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一看,拉尔夫突然愣住了,身后的地上,小羽不见了,只剩半截焦黑的胳膊。
紧接着他眼前一花,但见一个瞳孔赤红,龇着獠牙的小女孩面目狰狞地扑向自己。
砰!
一声枪响,女孩的身影在空中猛地一滞,然后向地面栽去,在她后心位置,有一个血窟窿。
“咯,咯。”
她趴在地上无力地抽搐几下,最终没了生息,血红的双眼未能瞑目,直直地看着她的妈妈。
“混账!!!!”
拉尔夫扔下喷枪,冲到手下面前,薅着他的领子,把整个人举了起来。
“你知道初代吸血鬼有多金贵吗?知道吗?!比你绝了经的母亲和硬不起来的父亲,加上你——满脑子黄尿的茅坑蛆,都要值钱!!!”
手下惊恐地瞪着眼睛:“对,对不起boss,我是为了保护您,我,我也没想到会这么巧,正好打到心脏而,而且您用您的血或者通过初拥”
“蠢猪!!”拉尔夫怒不可遏:“你以为初代基因为什么珍贵,因为我的血统是不纯的!我造不出初代来!而且你给我听清楚,我的初拥也无效!!”
砰!“无效!”
砰!“无效!”
砰!“无效!”
拉尔夫薅着他在地上摔了三下,结果这个可怜虫浑身的骨头就都碎了,变成了一个肉团,鼓鼓囊囊地堆在一块儿。
“fuck!!”他又在肉团上狠狠地跺了一脚,把它踩成肉饼,然后暴躁地薅着头发,在地上来回走。
明智一点的话,他并不应该把能干死吸血鬼的枪交给手下拿着,这倒不是怕别人造反,除非他们连家人的安危都不顾了。实际上,他就是怕出现刚刚这种意料之外的幺蛾子,但他也有苦衷,自从变成吸血鬼后,就无法长时间靠近白橡木制品——这里指的当然是祖树,否则时间一长就浑身难受。
可惜的是,怕什么来什么,人生往往就是这样。
“混账,混账,混账”拉尔夫低头踱着步子,抓耳挠腮地说:“对不住,实在对不住,你们看到了,这纯属意外,我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先生,夫人,这都是误会,是误会,请原谅我,先生,夫人?”
正念叨着,他突然瞪大了眼睛。
他看到,装着祖树弹的枪,不知何时到了于芳手里。
那是刚才他摔死手下的时候碰巧甩过去的。
于芳艰难地捡起枪,颤颤巍巍地对准了拉尔夫的胸口,然后扣动了扳机。
砰!
木头的香味,没有硝烟。
只是,这颗子弹打在了墙上,甚至没能嵌进去,而是弹射了几下,便掉在地上。
它能杀死最强大的吸血鬼,但是它也像小孩手里的玩具。
拉尔夫躲过子弹,身形虚晃着扑了过来,在空中化成一道残影,使得于芳无法再次瞄准,便在这时,砰,她又开了一枪。
这一次,目标是她的丈夫。
“不!!!”
拉尔夫怒吼起来,不仅仅是因为又损失了一个吸血鬼,更令他睚眦欲裂的是,于芳调转了枪口,对准了她自己的心脏。
砰!
完了!
全他妈完了!
没有赶上!
分担痛苦的人就这么没了!
不,这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从今晚开始,收集毒药又将变成一个漫长的过程!
初代基因已经不剩多少了,难道又要浪费在那些软骨头身上吗?
混蛋,为什么偏偏要像那些窝囊废一样,遭受了一点点的痛苦,就想着去死!
混账!!
由于愤怒,拉尔夫的表情扭曲起来,他看着中弹之后倒下去的于芳,瞳孔里燃烧着怒火。
然而就在怒火中,他发现事情不对。
仔细一看,倒在地上的于芳,她的胸膛和枪口之间,不知何时多了一块小石子,这块石子的位置很微妙,正好挡住了刚刚那发子弹。
吱嘎。
这时,金子推门走了进来,在他身后,跟着一个女人,两个孩子。
石子是巫玛凭空变来的,这东西救了于芳一命。
刚刚在出租车上,金子通过窃听器发觉了庄园这边事情不对劲,急忙联系兀鹫和渡鸦,想询问一下这边的具体情况,结果这俩二货因为喝高了,挂在树上打起了呼噜,压根就没听见电话,没办法,他们只好叫停了出租车,由巫玛带着“步行”了过来。
一行人进了屋,巫玛看了看地上的两具尸体,摇头叹息一声,然后走到于芳身边,拿掉她紧握着的枪,又拂过她裸着的肚皮,取出里面的子弹。
因为过度的悲愤,于芳已经昏迷过去,她脸上兀自带着决绝的表情,估计是以为自己必然会死的。
巫玛将她横抱起来,旁若无人地向外走去。
“站住!”拉尔夫身子一闪,扑了上来。
嗤。
“呃——!!”
他的身体定在了半路上。
好几条尖利的圆锥形石头诡异的从地板上长了出来,与地面呈45°夹角,从四面八方洞穿了他的身体,这些石条就像木棍架起的篝火,围成一圈,将他牢牢地穿在中间。
巫玛回头看了他一眼。
“记住,德曼人,不管你能不能听得懂。”
“我不杀你,是因为你的命要留给我这位朋友,等她走出丧亲之痛,我会带她来找你,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