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我的绯色人生>第94章 杀猪卖肉
三百块。三百块钱可不是一笔小钱,换了谁不羡慕。

野猪的杀法和家猪略有不同,家猪是开水烫毛,连皮一起,而野猪是倒挂起来,从腿上割开一刀,然后剥皮。

等李少国杀完野猪,有好多村民早已等候多时,想要来买上几斤野猪肉回去开荤。

这头野猪毕竟不是李家一户的,李少国征询了一下钱家的意思,张红同意之后,才开始切肉售卖。

大家都喜欢野味,野猪肉自然是抢手货,一下子就卖出去了五十多斤。等买肉的村民都散去,两家人清点了钱数,刚才一共卖了80块钱。

至于这钱怎么分,李少国没有说话,全都交给李少安来安排,毕竟这头野猪是他和钱小琳打的。而钱小琳自然不用说,一切都听她少安哥的。

李少安想得也简单,抽出十块钱给大哥,算是抬野猪杀野猪的辛苦钱,然后又抽了五块钱给三哥,今天抬野猪李少民也出了力,自然不能亏待。自己只象征性的拿了五块钱,把最后剩下的六十块全部给到了张红手里。

张红心里那叫一个美,倒不是因为这六十块钱,她家条件比李家好一档,所以在乎的并非钱,而是李少安这一举动,实在是让她大为喜欢,这说明他对钱家是看得很重的,以后真娶了小琳,绝对不用担心女儿受委屈。

“少安呐,既然是你的意思,那婶子也就不推辞了。”张红接过钱,笑得花枝招展,一双眼睛打量着李少安,那是越看越喜欢。

钱大宝瞧在眼里,暗暗生闷气,经此一事,自己在家中地位已经最低,要是日后李少安真和钱小琳好上,媳妇张红眼里肯定只有女婿,根本不会有他这个丈夫,不论如何,他一定得找回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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