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自从知道白云天的存在后,虽然他们之间很少说话,但是两人却很自然地时常用眼神搜寻对方的身影。当她发现白云天的眼睛紧紧盯住丹巴美女的时候,心里便涌起一股无名的怒火。

“你若是想看,不如把她带回去放在家里看好了,人家阿妹说她很喜欢你呢?”

白云天的脸刷一下红了,似乎是正做着贼被人逮到一般神情极不自然,立即讪讪地跑了开去。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做贼心虚?可转念一想,自己又没做错事,为何要感觉理亏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哼,是她亏欠自己,凭什么这般理直气壮地奚落他?

于是,他便赌气不再理会兰君,自顾自的游玩。

兰君倒也不以为意,看他玩得高兴,她就要比他玩得更高兴。谁怕谁呀?谁愿意看他那张臭脸啊?她要他明白她离开他会更加开心。

新城,林蕙仍象往常一样,吃过早饭便去公司上班。因为业务熟练而精干,白云天在出门度蜜月之前,已经将她提升为行政助理。

此时她正在办公室里研究一份项目表。她的办公桌上,还是象往常一样『插』着一束艳丽的玫瑰。这些玫瑰的颜『色』根据不同的情况及节日而变化着。

平常的日子大都是粉红『色』玫瑰或黄『色』玫瑰。清明、寒食、端午、重阳等节日是白『色』玫瑰;中秋节、七夕节、情人节必定是鲜红的玫瑰。而每逢林蕙生日时都会是一束蓝玫瑰。

这一切都是苏帆精心安置的。起初林蕙也曾经数次拒绝过,可是苏帆一如既往地送,时间久了她也就懒得退了,只好听之任之了。

她今天早上一来办公室就看到了玫瑰,她发现今天的玫瑰竟然是紫『色』的。这些天来,因为她刚刚丧母,心情灰暗,所以苏帆送的都是白玫瑰。今天怎么突然会送紫玫瑰呢?她暗暗叹了口气。

那个苏帆倒也真的执着。三年如一日地给她送花。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虽然她并不喜欢他,可是也为他持之以恒的精神所打动。她就是不明白,无论她再怎么暗示他这样下去是不会有任何结果,可他却仍然不为所动,继续进行他的行动。

有时她在想,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人会有这样呆笨的人呢?就算你要追求女孩子也得讲究点策略嘛,哪有这样一根筋走到头的?送花虽然追求女孩子最普遍的行为,可是也得分情况来论处呀。

虽说她也喜欢花,但是她们家是专开花店的,她对花早已失去了那种崇高的感觉。可是那个呆子却偏偏要一成不变地给她送花,真是死脑筋,就凭这一点,她也有足够的理由不喜欢他。

她正想着,忽然有人敲门,进来的正是送花的人,苏帆。

苏家和白家是世交。白家下海经商发达后,苏家也在政治上有了建树,苏帆的父亲在新城连任高官,直到成为特区的区长。

但是苏帆本人却并不热衷于政治,也不追求名利。他是白云天的同学,两人也是多年的朋友。他学的是文学,能诗善文,目前在新城大学的讲师。

林蕙大学毕业后,经同学白飞雪引荐来到云天集团。苏帆则经常来云天集团找白云天。一来一去,便认识了做秘书的林蕙。并且很快便陷入情网不能自拔,于是便开始了对林蕙马拉松式的追求。

苏帆身材瘦长,皮肤白皙,带一副金丝眼镜,颇有书生气质,和他的职业倒是很相配。

今天的苏帆心情极好:“嗨,林蕙,看见今天的玫瑰了吗?这是我今天特地为你选的,喜欢吗?”林蕙淡淡地说:“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你来这里有什么事吗?我今天比较忙。”

苏帆依然颇有兴致,他早习惯了林蕙的冷漠:“没关系的,就是再忙也要休息的,中午我们一起吃饭吧。因为今天对我们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

林蕙一怔:“什么特殊日子?”

苏帆郑重其事地说:“你不记得了,今天是我们相识三周年的日子呀?”

林蕙象是喉咙里被噎了块东西,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苏帆再次开口说:“林蕙,我每天给你送花你也许会觉得俗气。可是我也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让你能感受到我的存在。你不准我去你家找你,我做到了。每次请你吃饭你都拒绝。写诗给你人家又笑我酸。

前些日子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也不敢过多地打扰你。现在,事情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你应该开始新的生活,所以今天我送一束紫玫瑰给你。希望你能从现在开始重新振作起来,从此大红大紫。

我也知道,我们认识三周年的日子对你来说并不意味着什么,可对我来说却意义重大。这三年来,你不知多少次在我梦中出现过,可一旦醒来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你知道我每次都是多么地失望吗?

今天,我郑重地邀请你陪我过这个对我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只吃一顿饭也行。请你不要拒绝,就算是让我再做一次真实的梦好不好?梦醒了,我也绝不会后悔。因为我也爱过。好吗?林蕙,请成全我一片痴情和真心吧。”

这番话一说,任谁都会感动的,林蕙自然也不会例外。她思索片刻,便答应了中午与他一同吃饭。

苏帆高兴地一下子跳了起来,脸上流『露』出充满希望的笑容。

星辰酒楼里,林蕙和苏帆正在交谈。两人虽然坐在一起,心境却不一样。一个满怀信心,喜悦之情洋溢而出;一个却心事重重,满腹


状态提示:第104章 如今--第3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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