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个下午,方以北在送餐时,精神都有些恍惚。
小广场上的帆布鞋乐队,付尘唱的歌,和他唱歌时那个闪闪发光的画面,一直盘踞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心底翻涌而上的,是一种渴望吧。对自己的渴望。
傍晚八点半,他像往常一样,在餐馆吃完桌上老板娘煮的菜,把电动车钥匙放进柜台抽屉里,道别之后拉开玻璃门,带着一声香味走回学校。
走上通往男生宿舍的那层台阶,摸出手机,给成小南发过去一句“我回寝室了”,不知不觉间好像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叮咚一声,对面发来一张图片,是一幅手绘漫画。
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相背而立,中间隔着一段不长也不短的距离,女孩扭头望向男孩的背影,看不清什么眼神。成小南特意没有画出她的眼神。
“你画的啊,画得真好。”
成小南抿嘴偷笑一下,刚按出一个“对呀”,方以北又发来了一句话。
“可是,为什么他们隔得这么远?”
成小南咬着笔头想了想,给出的答案是:“女孩已经回头了,她正在试着靠近他呀,你看到了吗?”
是答案,也是一个问题。
“嗯,我看到了。那又为什么女孩没有眼睛呢?”
“我想是因为,她不知道该用哪种眼神吧。怕他看见,又怕他看不见……”
十道台阶,旋转五次。推开六零四寝室的门,付尘的琴声首先传入耳膜,还是那么动听;门后的杜笛又在拿着螺丝刀研究电路,他那个杯子拿来煮奶茶很好用;丁半木不知去向,应该是去贯彻行为艺术了;坠入爱河的齐立生,每天都要很晚才回来;而常卫东还在球场训练,被汗水浸湿的衣服堆积在桶里,散发出一股令人窒息的味道。
这就是他眼下的生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但每个人都在马不停蹄地奔向更好的自己呀。
简单洗漱之后,方以北按亮台灯,从抽屉底拿出那个有些发黄了的笔记本,翻开扉页,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再抬起头来,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眼眶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睁了太长时间,隐隐有些发酸。
常卫东几人陆续都回了寝室,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方以北扫视一圈,回头揉了揉眼睛,翻开新的下一页。
抽开笔盖,把那只笔紧紧握在手心。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感受到文字的来源。
他以为,只要构思好了一切,想象了无数次的这件事,就应该来的足够轻松。
但等他提起笔,却发现不知该从何处落墨。就好像,有好多好多想要说的,一张口,却不知该从何说起。
关于六角坪,家,外公外婆,叶麦,和那条没有名字的河;关于高三五班,塑胶跑道,打瞌睡的下午,数学题,和那些来不及熟悉的老同学;关于每一个昨天,梦,六零四寝室,遥远的前路,和这个即将到来的夏天……
他不知道,到底什么样的语气和用词,才可以引起这一段人生。
谈得上是一个故事吗?方以北不得而知。
也许在别人眼里,他正在经历的每一天,都不值得被看见。
但于他而言。这就是全部了。
第一个字,方以北迟迟不知该如何下笔。纠结再三,他终于还是放下了手中的笔,打开音乐播放器,塞上耳机,找到听了无数遍的那个乐队,收藏歌单里的排在第一位的那首歌。
随着歌词一行行滚动,想要写出来的所有事情,也一件件循环在眼前。
最喜欢的那一句歌词,穿进耳中,通往脑海。方以北如梦初醒,提起笔,落字。
开头,是自己和自己所有故事的起源点,六角坪。像是呼应,某像是种开端。
这一写,停下来时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摘下耳机,漆黑空旷的夜晚,无比寂静。
再仔细一听,耳边响起了常卫东的一串呼噜声,没听错的话,好像付尘嘴里哼哼唧唧着,杜笛也在嘟囔些什么。
那些枕头里,盛开的应该是一个很美好的梦吧。
从这天开始,方以北每天下班之后,睡觉之前,都会花上一两个小时,一字一句地把所有来得及和来不及说的话,写在那本笔记本上。
就在这种单调,而又充实的日子里,一直说着要来的夏天,终于是来了。
天色湛蓝,香樟和梧桐树叶重新变得墨绿,电风扇搅动着燥热的空气,白昼和蝉鸣声都越来越长,花开草盛,柏油路面晒化的焦味已经不那么刺鼻了,世界在太阳光下,无比鲜明。
难得的假期,阳光明媚,方以北在寝室写了一整个上午,手腕发酸,头脑昏沉。
喝下桌边剩余的半瓶可乐,还是觉得口干舌燥,他起身伸了个懒腰,拧开阳台上的水龙头,放几捧冰水洗了把脸,觉得清醒了不少。
回到桌前,方以北刚拿起笔,准备接着写时,成小南打来了电话。
“方以北,今天放假,你都在干嘛呀?”
“我没干嘛呢,挺无聊的。”
“那要不然,咱们出去走走吧?”
“天很热哎。”
“对啊,天气这么好……”
听见话筒那头成小南的声音充满期待,方以北笑了笑,好像已经可以想象到,这时她会露出一副什么样的表情了。
答应之后,他收起笔记本,换上一件干净的白色短袖,随便理一下头发就出了门。
方以北刚走到校门口左边的那棵桉树下,抬起手背抹一抹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