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森笑道:“也就你这小孩能这般想,当今皇上以武得天下,开辟了这大明江山,向来开明豁通,最是重武而轻视文人。昔日曾笑谈道:这话可是当着满朝百官讲的,大哥当时也在朝堂上呢。”
元宝哦了一声,说道:“怪不得,我老家邻居的刘大爷有三个儿子,没上过一日书塾,全都跟着当地的拳师教头练拳脚,原来现下读书不吃香啦。”
常森道:“所以此事不提也罢!就算母亲尚在人世,见到这官场时局,想来也不会来怪我。连走了大半日,口渴的紧,牲口也走不动了,前面的岔道口有片树荫可遮阳歇脚,咱们先吃点东西,也给牲口歇歇脚力。”
二人走到阴凉处,分食了些干粮清水。这时蹄声渐响,路东边徐徐踱来一骑,马上共乘二人,走的近了,常森忽地面容呆滞,目光灼灼直视前方,元宝见他神情古怪,顺着他目光看去。只见二人皆是女子,前乘那女子五官标致,身穿淡杏色衣裳,妆容极为简朴,只在头上挽了个木质发杈。这女子单看也算得上个美貌女子,只是与身后同伴相比,便大相失色了,后面那女子一身红衣,却是异常艳丽,看来年纪不过二十,面容甚是娇美,头上、颈上、衣服上不是珍珠玛瑙便是宝石金器,这红衣女郎相貌本来就美,在这一身金灿事物映衬下,更显得娇贵动人,在这荒外古道上行人本来就少,出现这般貌美人物更属罕事。
元宝虽然年幼,本不解男女风情,此时见了这红衣少女,也忍不住暗中喝了声彩,心中赞道“好美的女子!”
二女骑马刚走到岔道口,见常森如痴如醉,目不转瞬的注视过来,杏杉少女往这看了一眼,随即扭过了头,那红衣少女竖眉瞪眼,面带怒色,直接斥道:“臭书生,看什么看,再无礼姑娘挖了你眼珠子出来。”
杏杉少女劝道:“表妹,咱们有事在身,路上莫要再生事端。”
红衣少女格格一笑,道:“表姐你也忒是胆小,难得出来游玩,你却如此小心怕事的,又有甚么好玩。”
杏杉少女道:“你呀,真是不长记性,昨日若不是你非要招惹那伙盗贼,也不至将马儿丢了。”
那红衣少女恨恨的道:“这伙卑鄙山贼,就只会做这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勾当,若再被我撞见,这回连头都割了下来。”
杏杉少女说道:”若不是你好端端的将别人耳朵割了,别人又岂会把马偷了,爹爹让我们三日后在洛阳会合,眼下我们合骑一马,这般走下去,何时能到洛阳,说不得,又遭爹爹责骂了,以后再想出来玩可就难了。”
常森被那红衣少女一言叱醒,霎时省悟自己失态,未免唐突佳人,他刚刚只顾光看那红衣少女面容,这时才看到二人腰上都系着一柄剑,才知这红衣少女割人耳朵之事大有可能。暗想:“莫要惹恼了这小姐,不然她当真一剑挥来,我的耳朵岂不是也被割下来了。”
他本来已经低头不看,心中却不断重复:“再瞧上一眼,再瞧上一眼。”不由得又偷偷斜睨一眼过去,既看了一眼,后边两眼、三眼也自然接着看来,目光中皆是那少女的一颦一笑,只觉如同春风化雨,清沁心肺,到最后已是双目直射过来,目光不作避让,脖颈再难转动半寸。
那杏杉少女本来见他相貌斯文俊秀,原来就有些好感,可如今看他变本加厉,目光灼灼的甚是无礼,不由得眉头微蹙,她知表妹性情如火,怕她恼怒发作,扯开话头说道:“表妹,你看这沿路景色多好看啊。”
那红衣少女一脸怒色,忽地在杏杉少女耳畔悄悄说了几句,那杏杉少女听罢摇了摇头,显是不以为然,红衣少女又低声与她说了数句,杏衫少女才点了点头,两人从马背下来,牵着马走上前。
那红衣少女笑吟吟的问道:“喂!书呆子,本姑娘问你个事。”
常森见她上前问话,听得她声音轻转如莺,悦耳动听,刹时犹如掉入云里雾里,彷佛置身梦中,竟没听清她刚刚说了什么,慌慌张张站起,弯腰深深一揖,急忙说道:“小姐,小生这厢有礼了。”
那红衣少女见他文绉绉的,如唱戏喊喏一般,觉得好玩,对那杏杉少女笑道:“表姐,你瞧这书呆子,真是酸死人了。”
那杏杉少女也觉好笑,上前还了一礼,柔声问道:“这位公子,我们要赶上前头买匹马,不知宿州城还要走多久才到?”
常森适才一头心思都在红衣少女身上,此刻才看清杏衫少女的相貌,见她面目姣好,落落大方,虽然不如那红衣少女那么明艳夺目,却也是清丽端庄。他只匆匆扫了一眼,目光随即收回,开口向红衣少女问道:“小生不才,在此处得幸遇见小姐,小姐神仙一般的人物,不对、不对、就是月上嫦娥,也没小姐貌美,不知小生有没有这个福气知道小姐芳名?”竟答的牛头不对马嘴,对方所问之话竟置若罔闻。
杏杉少女又气又好笑,见他一幅呆样,又发作不得。
那红衣少女本来恼他无礼,这会听得他赞自己美貌,不由心中暗喜,口气也轻了不少,轻声问道:“喂,我表姐问你呢?”
常森见她娇美无限,此时柔声向自己相询,更觉得心中甜蜜无比,不禁脱口赞道:“啊!真美!”面上痴意更盛。
那红衣少女本来面色渐缓,此时见他这呆样,不耐烦的说道:“问你路呢,知道便说,莫要耽误姑娘时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