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望着床顶幔帐,天青底粉嫩枝丫,是她夏日里最爱用的一种床幔料子。
她缓缓吐出一口气息,还好,一切都过去了,好好往前看,只当前世是一场噩梦就好。
不过,欠了她的,她两辈子都忘不了。
那一日,火光漫天,叛匪杀入皇城,血水流到胭脂河里,倒让清清河水真成了红色胭脂。
别人眼中叛匪,在明珠眼中就是大英雄真汉子。身为丞相之女,她自然知道大昌朝气数已尽。连年天灾,又遇上无道昏君,为了一己之私横征暴敛,百姓早已被逼得没了活路,造反之势自然一日烈似一日。
只是她也太也不知是运气太好,还是不够好,就在被欺凌前一瞬间看到英雄出场。
只可惜,画本子里都是骗人的,她没遇上英雄救美,却反而在混乱中被那昏君皇上当做人质抹了脖子。
明珠也是郁闷,明明英雄都答应昏君一切要求,那昏君竟然吓得尿了裤子手抖将她杀了。
简直没有天理,明珠自觉死得太冤。
就因为太冤枉,魂魄竟然在皇宫里饶了一个月方才离去。
为此,明珠知道了一些身后之事,也留下一些迷茫之处。
她最惊讶,为何那一脸大胡子的英雄会因她死而悲痛,还为她守足七天灵才正式登基为帝。
不止如此,竟然力排众议,将她追封为皇后。
明珠心里叹气,想她十岁那年路上遇到过一个神棍,说她是天生凤命,差点吓死她。
不过,那神棍得了她十两封口费,转头便逮着别的女子说天生凤命。恨的她差点要亲自追回那个大骗子,要回那十两银子。
现在看来,那人也不算骗子。死凤凰也是凤凰。
只是,大胡子新皇是疯子吧,无缘无故为何要封她为后?
有人以为这是新皇讨好旧臣,用死人换取太平。谁料皇后下葬之后,新皇便大开杀戒。
杀了贵妃一宫人不说,萧相家里也满门抄斩,只留萧相一人被关在小屋子里受尽屈辱,却求死不得。
满朝文武得出结论,新皇就是个疯子,全凭心意做事,大家还是小心为好。
看到萧家众人下场如此凄惨,明珠就放心得重新投胎去了。只是胎没投成,竟然重活一世。
既然有幸再来,明珠发誓,第一要好好保护好弟弟,再不让他意外身亡。
第二再不能好吃懒做,定要好好偷摸发家致富,在南边置地买宅子,京城乃至北方大乱之前,带着弟弟逃到南方继续过富足日子。
再者就是弄清楚大胡子新皇到底是谁,恕她记性不好,当真没记得二人有什么瓜葛。但若没有瓜葛,新皇何至于此。每天夜里看棺材那眼神可骗不了人,何况一般人谁敢闲着没事撩棺材玩。
最后,才是要慢慢和萧家众人磨着玩。
重活一辈子,复仇只是人生一小部分,顺带手解决罢了,最重要还是过得好。
计划太多,总得一步一步来。至少现在,该如何享受就如何享受,谁知道下一步走到哪里去呢。
明珠躺在床上,懒洋洋开口道:“小夏。”
小夏别看爱吃人胖,但手脚十分麻利,听见姑娘叫,顺手就捧着一杯温水送上。
“姑娘,多少喝两口,刚刚看您脸有些红,别上了火。”
小春慢了半拍,忍不住心里骂道:小夏这丫头能吃就算了,还这样能拍马屁,当真是讨厌。好在,小夏长相一般,圆盘子脸一个,哪里有她样子娇俏。为此,小春也不和她计较,由着她做活去。
明珠笑道:“你倒是懂得养生。也是,爱吃之人自然多少懂些。”
小夏扭着胖身子不依,“人家就是胃口略好,姑娘可别埋汰人。”
看那胖虫子一般扭曲的样子,明珠忍不住笑起来。
小夏也跟着笑,心道,姑娘高兴就好。这都快半个月了,总感觉姑娘即使笑着也很冷淡。还好,这两日有好转迹象。
她伴着姑娘一同长大,当真看不得姑娘受委屈。只是,小夏也奇怪,不说萧家人心底如何想,但面上当真不敢委屈姑娘。为何,姑娘这些日子不高兴呢。
“姑娘,大小姐还在厢房等着您呢,来了一个多时辰了,您要不见上一面?看她一个人孤零零也怪可怜的。”小春微微笑道。
明珠随意撇了她一眼,原来是懒得太过计较,如今可容不下吃里扒外之人。
“也罢,既然看她可怜,你就过去陪着吧,我这里有她们几个就好。”明珠脾气还算好,不然早就将多日积攒的火气撒出来了。
小春虽觉得姑娘这话好似话中有话,但又觉得自己可能多想,毕竟姑娘语气很是正常,并没有不满之感。
“奴婢还是喜欢陪着姑娘,说不得大小姐已经走了呢。”小春倒也不傻。
明珠抬眼一笑,“你过去瞧瞧吧。天一热,我这身子就懒得动弹。你替我过去说几句话,省的怠慢了人。”她懒得叫琳琅一声姐姐。
小春点头应下,便当真退了下去,陪着大小姐去了。
小夏冷哼一声,“姑娘惯得她。”
明珠便笑:“难不成没惯你?”
小夏想说她和小春不一样,她可忠心耿耿。但又觉得这样说没意思,便只嘟着胖嘴巴白了姑娘一眼没说话。
主仆二人对视一笑,倒也不再多说,心里明白就好。
琳琅见了小春便站起来笑道,“可是妹妹醒了?”
“是呢,姑娘让奴婢来陪陪大小姐。大小姐可不要嫌弃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