特老板非常热情主动地借给他,要他骑着去充充场面的。觉着罗宾能够受邀参加约克骑士的午宴,某种程度上似乎也代表了他们,自然不能在这位骑士老爷面前太弱了场面。不能失礼,但也不能太谦卑了,得要硬气一点儿。
罗宾实在却不过这位享特老板的热情,也就只好勉强接受了。而且有马代步,也确实能够轻松点儿,尽管根本没多远。
带上随身的兵器,这也是为以防万一。尽管这位约克骑士派了他的亲信管家来亲自邀请,看起来确实是以礼相待,对罗宾这位普通平民保持了相当的尊重与客气。
但去了之后,谁知道事情会发展到什么方向与地步。万一真弄不好打起来,带着兵器也能以备万一。
不过带着长枪就有点儿太扎眼了,而且枪不能收起来,拿在手上也有些明显的刀枪相对的意思。所以罗宾便把枪留下了,只带了剑与匕首。另外,男士佩剑,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礼仪。
在这种尚武的世界里,练武的战士经常随身携带兵器,这既是需要也渐渐发展成了一种风尚。扩而广之,甚至本身不会武艺不是战士的男性也开始携带兵器,认为是一种勇武的象征。而且关键时刻,也确实能够拿来防身。
而且在贵族圈子里,也有某种攀比各自佩剑的流俗。如果能够拥有一把矮人大师亲手打造的长剑,也绝对会成为让人羡慕与嫉妨的对象。名剑、名马,有时有必要的话,还会攀比自己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