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玄幻奇幻>总是在换剧本>第一百四十七章

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

为把在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学到的有关法律知识应用于实践,为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加深自己对社会的了解,对中国法律体制的认识,我们一行人到人民江夏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二十天的实习,我实习所在科目是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我们是七月中旬去的,到八月中旬结束。在公诉科的实习项目包括:查看卷宗、写阅卷笔录、制作讨论表、讯问犯罪嫌疑人、参加公诉科讨论会、写起诉意见书等。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现实中的法律,在江夏区人民检察院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受益匪浅。

第一,学到是如何写阅卷笔录。在公诉科的首要工作便是写阅卷笔录,每当有新案件移送到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来,都要经过公诉科审查,这是决定是否接受案件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首先,阅卷笔录的第一步就是要阅卷,要初步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对于证据不足,证据来源不合法等的案件应该退回原侦查机关或是江夏区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我在江夏区检察院实习的过程中,看到了许多公安机关存在的程序问题,比如立案时间比报案时间早,犯罪嫌疑人签字时间比检验报告的时间要早,这些虽然是一些小问题,但是能够反映出,公安机关有关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并没有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笔误能够解释清楚的,在法庭上,这些很有可能便是辩护人所抓的错处。

当然,在我国,可能没有那么严格,有时候一句笔误便能够将这一漏洞弥补过去,我作为在检察院内部实习过的人,我知道公安机关有很多证据都存在瑕疵,在检察院工作首先便要检查一遍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证据,我很希望,以后公安机关能够严谨认真,就如同非法证据排除上面所说的,请提高工作素养,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要闹出这么多笑话出来。

其次,如果案件确实没有退回必要,则要重新仔细阅读卷宗,开始写阅卷笔录。阅卷笔录要求目录清楚,文书卷、证据卷的内容要概括清楚,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犯罪过程中的行动要写清楚,标注页码以便在法庭上可以快速查阅到次内容在卷宗的具体位置,所有的这些准备工作都是为了在正式庭审的时候,公诉人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相应的证据,及时回到对方律师所提出的问题,给旁听人员,法官以及陪审员一个好印象。

最后,在阅卷的同时要找出该案件要被提出来在公诉科会议上讨论的问题,写好讨论表。在讨论表中要注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累犯、是否是未成年人,这些都是关乎犯罪嫌疑人是否能否从轻判决的重要情节。

第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写完阅卷笔录,对案件有基本了解后,就可以随该案件负责人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向当事人表明身份,询问人员应该在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同时将监控器打开,相关记录人员做好记录。然后开始针对案件中影响量刑等的重要问题要求犯罪嫌疑人再次供述,以便核对公安机关笔录。讯问犯罪嫌疑人最重要的是要了解清楚案件中有疑点的问题,犯罪嫌疑人的前后证言是否能过形成证据链,前后的证言是否能够相互印证,相关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明白,公安机关是否存在诱供情节,相关的证据是否能够在证言中得到体现,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问题,盗窃案件中的赃物种类数量问题等。

第三,参加公诉科讨论会议。讨论会议就是对案件中有争议的问题提出来让所有公诉人员一起讨论以便决定是否起诉。在讨论会中我学到二点:

其一,对于只有受害人陈述,没有被追回,而犯罪嫌疑人也没有供述的“赃物”,不纳入盗窃罪的财物损失范围内,这是尊重证据,尊重法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的要求。

其二,一罪与数罪。在一个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同时犯有数个罪名,这时候就要根据法律规定,按“择一重罪”原则处理,当然某些特殊罪名要求数罪并罚的按照规定。通过讨论无异议的案件就要被移送起诉到人民法院了。

第四,写起诉意见书。对于已经审查终结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就要写起诉意见书了。起诉意见书要写清楚被告人的基本背景资料,其中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户籍所在地等,尤其是是否成年的问题,正文是描述犯罪经过事实以及证据。最后要写清楚被告人是否累犯,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表明江夏区人民检察院的态度:从轻、从重的问题,在起诉意见书中,江夏区检察院一般会有一个建议量刑,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基本会尊重检察院的意见。

第五,关于言词证据的证明能力问题。言词证据是指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它包括法律上规定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及鉴定结论。言词证据往往生动、形象、内容丰富,能够直接证明有关案件的事实以及犯罪动机、过程等。但是,同时它的真实性受到提供证据证据的人自身道德素质、外界的影响以及感知能力、判断能力、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的限制,因此,它们又具有不稳定性,不确定性。

对于言词证据,其实我并没有那么赞同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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