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重生之农门娇女>第13章 幸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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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山带了媳妇儿周心秀把孩子留在老家,搬进了顾家大宅后边的一个小偏院,闲暇时候,林大山苦读,周心秀做针线,夫妻俩都是安静不惹事的脾气,反倒让顾家很是尊重,平日除了束脩,年节备礼,也常有吃食用物送来。

林大山进屋的时候,周心秀正好放下手里的秀活儿,就欢喜迎了上来,眼见他手里提着米袋子,就埋怨道,“上次从老宅拿回来的粮食还够吃半月呢,你怎么又找娘要了?”

说着话儿,她又指了炕桌儿上的一盘点心,“方才前边送了点心来,我还后悔你走的太早,否则把点心带去给孩子们吃多好。”

林大山笑着任凭媳妇儿帮他换了衣衫,打水净手,耳里听着媳妇儿说话,心头无比的熨帖温暖。

说实话周心秀算不得什么美人,甚至身形略微有些丰腴,但鹅蛋脸白净,说话又温柔体贴,最主要为人特别善良孝顺,行事聪明有主见,成亲这么多年,半点儿错处也挑不出来,跟着他进城更是把小家打理的井井有条。为人丈夫,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只能多体贴妻子作为回报了。

“来,过来坐下。”

林大山拉了媳妇儿的手坐在炕沿儿,惹得周心秀脸红,赶紧把手抽出来,嗔怪道,“青天白日的,别让人看见。”

林大山也没坚持,抬手打开布袋子,笑道,“这是娘给拿的白米,我吃着味道特别好,你一会儿分一半给岳父送去,再送一些去前边院子,算作点心的回礼。”

“呀,这白米真是不错啊。”

周心秀原本还有些不以为意,毕竟白米虽然不便宜,以周老爹那个品级不入流但油水厚的差事,周家伙食一向不错,就是嫁进林家,才很少吃白米。

但她这会儿抓了一把白米对着阳光一看,倒是着实有些惊讶。

这米粒细长整齐,没有零碎,米身都是透明的,隐约还有一股特殊的香味,比粮铺卖的那些籼米好太多了。

她瞧着欢喜,但还是问道,“老宅从哪里得的好米,娘给咱们拿来这么多,家里还有吃的吗?”

林大山听得心头更暖,这般善良懂事的媳妇儿,他怎么能不喜欢。

“娘说家里还很多,让咱们不要节省,吃完再去拿。”说到一半,他突然想起老爹的嘱咐就道,“这米…好似是人家送来的谢礼,爹说不好太张扬。”

周心秀嫁到林家七八年,欣喜于婆婆好相处,但更尊敬明理大气的公公,听得夫君这么说,心里就留了意,点头应道,“好,我有数了,你先歇着,我去趟前边。”

她整理了衣衫,分了一半的大米用一个更干净的布袋装了就去了前边主家的院子,末了回来又去了不远处的青石胡同,那里住了她的娘家人。

这么一圈走下来,天色也就黑了,夫妻俩蒸了一点儿米饭,炒了个周家拿回的青菜,都是大赞这米味道好。

林大山借口中午吃的饱,把饭又拨了一小半给媳妇儿,周心秀心里明镜一样,但很自然的接受了夫君的好意,吃的更是香甜。

有时候日子过得是不是幸福,真的不是看吃什么喝什么,而是陪着你身边的那个人…

“知了,知了!”

林家院子里有棵枣树,最近几年没有结果子,但却依旧枝繁叶茂,于是夏日里也就成了知了的绝好住处。

许是对于越来越近的秋日,有种恐惧,只要夜幕没有降临,知了就没完没了的扯着脖子呼喊,尽情挥霍着它们短暂的生命和时光。

若是以往,林家几个小子早就拿了杆子爬上树,一定要把这些吵人的家伙抓去喂鸡不可。

但这几日,他们可是没有这份心思了。

这会儿刚刚吃完午饭,白米饭配上萝卜炖牛肉,吃的他们个个肚子都堪比小西瓜。可即便这般,他们依旧守在堂屋里不肯走。

直到,娇娇端了一个大碗从隔间里出来。

这些小子有一个算一个,立刻抬头挺胸教上了手里的纸张,大大的毛笔字写的规规整整,显见是有备而来。

娇娇放下大碗,白嫩的小手一张张翻过那些大字,这才把大碗推倒桌子中间,“好,今日的功课完成的不错,可以吃了。”

一众小子们仿佛得了命令的士兵,几乎是立刻跳起奔向方桌旁。

那大碗里装了大半下白生生的东西,好似冬日里冻实的冰雪,但却比冰雪更香甜更凉爽更…

总之,吃上一口,就能让人把这盛夏的苦楚都抛去脑后。

几个小子虽然都是口水淌成河,但依旧记得不争抢,一把勺子从最小的林园手里开始,依次轮到年纪最大的林华手里,那一碗甜冰雪也就见了底儿,林园抱了碗舔一舔,今日最盼望的事也就完成了一半。

至于另一半,要到天色黑透才能进行。

“妹妹,咱们晚上吃什么,红果子还是黄果子?”

林华扯了袖子给林园抹去脸上沾上的痕迹,末了探头瞧着院子里没人,这才小声问着。

不等娇娇应声,几个小子就纷纷发表意见,“吃红果子!”

“不,黄果子更好。”

“不能吃粉果子吗?”

娇娇笑的眼睛眯在一处,挥舞着藕节一样白胖的胳膊,豪爽应道,“晚上都有,但你们一定不能说漏了,让外人知道就再也吃不到了。”

“妹妹你放心,我看着他们,保管谁也不说。”

林华拍着胸口保证,如今林保和林平林荣三个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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