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玄幻奇幻>盛世枭宠:千金嫁到>042,时间不够,送容上班(一更)

“下次你还是专心更文吧,别解释那么多,那些人太疯狂了。”

喂容世初喝下最后一口绿豆汤,金一诺随口说道。

继问他一夜几次之后,接下来的好几个问题,金一诺看了,脸红心跳不已。

什么姿势啦,地点啦,甚至还有读者主动提出要送他一本108种姿势解读的书。

“嗯?不好吗?”

容世初接过碗放到一边,把她拥过来抱坐在自己腿上。

“啊?什么好不好?”

“我们以后会用到的,所以那书,因为是孤本,读者已经答应影印一本送给我。”

他昨晚传完章节,还跟那个读者私聊了一小会儿。

那个网名叫“历史的天空”的人,竟然是平京大学历史系的讲师。

而他的父亲,他的爷爷,都是平大历史系的教授。

家族渊源,所以才会有一些孤本和残本这种价值连城的私家收藏。

那人本是随口一说,给“初心”凑个热闹,哪想到作者竟然直接私联他了。

当下又激动又心疼。

激动的是“初心”竟然跟他对话了,这人平时连评论区都很少水的,心疼的是他要真把孤本送出去,不得被爷爷打断腿啊?

那可是孤本啊!绝无仅有!

不过“初心”体谅他的难处,让他影印一下发到他邮箱,又方便,又不让人为难。

“你,不是吧?”

“真的!我们没有经验,所以要不耻下问,要不然,以后怎么给你幸福?”

男人说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着重强调的同时,轻咬她的耳垂,手也不期然地在某个地方,狠抓了一把。

这一系列动作下来,他所谓的“幸福”意指哪两个字,已经不言而喻了。

“容世初!”

每次都要弄疼她,要不要命!

“呵呵,对不起!是你太美好,我控制不住。”

女人身前的两软,不是很壮观,但胸线和弧度却极美,尤其是大小,刚好够他一手掌控。

她不知道,当他第一次接触到她这个地方的时候,那天晚上他冲了三次凉水澡,也愣是一晚上没睡着。

男人又把头往她胸前蹭了蹭,手也开始不规矩起来,眼看着越来越腻歪,而上班时间快要到了,却谁都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

还好,清脆的手机铃声打断了缠绵的两人。

双双吐了口气,金一诺去接电话,容世初起身把碗盘收进厨房。

“宋一凡的电话?”

金一诺不让他叫小魔女,他不叫就是。

“嗯,说是在大院门口等我呢。”

“那走吧!”

“现在?”

“时间怕是不够了,你正好送我过去。”

原来他还记得上班这回事!

“那我——”

“碗我晚上回来再洗,你快去洗脸,我去换衣服,咱们好走。”

金一诺早上起来已经洗过脸了,只是出门前习惯洗脸后再涂一次护肤霜和防晒油,因为不需要化妆,所以也就几分钟的事。

而容世初此刻,身上还穿的还是昨晚的睡衣。

“好了。”

金一诺拎了个乳白色的大包包,上身穿了一件中长袖白色休闲衬衫,下身一条浅蓝色紧身仔裤。

衬衫的下摆一边收在裤腰里,一边随意地搭在裤腰的边缘,整个人显得惬意雅然又有那么一丝随性不羁。

容世初倒是还跟往常一眼,正装白色衬衫,配了一条藏青色休闲裤。

金一诺开车,容世初副驾,不到五分钟,两人来到大院门口。

远远地,宋一凡看见车就冲他们招手。

正是上班时间,进进出出的人们这才看清楚,原来,又是这两口子。

就说嘛,他们县里,很少见过有人开这种越野型的车。

对这对小夫妻,大家已经无力吐槽了。

差距太大,只能仰望的时候,是**嫉妒心来的。

容世初下车,宋一凡也没跟一直陪在她旁边的王晓军打招呼,跑了几步,“哧溜”一下就上了副驾。

“小凡,慢一些。”

这车底盘比平常的车高一些,小姑娘速度倒是挺快的。

“姐姐,你终于来了,我都等你一万年那么久了。”

把自己的小背包往后座上一扔,宋一凡说道。

“哪有那么夸张,从接到你电话到现在,还不到十五分钟好不好?”

“姐姐,我不是催你,就是不想跟他在一起嘛!你不知道,好烦的。”

王晓军为了讨宋一凡欢心,今天早上还真是很早就来找她了。

只是他到的时候,她还没起床。

他就帮宋书记把家里卫生打扫了一下,然后出去买了早餐回来。

又等了快半个小时,宋一凡收拾好,才带她出去吃。

一路上,王晓军什么都是顺着她的意,什么都是听她的。

宋一凡快被他烦死了,要说她对王晓军有什么意见,还真没有,但她最看不惯的,就是他这种殷勤到刻意讨好的狗腿样儿。

王晓军也不想这样,但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他能想到的,做到的,都尽力了。

结果却是,宋一凡越来越不耐烦,而他越来越小心翼翼。

所谓最好的早餐,也就无疾而终。

宋逸之明白王晓军的心思,一直以来也不好说什么。

这孩子通常献殷勤,会献错地方,拍马屁,总是拍到马腿上。

隔着他叔叔的那层关系,他很多话,还不好直接批评他。

其实这一年来,宋逸之对这位助理,是不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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