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科幻未来>我大哥是孙悟空>第十一章 没有皮的女人!

百小川仿佛遗忘了许多事情,例如他吃了一碗,并不难以下咽的豆花。以及那个在豆花店出现的鬼差。

而现如今,他甚至连自己手上黑气的事情也给忘了一干二净。

因为百小川,就是一个响应生活,顺应生活的人。

他的生活,不需要多么丰富多彩,只需要安逸。就如同现如今许许多多的年轻人一样。

不是我们不爱打拼,是因为,这就是一个拼爹的年代。

亲爹拼不过,那我们就去拼干爹。

可惜,百小川是一个男人,想要拼干爹,干爹也未必要他。

人就是这么被逼出来的,当在都市里拖着疲惫的身子,想要寻求一份安逸的时候,徒然有人向你伸出一根救命稻草,你会想都没想,便会抓住它。

百小川就是这样的人,在大学时期,便发现了一个又一个大学生,因为进入社会失败,而重新回到学校去考研。

其实说白了,这些人,就是在走进社会之后看明白了,社会不需要一些只学会了书本内知识的大学生。

要一些学生娃娃做什么?看着他们每天笨手笨脚的工作,老板会头痛欲裂。

于是,老板的各种挑剔,各种侮辱人格的做法,便接踵而至,令那些学生娃,根本难以接受。

不有很多销售,在业绩没有达标,被老板罚跪,爬到大街上吗?

这是真正的社会,社会就是这个样子,但很多有梦想的学子,却还没有看透这一点。

直至当真正进入社会,才发现这个社会是如此残酷的。

百小川也是一样,在大学里,这样的学姐,学长,他见的多了。最终总结出了一个经验,人可以不努力,但一定要找对人。

之后,他便遇到了那个在大学期间便赚了两套房的学姐。

他不想努力了,他就是一条失去梦想的咸鱼。

只是当那位学姐,无情的将他抛弃之后,他才又想起了‘努力’这两个字。

人总是要吃饭的,人也总是离不开自己的狗窝。哪怕这个狗窝是租来的也是一样。

他又重新回到了社会之中,哪怕冒险去孙悟空墓,也在所不惜。

他差一点就找回了自己。但很可惜,对门的‘王姐’,却又向他抛来了一根看上去金光闪闪的救命稻草。

‘王姐’就比百小川大上一岁到两岁,御姐模样,公司白领。各种条件,恐怕百小川打着灯笼都难找。

他觉得,自己又可以不用努力了。

他拢了拢头,一边应道,一边向楼上跑去。

“‘王姐’,我,.......”

当百小川再度见到‘王姐’的时候,身子竟徒然僵住了。

原本完美的瓜子脸,嫩白的肌肤,性感的曲线,统统都没有了,换而言之的是一个浑身爬满蛆虫的肌肉行尸走肉。

这个人没有皮,也不知道皮哪里去了。只有肌肉缠绕在骨头上,蛆虫在眼窝里爬来爬去。

而此时,百小川才明白,为何‘王姐’的眼睛,总是楚楚动人的样子。

的确是在动,却不是楚楚动人,而是那些蛆虫在动。

“呼,呼!.......”

看到这一幕,百小川有些气喘,虽然他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自打自己开眼之后,总能看到这种脏东西。

但此时,他却知道,永远有多远,他就要滚多远,而且是越快越好。

“那,那个‘王姐’,我刚想起来,我东西落豆花店了,我这就去拿啊,.......”

百小川说罢,掉头就跑。

“昂?”

百小川走的匆忙,令‘王姐’生疑,而且在百小川转身的时候,看到了矿泉水瓶与柳树叶。

‘王姐’一下子便明白了,这个百小川,竟然开了天眼,看到了自己的本相。

她要在百小川未曾将这件事宣扬出去之前,将他除掉。

当然了,即便百小川没有看到她的本相,百小川一样会死。

因为,千万不要跟陌生的女人说话,......

百小川此时就有些后悔了,跑到了楼下心里还砰砰的跳着。

他觉得自从开了天眼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先看到了几个刚刚遇难的小鬼,又看到了豆花店大姐的死鬼老公。

看到鬼差拿人,此时又看到了住在对门的‘王姐’,竟然也是什么东西变的。

他不知道,在这个城里,还能相信谁了。

是那个一脚踹他滚蛋的学姐,还是什么人。

“对,还有她!.......”

百小川在情急之下,又想到了一个人,这恐怕是他在这个城市里,唯一的一个能说得上话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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