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舒知途说的没错。”苗逸仙唇角染笑,语气清浅:“在我成为鬼眼神医之前,曾是金征汗国的最后一位大汗。确切的说,是即将举办继位典礼的大汗。不知道是可惜还是庆幸。那一年,金征汗国覆灭了,我十八岁,离开了黄金城,再没有回去过。”
“金征汗国的前身,是生于草原的游牧民族,后来我们的祖先在莫古都草原建造黄金城作为都城。从开国大汗突兀儿到最后一代灭国储君,也就是我的时代。也有八百多年的历史。金征汗一向骁勇善战,不断将草原十八部的部落一一收服。黄金城,就是用纯金融入模具铸成金砖,搭建而成的巍峨宫殿。远远望去,金碧辉煌,犹如神境。”他微微一笑,眸光神往,似乎陷入了美好回忆。
“以前你竟然如此有钱,那如今怎么又会如此贪财呢?”明月夜忍不住揶揄。
“曾经挥金如土,后来食不果腹,被饿昏过数次,便心生恐惧,总觉得家中余粮丰沛,心里才会踏实。这个,你怎么会不懂呢?”他哂笑。
“也对,穷怕了,饿怕了,伤怕了……”她点点头,狐疑道:“我看过史书,据说金征汗因为最后一位大汗病逝,且并无子嗣,才引发了逆臣叛乱,最终自相残杀因此覆灭。可别海脱脱,你并没有死啊……反而长生不老了,难道你遇到了什么神仙,让你起死回生?”
“胡说八道,我根本就没有死,也没有什么长生之术,和金刚不坏之身。只是衰老的速度比一般人慢许多,而已。”苗逸仙咳嗽几声,没好气道:“再有三个月时间,我的功力就可以恢复到十成。你我联手弄死那个老王八,也会轻松容易得多。不过,他恐怕也算好了时机,不会给我们那么久的时间。不管你信不信命,我们总归挣扎不出。”
“你……真乃天凤转世?那你和我……”明月夜犹豫不决,心怀忐忑。
“别害怕,即便我是天凤你是真凰。我们合作也是珠联璧合,并不会损伤各自的功力。而且,所谓合二为一,不是你想的那种方式。”他暗自好笑:“虽然,我对你认为的方式,也十分擅长。”
“滚,我才没有想到那么龌龊的方法。”她在黑暗中,脸颊炽热。被他说中心事,她有些恼羞成怒。
“我又没说,你想到什么,你怎知龌龊?心中有鬼啊,小美人。”他哂笑:“不过,也许你想到的方式,或许真的能助力我们各自的修行。不如趁此良机,咱们切磋一番?”
只听锁链淅沥沥滑动,她知道他故意取笑吓唬他。她便狠狠用脚踢了他的膝盖,后者痛呼一声,锁链声消失了。
“赶紧说正经事儿。金征汗为何遭此大劫。可与哥舒知途有什么关系?”她追问。
“哥舒知途不过七十几岁,怎么可能有关系。说起来话长,我的父汗与母妃只有我一个孩子。当我出生之际,大巫师便告诉母妃,我乃丙火之命,万万要远离名字中带水的女子。不然,就会夭折。母妃大惊之下,把汗宫中所有名字中有水的女子,都赶出了宫。可我的身体依旧一直羸弱,且既不喜欢骑射,更不爱读书。我只喜欢……查案验尸。”他苦笑。
“你的喜好倒奇怪。”她着实愣了一下:“难怪你的师父是仵作。你父汗任你率性而为,我也拜服了。”
“我师父是个汉人,他叫天青,他的身世十分神秘。听父汗说他当年在沙漠里被牧民救起,满身伤痕只剩下半条命。当时他怀里还护了一个不到周岁的女婴,他说是自己的女儿,叫珞灵。天青师傅是黄金城里最棒的仵作,也是唯一能通过剖尸检验,推算出凶手的神人,屡破奇案,深得父汗敬重。后来,父汗拗不过我,十四岁时许我跟随天青师傅学习查案验尸。珞灵比我小两岁,时常跟着我们帮忙。”
“看来,你父汗还真宠爱你,竟然同意让未来的大汗,去学习验尸。”明月夜感叹道,遂而又微微一笑:“但重点一定不在验尸上,天青师傅的女儿珞灵,一定是个美丽的女子吧。”
“你若问我,珞灵自然是天下最好看,也最聪明的女子,或许旁人看来,她桀骜不驯,古灵精怪。所以,虽然长公主艳冠长安,且诡计多端,我也只认你,是这世上第二个好看和聪明的女子。”苗逸仙浅浅一笑,似乎神往。
“她也极喜胭脂红的衣衫,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焰,不待你挣扎明白,已将你整个人都燃烧殆尽。那么烈,又那么纯粹而魅惑。年少轻狂如我,也深深痴迷于她的石榴裙下。我们自然无悬念的相爱了,爱的百转千回,淋漓尽致。在我们金征汗,远没有你们大常皇室那么多规矩与讲究。只要真心喜欢便能成婚。所以,母妃在我十六岁时,便将珞灵指给我做未来的大汗妃。只待我十八岁接任汗位,便会迎娶佳人。珞灵,是我这一生唯一爱过的女子……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决。还是她,教我的。”
“听起来极好啊。那你们,可成亲了?”她认真的听着,问着。
“临近我十八岁生辰,我突然得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病。紧接着,黄金城附近的草原,燃烧起百年不遇的天火,烧毁帐篷上万,牧民和牛羊也死伤无数。于是,时任大巫师断言,身为天凤转世的我,身边一定有暗水相克。然后,我父汗的兄弟银鼎王骨古尔,带回一个惊人的消息。我的师父天青,本姓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