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没有想到这小子病了。
金胡过去看视,说上几句问候,也算和黑施三解开不管有没有的前嫌,这正中梁未下怀。
梁未没再说什么,抬腿对外面走去,曲瑜、磨剑等簇拥着他,殷力、殷贵焦急心切,跟在曲瑜等人后面。
最后面出来的,是以金胡为首的商人们。
金胡老掌柜不卑不亢,能让殿下改变主意,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主意。
看不看望黑施三,根本不算正经事情吧。
殿下不答应带上商人们过去,商人们晚上也好,明天也好,还是可以自己去看望。
只不过跟着殿下,觉得倍有面子。
隐然的,商人们对受金胡拖累的厌烦下去,重新把金老掌柜的拥戴起来。
军营的外面,停着的一辆马车里,金丝激动万分。
她看到了什么?
殿下!
殿下走出来。
还是那么俊,还是那么尊贵。每一步,每一片飘动的衣角,都闪闪发光大气大方大格局大英雄,大……
反正什么都大,什么都比别人要好。
两行泪水滚滚而落,金丝抽噎的肩头抖动,神思恍惚中闪过一幕又一幕。
那一年她去京城。
祖父寄希望于她四方巡视铺面,回来后有所长进。堂兄金财宝私下里劝她好好的玩个痛快,千万不要早回家。
金丝觉得财宝堂兄的话更适合她,哪怕一听就是讽刺和挖苦。
她就在京里玩起来。
手里有钱,凡是能去的地方,都想办法游玩一回。
对于一个远在边城的姑娘来说,京城里让她最稀罕的是什么?是达官贵人。
站在街上随便一听,某某大人的车刚过去,在什么衙门任什么官职,有多少多少的人吹捧。
珠宝铺子里逛逛,就碰到某位夫人。侯夫人、国夫人、王妃……回避的金丝眼花缭乱。
羡慕就这样出来。
丹城虽好,金丝姑娘骄傲已久,早就没了趣味。在京城里的压抑、伏低,带给金丝姑娘从没有过的新鲜感。
她开始想尽法子参加达官贵人的宴会,有些地方花些钱就能去,有些地方花钱也不能去,更让金丝眼馋不已,系的她更想往贵人圈子里钻。
尧王梁未并不是很爱游玩的人,但在金丝追逐权贵的锲而不舍之中,在夏天的一个荷塘旁边,让金丝远远的看到。
一个比午后荷花还要清俊的男子。
一个站在荷塘旁边,让流连荷塘的金丝浑然忘却这世上还有荷花娇嫩、还有碧水清澈,还有高空蓝天的男子。
满地的金黄日光,似他乘风而来的仪仗。点点的绿叶,似他宝马香车上的华盖。
他,独一无二,前所未有。他,还是尧王殿下。
是皇子、是皇弟、是随意出入那金丝望一眼也浑身颤抖的宫闱之中。
金丝就此深深的爱上他。
因为他的高不可攀。
因为嫁给他,几乎等于不可能。
金家的富贵,和在丹城的地位,让金丝姑娘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她早就认为,得不到的那种,才是最好的。
不为什么,就因为得不到呗。
金丝就给祖父出这个难题,在她看来,与她从小到大对祖父出的难题没什么区别。
如果金胡义正辞严的回答办不到,金丝也没有办法,骨嘟几天嘴也就过去。
但谁不想争上游呢?
金胡赶到京城以后,发现孙女儿提到应该成真,如金丝所说,对金家的生意大有好处。
金丝是个胡闹鬼,只管说话不负责任。金胡却是个办实事的人,很快整理出完整的筹划,真的打算把孙女儿送进王府,来完成金家稳固生意和扩大生意的野心。
丹城外的那片红花,早在金胡年青的时候,就想据为己有。
不用浇水不用锄草,天自下雨地自栽培,花开时节收到手中就是钱,激出任何人的野心,像是都不奇怪。
奈何与金胡同一个岁月里,殷家有殷刀,与金胡不相上下,金胡一直没能霸占整个草原。
现在机会来了。
和捕捉任何一个生意机会一样,金胡认定这是老天赏赐的机遇,应该牢牢的握在手中。
他顺手捎带的,和殷家开始定亲。
对自己和两个孙子说:“银三姑娘只在金丝之上,不在金丝之下,万一朝廷来人查验金丝,眼睛里看到银三可怎么办?”
其实呢,金胡目光锐利的不但想要全部草原,还想要殷家的银三。
他就是想要银三这个人。
殷家没有银三,殷刀已老,殷力、殷川、殷辽三位东家资质平稳,殷家还能是金家的对手吗?
金丝的爱慕在祖父的助长之下,飘飘荡荡的一发不可收拾,在金丝有限的思绪里,无限的扩大。
金丝就只能把自己坑害,尧王梁未并不喜欢她。
也就在北市的这一天,梁未步履匆匆的去探望化名为施三的银三,金丝只能藏在车里,用默默流泪倾诉着她那无根无基的爱慕。
她答应祖父,自己也多少有些自知之明,不敢出车帘。
别人心爱或不心爱自己,这个自己总不能说半点儿也不清楚。
金胡走出营门,来到车前带来好消息:“殿下喜欢的施三少生病,殿下带着我们去看他。金丝啊,你坐车跟在后面。如果可以的话,你也去看看施三少,兴许能让殿下心里有你。”
金丝激动般的高兴,乖乖地道:“祖父,我会讨好施三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