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书很是坦荡,毕竟对于他这个在山林里,经常坦蛋蛋的君子来说,心中事,没有不可以对人说的。
秋雪,自己喜欢;小冬瓜,自己也喜欢。
其实又何止是她们?
十三姨、牧羊女、嫦娥、李莫愁、但凡有点名号的妹子,自己哪个不喜欢?
大幂幂当然有味道,但《可惜没如果》mv里的ab,那一身毛衣妆扮温馨女友的模样,自己不也很喜欢么?
《仙剑奇侠传》里的赵灵儿、《白蛇缘起》里的小白小青,甚至是那个成熟的暗黑蛇母,自己不也眼前一亮么?
小孩子才做选择,自己全都喜欢!
可喜欢归喜欢,权势名利、酒色财气,有时候也不能做事太尽,否则自己便是第二个董天宝了。
在《太极张三丰》里度过这么久,看清董天宝与自己的区别,是叶书最大的收获。
比自己颜值提升到10个吴彦祖收获还大。
……
叶书的直接,让秋雪明显有点受不了,不过听多了叶书平日里的胡话,不过半天,她也就习惯了。
心里的一丝执念得到回答,便也看淡了这份昔日感情,两人相处,倒是更加融洽。
接下来的日子,她开始为“散心”做准备。
满满一大包东西,甚至还有护身的刀子,跟要照顾一家人的女主人一般,尽数都搭在非白身上,还给小冬瓜留在骑马的空间。
没办法,小冬瓜自从失意避心后,整个人就像个骑着竹马到处跑的小女孩,整天搂着非白不撒手,这才把非白性子养刁。
四五日后,刚起床,天色就明显闷得厉害,便是出发的时间了。
整天抱着不倒翁不撒手的小熊猫,看到众人要走,也是乖巧地爬起身,扑到叶书怀里,一百多斤的熊孩子,除了叶书还真没几个能抱得动。
瞧见旁边偷眼瞧自己的非白,叶书就有些好笑,凑了过去,拍了拍马屁股:“怎么着,还真生气了,都不理我了?哟,别踢我啊!”
一行人,闲淡地离开院子,看到外界光景,俱都是心中轻松。
这样的大规模外出,几人刻意避开了人多处,但也难免落入外人眼中,这也是秋雪几人先前不怎么外出的原因。
叶书也不在意,既无特写埋伏,没法大军围杀,天下便任我独行,有非白在,也不致伤到了小冬瓜众人。
总而言之一句话:打野战,来再多的男人,叶书也不怕!
……
情况,比叶书想象中的,还要严重些。
叶书觉得,或许会有人看到自己众人后告官,然后再遇到些官兵追踪。
但叶书小瞧了刘瑾对自己的重视。
以叶书的武力,几乎相当于这个世界《秦史》里,直闯咸阳皇宫,三千铁甲都不能敌的残剑、飞雪,刘瑾虽不是秦王,但也极为心惊,因此在各个村野,都尽力安排不少眼线。
叶书上次在村口与人聊天,虽然换了衣服,但足以让有心人注意到,这时候又得到叶书消息,刘瑾没多久,就得知了消息。
“董天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叶书之事,就交托给你了,莫要让本督失望!”
“是!尊刘公公之令!”
自大营中出发,董天宝一身雄壮铠甲,恍若噬人恶狮,一挥手,旁边先前那名村口喝酒的农家汉子便被带了上来。
这汉子名唤南怀孟,平时就喜欢吹点牛b,在被叶书身上残余静电电了一下,疑为鬼神后,就忍不住到处当为谈资,终是被有心人告发,又兼熟悉本地地理,被董天宝当成向导,留在军中。
“叶书又在你们村子附近出现,想必是要去先前去的地方,你用心带路,我自有重赏,若不用心,小心你的人头!”
“是是是!”
南怀孟忙不跌地应声:“我们那里,旁边有座南山,叶大……叶书当初就是从那南山方向走出的,小人一定认真带路……”
“出发!”
……
叶书还不知道,董天宝已经率领众江湖、军中高手,纵马向自己扑击而来。
山上清凉,非白又登山渡水,如履平地,因此众人很快就登顶南山,也就是驻城附近,高山的山峰之上。
顶端,是一处宽阔平地。
而在平地之上,足有百余根铁枪,正围成一个极大的圈子,重重围绕在一块空地的中心四周。
这些铁枪,更像是防骑兵的长矛,足有三米多长,上面漆黑一片,有的还弯折了,透出一股极度危险怪异的感觉。
最让人瞩目的,是这“枪阵”正中心处,插着的那柄……
冷锋寒刃!
正是叶书恃之横行驻城,杀得官兵人人自危的神兵,此时却与众人数日前的印象,有了很大差别。
先前,交锋寒刃身上,笼罩了淡淡的红痕,凑近了,便隐有血腥之气,枪身森寒,一看就是饱饮鲜血的凶兵。
但此时,枪身上,却是气势凌然,原先的阴冷气息消散于无,枪刃锋锐处,仿佛能刺痛人的双眼,连正眼瞧瞧,都觉得躯体发虚。
这柄枪,自数天前,竟是被叶书一直插在这里!
“冷锋寒刃:地阶中品!
原本是沙场神兵,后融入两全玉,达至人阶极品位阶。
虽未经兵主内力贯输,但汇集天雷霹雳而不伤,已然突破至地阶中品层次。
枪身内含战阵锐气、天雷凌洌之气,拥有破邪灭阴之力,需心神稳固者方可使用!”
叶书指挥从人,在中心冷锋寒刃,以及枪阵之间的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