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恶语中伤,并非君子所为。可公孙鞅心头的担心不说出来,万一真要出事了,他会被暴躁的老头子王诩打死的……咬着牙说出了自己心中的隐忧:“看住白圭,这家伙心思不纯。”
“他敢非礼芸娘妹妹?”边子白彻底惊呆了,白圭看着一副忠厚老实的模样,还有这色胆?
公孙鞅苦笑道:“不是,是太好了。”
“这也有错。”这时候连外人南卓都觉得不对劲,太好了,应该是好吧,怎么也成了错?
公孙鞅脸上愁云密布,长叹道:“白圭这家伙估计没有这么大的胆子,可贤弟你不觉得这家伙太会讨人欢心了吗?就连老师住处街头的小孩子都喜欢他,因为他兜里总有招小孩子欢喜的糖豆。再说,老师就这么一个女儿,老师不在帝丘,万一芸娘和白圭私定终身,老师回来之后肯定会大发雷霆,甚至一怒之下举家迁移也说不定啊!”
能够威胁王诩的人可能有,但绝对不是白圭。
而芸娘是王诩名义上的女儿,自然没有忤逆的道理,就算她是吴起的女儿也不行。
边子白沉声道:“我会管住他的,让他尽量离芸娘远一点。”
后世,用美食俘虏男人的胃,恐怕是女子不二的法宝;但是白圭反其道而行的做法,让边子白这才明白这货为什么对做饭这等枯燥的事如此热心了,感情是居心不良。
或许是对掌握一门手艺表现出超乎常人的热情,已经不是一个求学者该有的热情。那种浓情和爱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透露在学艺过程之中的表现。想到白圭的举动,就连边子白都是一阵恶寒,深感恐怖。一个男人,为一个女人每天做的同一件事就是爱心餐,想起来就要起鸡皮疙瘩,更不要说这家伙的心思还存着从街坊邻居下手,连小孩子都不放过,买通这些无知群众,替他看住芸娘,真要是这样的话,就过分了。
临近饭点,苟变不请自来。
他抱着一个大瓮,半人过高的大瓮如果灌满水酒的话,至少也有一百多斤的重量。
而且大瓮还不太好下力,需要用巧劲。
可在苟变的手中,似乎是抱着一床被子似的轻松。还没有进入厅堂,就听到他呱呱的嗓音传来:“赵武,今日你我大战三百合,狗爷带美酒来了。”
赵武幸喜地看了一眼苟变,在他的世界里,带着美酒的苟变才属于家里的贵客。平日里只有一个标签,吃白食的无赖。
赵武接过大瓮,手中沉重的感觉让他更加满意,木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你不是某的对手。”
苟变大怒:“那是耶耶让着你。”
输人不输阵,苟变深谙其中三昧。
咚咚咚的脚步,如同鼓点一般进入厅堂,看到南卓的那一刻,苟变愣了一下,随后浑不在意,连打招呼的心思都没有就嚷嚷起来:“你们肯定不知道,今日帝丘街头出现了一桩大事,卖肉的屠氏三兄弟的老娘死后,竟然被救活了。”
“救人的是燕赵人氏秦越人,当代‘扁鹊’。”南卓冷不丁地开口,让苟变为之一愣。
紧接着公孙鞅笑道:“救活之后,老妪又死了,屠氏三兄弟一月之间死了两回老娘,成为帝丘奇谈。”
“茶寮里说古的老头开讲,这样的故事,一个小布听七段。”
边子白最后的补刀,让苟变瞬间苦脸,这家伙怎么都知道了?
郁郁寡欢的苟变决定化悲愤为力量,直接嚷嚷自己饿了,好酒好菜接连上……
不过当他看到白圭手中的托盘,还有他身后的仆人都一人一个的托盘,脸顿时绿了。聒噪道:“白圭,你小子太不是东西了,狗爷好不容易来一次,你就拿这吃食来糊弄狗爷!”
说话间,苟变指着吃饭的食厅中那个半人高的大瓮,一脸的悲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