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本就是一个团体,一荣俱荣,一损则损。
哪怕是后世制度完善也是如此。
王煜记忆中,在读小学的时候,有一个教育局高官父亲的女同桌,在学校那可叫一个威风,连校长都得让她三分,吃饭第一个吃:午休同学们都是趴在桌子上,然而她却有单独的教师宿舍让她睡:和人打架错的一定是另外一个人,成绩平平毫无特点却能当上班长……
当然,这些未必是她父母指示的,而是地位到了所带来的连锁反应。
但是这些东西终究是虚浮的,当她父亲落网的那一天,一切都没了。
吃饭被人寄到最后一个,午睡的时候有人往她脸上丢癞蛤蟆,被人欺负的时候老师里都不想理她。背后被人指指点点。
“看,这是贪官的女儿,理她远点……”
树倒猢狲散,看上去颇为可怜,但树没倒的时候,猢狲那种张狂的模样又有几人能记得?
相反,若是那个女同桌能够在父亲风光之时,保持着一种平和的心态,与其他人无异,拒绝那些权利所带来的诱惑,那么等她父亲落网的时候,又有谁回去欺负她?
生在这种家庭,命运已然完全的被人左右,享受的同时,自然也得承担这个家庭破灭后所带来的厄运。
“那些女子,从出生开始便衣食无忧,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是她祖辈所带来的荣光,没什么好说的。”王煜顿了顿:“但其他同龄人呢?你进宫前在干什么?”
说到这儿,小公主略微有些失神“在……在随着师父苦修。”
“那其她普通人家的子女呢?”王煜接着问道。
小公主接不上话了。
“她们六岁便要喂鸡鸭,打扫卫生,七岁就得去山上帮大人干一些轻点的农活,八岁就要开始运粮食,九岁就得自己单独种植粮食了!”
“这便是责任和义务,还有权利。”
“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责任,权利与责任不可分割,是一致的。两者是相互依存,没有权利,责任自然不存在,就如同那些普通人家的子女,她们享受不到那种富贵的日子,自然也不需要去承担家破人亡的责任。”
“同样的,没有责任,权利自然也落不到她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