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是没睡醒吧。”沈南瑗盯着泷城二字睁眼闭眼,却仍是没有改变。甫一低头又看到了身上绝对不属于她那个时代的粗布蓝裙,还有垂在胸前又黑又长的麻花辫。
她伸手拽了拽,一阵头皮发紧。
“嗳,让让,让让,姑娘别堵着道儿啊。”
“老板住店么,还是要用饭啊,咱们这刚从沪城新来的大厨,包管你吃到正宗的本帮菜~”
周遭形形色色,吆喝声,时空如同错置。
沈南瑗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过往的行人进了城里,她目光怔怔看着皙白手腕上那只通体翠绿的玉镯子,而不是原来她忍痛买来的卡地亚手镯,“这是……”
她还是没有癔症过来。
“穿书,惊不惊喜?”那微是尖细的女声伴着回音生出一股阴恻感,“攻我首页,毁我声誉,沈南瑗,你能你上啊。”
“!!”脑海中轰的一声,直炸的她心肝乱颤。沈南瑗一回头再看那石牌坊,头皮兀的发麻,内心一万句p都不足以表达愤怒之情了。
“小哥,现在是几几年?”沈南瑗仍旧带着一丝期颐,随便拦了个人问。
“万立6年。”
沈南瑗微微晃了身形,再环顾四周,不禁悲从心底而来。
难怪她越看越觉得眼熟,这可不就是书里开篇金丝雀被接回家的场景么!
满心以为父亲还惦念亲情的金丝雀被接到城中,才得知父亲的目的是让她嫁给泷城杜督军心智残缺的大儿子杜聿航,开启了苦逼女主的模式。
“多谢。”她仓皇道了声谢,想也没想转身就逃。开玩笑,留下自己去体验这变态的剧情吗?当然是从源头扼杀!
她跑了,剧情就无法展开,就不会碰到杜督军行事乖张又变态的二儿子杜聿霖,更不会被囚禁y了好么!
此时天近黄昏,路上多是些穿着长衫马褂的行人,也有如她一般穿着布裙的女子。
衣裳用的料子多是宝琳公司前年刚推出的新式布料,这料子价格不贵,且不褪色,一上市便获得了大多数人的喜爱。
她这一身粗布蓝裙,是原主那好继母寄到乡下的料子做成的。
就这么几块破衣料,原主便以为她那个好继母可以亲近。
沈南瑗却不能苟同,这般老气款式,也亏得原主肤白貌美,艳若桃李,是泷城难得一见的美人,这才能够轻松驾驭。
可转念一想,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落了个被囚禁的下场。
沈南瑗忍不住喃喃自语:“红颜祸水啊!”
沈南瑗现实中是个雷厉风行的时尚女主编。
她很快就冷静下来,觉得凭着自己的能力即使在这个人吃人的年代也一定能活到寿终正寝。
可这世道并不太平,她得事先想好了落脚地。
像是映证她的想法。
大街的另一边忽然就传来了骚乱的声音,先是走的好好的人,慌乱地往回跑,接着便听见砰砰的几声。
沈南瑗的第一反应是有人放炮了,可街边的小贩慌里慌张地收拾东西,一看就不是放鞭炮那么简单。
“杀人了,杀人了——”
她慌张地跟着人群退到了街角,才退了两步,便发现街的另一边列队跑过来了一小队穿着军装的士兵,个个的手里都端着长木仓。
还有一人最是威风,军装的样式也和其他的小兵不一样,他骑在高头大马上,手里捏着短木仓,朝着她的方向,抬手就是一木仓。
子弹仿佛擦在她的耳边过去,她的耳膜嗡嗡作响。
沈南瑗打电影上看过更为震惊的场景,可电影毕竟是电影,有画面感,却不能身临其境。
而现在,她整个人都懵掉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把短刀突兀地抵在了她的喉间,她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心里只有两个字——我去。
用倒霉这两个字,根本不足以形容她现在的遭遇。
沈南瑗大脑当机了片刻,当即选择自救。
她斜到了背后人的性别,合着他狂乱的心跳,颤抖着声音劝说:“大哥,有话好说。”
“别废话!”背后之人厉声道。
“都这种要命的时刻了,我肯定不说废话,我说的都是肺腑之言。”沈南瑗生怕他不相信,眼看骑着马的男人越逼越近了,硬逼着自己示弱出了哭腔。
她的声音本就纤细柔美,听的背后之人不由就心软了半分。
可他这时哪还有时间可怜别人呢!
抵在喉间的短刀,比之方才,似乎轻力了不少。
停顿了片刻,沈南瑗接着说:“大哥,你肯定比我更了解追你的是什么人!我跟他又不相识,他要是个残暴的性格,又怎么会管我死活的!”
他眼睛里的凶光直射,压低了声音,“放心,全城的百姓都看着呢!他杜聿霖就算残暴,也不敢如此明目张胆。只要我一出城门,我便放你自行离去。现在,你只哭便好,哭得越惨越好。”
谁?
杜聿霖!
沈南瑗一颤,在这紧迫的时刻,浮现在她脑海里的居然是原书里对他的一段描写——
“杜聿霖同那交际花说笑,不经意似的攀上了她纤细的脖颈。她顿时笑了起来,那笑灿烂极了,心想着众人都说惹不得的杜二少也不过如此。可她的笑片刻就凝固在了嘴边,这是她晕过去前的最后一个表情。杜聿霖一手砍向了女人的脖子,接过了副官递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