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倒好,弄的直接上被一条疯狗给咬的差点毁了容,而人家那个女孩子,还是一点也没看上自己儿子,还听说人家已经有男朋友了。
这也太*蛋了,自己的儿子,那可是典型的高富帅富二代,那个女孩子也太没眼光了,从另外一个方面讲,也说明自己儿子太没眼光了,这样的女孩子,连点最起码的眼光都没有,自己儿子怎么会看上她呢。
既然没戏了,你赶紧走啊,回省厅,以自己的关系,那还不是想跟哪个领导的女儿好就跟哪个领导的女儿好啊,可是儿子就是认死理,竟然就非得在这里耗着。
现在倒好,人没追到,自己也被疯狗咬了,你说这可怎么办啊?
罗旭光是越想越生气,越想越觉得自己吃了亏,儿子被咬了,那个女孩子没追到,而咬人的狗的主人还没赔偿。
自己也是这样就回省厅了,那以后自己还要不要混了?
所以,罗旭光副总队长,一定要在华京市找回点面子来。
当然了,面子找不回来,在快感上,找回来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