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清会典事例》载:土弁八种,土游击、从三品;土都司、正四品;土守备、正五品;土千总、正六品;土把总、正七品;土外委千总、正八品;土外委把总、正九品;土外委额外、从九品。
土屯四种:土屯守备、正五品;土屯千总、正六品;土屯把总、正七品;土屯外委、正九品。
此外,百长、土舍、土里目、土目等均不入品级,土弁承袭由总督发给委牌。
雍正时期改土归流后,被保留的土弁、土屯、土舍、土里目等还多,计有:
中曹外委土千总刘氏,原为中曹蛮夷副长官,雍正四年传至刘崇恩时被革职,降其世职副长官为外委土千总,令其弟崇照袭职,属贵阳府。
青岩外委土舍班氏,原为指挥同知。
清康照二十年降为外委土舍,世袭其职,属贵阳府。
上马桥土千总方氏,其先为副长官,顺治十五年归附,改授外委土千总,属定番州。
牛路土舍龙氏,顺治十五年内附,授外委土舍,属定番州。
大华副司外委土舍狄氏,顺治十五年内附授长官职,至康熙五十六年被革职,降为外委土舍,子孙承袭,属定番州。
卢山外委土舍卢氏,顺治十五年内附,授长官职,康熙三十五年长官卢大晋有罪革职,降为外委土舍,属定番州。
木官外委土舍唐氏,顺治十五年内附,授长官职,康熙三十五年降为外委土舍,属定番州。
洪番土千总洪氏,顺治十五年内附,授长官职,雍正七年长官洪国兆有罪革职,改为外委土舍,后嗣承袭,属定番州。
丹平外委土舍莫氏,顺治末内附,授长官职,康熙五十六年降为外委土舍,属大塘州判。
通州土里目王氏,明末为外委把总。
顺治末内附,以熟悉苗情,就授土里目世袭。
属大塘州判。
降隆土里目杨氏,顺治末有功授土里目,世袭,属大塘州判。
上克度土里目杨氏,明末为外委把总,顺治末内附,以熟悉苗情,授土里目世袭,属大塘州判。
中克度土里目杨氏,明初有功授土里目,顺治末内附,仍授旧职世袭,属大塘州判。
下克度土里目杨氏,明初有功授土里目,顺治末内附,仍授旧职世袭,属大塘州判。
龙里上排外委土舍何氏,顺治十五年内附,授长官职,康熙十九年降为外委,世袭,属龙里。
十二营外委土千总陇氏,明初贵州宣尉使安氏札授长官,顺治初归附,康熙十八年降为外委土千总,后嗣承袭,属朗岱同知。
六枝土千总陇氏,与十二营土千总同支,清时仍袭其职,属朗岱同知。
播西土舍王氏,明初宣慰司札授长官,天启时降为土舍,清顺治时归附,世袭,属永宁州。
乐坝土舍王氏、乐运哨土舍王氏,俱与播西土舍王氏同支,属永宁州。
八大土舍王氏,明初随征有功,授土指挥。
顺治末归附,改为守备。康熙五十年以事降为外委土舍,属永宁州。
乐举土舍王氏、打罕哨土舍王氏,俱与八大土舍王氏同支,属永宁州。
阿破土舍陆氏,明末桂王时以功授长官,顺治末归附,康熙中降为外委土舍袭职,属镇宁州。
黄平营土守备黄氏,明代以功授参将,后降为土目。
顺治时归附,其后裔至嘉庆时,又以功授土守备,属兴义县。
鲁土营千总龙氏,明初以功授土同知。
顺治时内附。康熙二十三年龙天祐以助平吴三桂叛乱势力有功,加总兵都督衔,后嗣袭职,属普安厅。
高坪土舍李氏,明时播州宣慰司杨氏札授长官,顺治时内附。康熙三十五年降为外委土舍,后嗣承袭,属平越州。
中坪土舍孙氏,明时播州宣慰司杨氏札授长官,顺治十六年归附,降为外委土舍,后嗣承袭,属平越州。
赤溪土千总杨氏,明初以功授赤溪楠洞长官,清顺治十六年归附。
康熙十九年降为赤溪外委土千总,后嗣承袭,属黎平府。
南洞土千总吴氏,明初以功授赤溪南洞长官,永乐六年改副长官。
清顺治时归附,雍正时降为外委土千总,后嗣承袭,属黎平府。
平州把总杨氏,明初以功授平州六洞长官。
顺治初归附,传至武功时,以贪残革职。
后又授其子之楚为平州外委土把总,之盛为六洞外委土把总,属都匀府。
夭坝土千总夭氏,明初以功授长官,清顺治时归附,夭应禄为苗民所杀。
传至世臣,康熙五十九年以不法革职,降授其子为外委土千总,后嗣承袭,属八寨同知。
三棒土舍杨氏,世为土舍,明末授长官。
清康熙十九年复降为外委土舍,属独山州。
普安土舍张氏,其先为烂土长官,分支世为土舍,明末授长官,清康熙十九年复降为外委土舍,属独山州。
宣威营土舍蒙氏,其先为独山长官,分支世为土舍。清顺治时归附,累传袭职,属麻哈州。
乐户西土舍乐氏,明初授土目,明末改授长官。
清康熙三十三年降为外委土舍,后嗣承袭,属麻哈州。
麻哈司土舍宋氏,明初授以长官,明末降为外委土舍。
清仍袭旧职,属麻哈州。麻哈旧司上舍宋氏,俱为同支。
三郎土舍杨氏,明初以功授土目,明末改授长官。
清顺治时归附,康熙二十三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