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方莫的咸鱼攻略,现在贾诩通过了解已经知道,那咸鱼如果代指人的话,是一个死人,没有任何思想,还会有臭烘烘的味道发出,连翻身都做不到。
只能与人鱼肉。
幸亏,我有梦想啊,而且,那个广大的前景,真是让人太向往了,哪怕耗费一生时间,也是要拿下的啊。
贾诩心里嘟囔了一句,最后苦笑道:“哈,想我贾和,竟也只是一个俗人,不过俗的好,说明我还只是一个人,并非主公如此圣明。”
拍马屁都会了?
方莫愕然,按理说,这家伙应该和他有一定的对等,可是为啥会这么说话呢?难道不是马屁?他想到这里,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
很不要脸的笑容。
一个士兵,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过来,他后背,背着一个袋子,身也没有穿着任何代表身份的衣物,更是满脸疲惫,如同老农,他年纪才不过二十左右。
曾经,他是一个佃户,为了给那些豪门老爷做工,不知道每日都忙到多久,这个时代,可没有多少农具和农药,连除草,都是要一点点的去拔的。
但是,他后来看到了希望的光芒,光耀整个并州。
于是他选择了参军,运气好的他,在阻止西凉祸害原战争里,立下了几个小功劳,而且为人还算机灵踏实,表面更有一种欺骗感,天生是一个余则成……(特指老实,蔫坏,看起来傻乎乎,实际却是谍报人员)
然后,他成了一名光荣的侦察兵,且获得了重用,成为一个小队的队长。
此时,他满脸疲惫,走到方莫面前,看到这位光芒万丈的人,他再也按耐不住,一下子倒了下去。
方莫连忙过去将他搀扶了起来,问道:“狗娃,怎么了?”
主公记得我名字!
狗娃子瞬间回光返照了,他开口道:“主公,魏郡如今已经彻底乱了起来,百姓们正被逼着卖房卖地,只为求得一口粮食,至于我……咳!”
说着说着话,他便吐血而亡。
话都说不完的吗?
方莫心里没有丝毫调侃的味道,他只觉得,天下的电视剧和影视作品都是在骗他的,明明,有些人在传了信以后,死来死去都死不掉的,但是这一刻他明白了,那都是骗人的。
强大的意志力,让他带着这么一个消息走了出来,至于他到底遭遇了什么,没有人知道,或许在城门口,和几个兄弟,一起杀了出来,或许一进去被发现了,然后东躲西藏,在几个兄弟的掩护下,他逃了出来。
“狗娃,你睡吧,希望你英灵不远,马你可以看到,你的父母,你的姐妹,还有整个并州青州,都将过好日子,而你们,我也将不负!”
方莫偷偷摸了摸眼泪,这人他真的认识,当初为了赶回来救援,他跟着典韦四处冲杀,最后瘫软在了地。
功劳不是他一个人的,可是如果不是他们这些人聚集在一起,他可能早已经死掉了,根本不可能还有今天。
“来人,将狗娃尸体放好,待回去之后,落叶,归根!”方莫一字一顿的发布了命令,最后看着几个人将狗娃抬走,他站了起来。
转而,他对贾诩道:“和,听到了吗?整个魏郡,都在大乱,而且,是因为当初我的原因,逼得那些人,对百姓下手了,我虽然没有听狗娃说完,但也大致了解,这是温水煮青蛙,等发现的时候,一切都晚了,连揭竿,可能都没有了力气。”
“告诉士兵们,破城之日,一切……随意,然,不可侵扰百姓,不可冒犯曾经友好之乡绅,不可为私利而烧杀抢掠。”
“同时,告诉百姓们,他们,可以放肆一天,不论做什么……”
“无罪!”
方莫几乎是从牙齿缝里挤出来的两个字,让贾诩变了脸色,他从来没有看到过,方莫这么可怕的一面。
他知道,这是一次坚定的抉择,算是他,也不可能让其更改。
当然,他也没想着让方莫改变主意:“喏,不过,想要破城的话,恐怕还需要等待青州方面过来汇合,我们的兵力太少了,攻城战,本来是十倍之,而整个魏郡,可在一日之内集结五万,三日之内聚集超过十万大军,半个月可聚二十余万,除了留下防备四方的兵马,估计会……”
古代的军队集结,其实很慢很慢,方莫也是知道这一点的,毕竟他的军队已经足够讲纪律了,但算是这样,要集结自己手下的所有兵马,也起码需要一天的时间。
这已经算是不错了,毕竟他手下的兵马,大多都距离很近,要打下云等无郡,到时候所要耗费的时间更长,当然,到了那时候,光是本地兵马,他有一定的把握,将一些人给打退。
十万之下,他一点都不在乎,二十万以下,他稍稍关注,三十万,才值得他去认真对待。
“和,有时候,你根本不懂,我说的种子是什么,其实,若不是因为次我没有来,而且对当地也没有关注,这颗种子,将会更加的狰狞。”
方莫说到这里,满脸都是歇斯底里:“他们以为,自己掌控民心?错了!他们根本不懂,大汉的民心,究竟是什么样的!”
“从秦末开始,大汉的骨髓之,流淌下了一句话……你知道是什么吗?”
贾诩有些懵,但是他还是仔细想了想,最后愕然万分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方莫没有正面回答他,而是道:“大汉基业四百年,君可知,为何可一直不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