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原本宁静的明山镇,迎来了一队人马。
这队人马足足有七百骑,皆整齐列队,穿甲戴胄,或持枪、持槊,负弓挎箭,沿着南门官道入城。
行列中,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辆高大战车辘辘而过,车前布满尖刺,椽架被一根拇指粗壮的麻绳系在马颈,有秩序地开入城中。
最前方一人,骑着高头大马,着明光铠,系外黑内红斗篷,头戴兜鍪,威风八面者,自然便是新任的上镇将军方黎。
位列其后的,接替方黎的戍主之位的是徐轩,接着还有副戍主司马晃,张鹏为军中统领职位,自是策马其后。
三人分率纵队三列,缓缓朝着镇府衙行进。
方黎环视着明山镇熟悉的一切,当初他还记得,他们四人便是乔装打扮,在张烈眼皮子底下,飞天遁地而逃,现在他又来了,方黎很想说一句:“久违了,明山!”
因为这一次,他不会再躲了,不仅仅是方黎,军中儿郎,也急需要一场大胜,来振奋人心,所以不待彻底入冬,方黎想赶在过岁前,就将那些突子解决了。
“三郎,还记得当初,吾等可是如过街老鼠般,这镇上皆被那些突子严密把守,都等着拿我们的人头去领赏呢。”司马晃道。
“还好,三郎早就识破了他们布下的局。
啧啧……我愣是没有想到,当时车上怎么就有那些褥子,还有那孔明灯,嘿,也就只有他这脑子,能想出来这鬼主意!”徐轩摇摇头,苦笑一声。
“现在家中那二高兄弟,还在生三郎闷气,嫌弃吾等这次打仗没带他们。”张鹏打趣。
方黎也没办法,这次北上,不同以往作战,面对有强大后盾的突厥兵,他只能采取闪电奔袭的作战法!
而高士远和高安,两人使用陌刀,常于引步兵作战,就被方黎安顿在白城和军营,让二人老实看守大后方,为了表示歉意,他还留下了炙肉和白酒,这才说服了两娘家弟兄。
明山镇早已恢复如初,来自西域的胡商,引着他们的驼队,南来北往的波斯人,头戴白帽的大食人等,皆驻立在官道两侧,其中不乏明山镇本地的商贾,他们身子颤伏,望着方黎这一队骑兵。
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来说,遇到那些持枪抓矛的官兵,只能放弃抵抗,只有臣服,之前张烈攻占明山镇,为了震慑所有人,更是将那些驻守的大隋郡兵,齐齐枭首示众,将头颅悬在城门外!
方黎的军纪极其严格,他早有规定,无辜扰民者——斩,有不报而私自行动者,斩!
正是这些严格的军纪,约束这些军中新兵,所以使得人人威服,再者,这些兵皆是白城子弟,说起来,算是方黎的老乡。
今年方黎在城中推广一法两具,使得城中百姓仓廪富足,不仅可缴纳朝廷的租庸,而且尚有余粮过冬,这些都让这些军营的白城子弟更加感激方黎,事事听从号召。
五个月的时间。
这期间,在马贩头子陈平章的联络下,送来了一匹匹好马,岭下肥美的草场,将这些马匹各个养的膘肥体壮,健硕如牛。
张鹏训练骑兵时,虽然主要以泥塑马为主,但是在马匹数量渐多后,他也会带领士卒练习马术,五个月的时间,让这些白城子弟兵,逐渐成长为合格的战士。
起码,在张鹏这个上过战场的老兵看来,他已经可以拿的出手,对方黎有个交代了。
镇府衙。
方黎的队列从外围绕了大半圈,到了这里,众人才纷纷勒马停下。
老远,府衙门口就匆忙出来一行人,为首的正是留守明山镇的校尉冯端。
“方将军。”
冯端上前赶忙施了一礼,后方众随从纷纷行礼。
冯端早就从梁师都的来信中,得知方黎已经被隋帝亲自点名,升任上镇将军,总管北疆防守的军务,更是有他的顶头上司梁师都首肯。
冯端自然不敢怠慢眼前这位,现在亲眼看到门口这三列骑兵,持枪负槊,更是心中大震。
他没有想到,方黎会有这么一支甲兵!
“怪不得,此人会有如此自信,敢北上对战突厥兵。”
自从大业年的三场辽东之战后,近百万隋兵埋骨他乡,北筑长城、修观风行殿,南造龙舟、修运河,几乎年年都在征夫,年年各地都有义军起义,朝廷犹如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北端大战甚少,只是突厥南下犯境,已成惯例,边境诸郡无力防守,杨广这才下令郡县、镇村、里闾皆一体,实行堡垒政策,外防敌人,内防流民。
尽管如此,那层层堡垒,也抵不住突厥大军铁蹄,五原郡这才大半落入突厥人手中……
“冯校尉,上次一别,如今再见你可削瘦不少啊。”方黎含笑道。
冯端引路,带领方黎众人进入府衙,径直来到大堂,并差人奉茶,端来火盆。
“镇中寒酸,方将军莫要见怪。”
“怎会,我也是来过明山镇的,冯校尉可是忘了吧。”
冯端一愣,这才想起,之前明山镇被攻占,落入突厥人手中,正是方黎出手,这才重归朔方,他只好干笑一声。
“方将军,我看到刚刚队中后面那些战车,若是我记得没错,应该叫武罡车吧?”冯端身为鹰扬府校尉,并非虚假。
征辽战役时,根据大隋行军制度,各地进行大募兵。
他当年就是跟从梁师都参军行伍,前往报名,之后,侥幸从战场活下来,亲眼目睹了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