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捍宝>第十一章 沈老夫子
边缓缓拉开门,一边呵斥道“怎么一点规矩都没有?”

愣子满脸大汗的从门缝里挤了进来,一边擦汗一边气喘吁吁的说道“没办法啊,毛头。出点事,这不赶紧请您来了嘛。”

毛刚第一时间没回答他,而是把眼睛贴着房门往外看了好一会,确定没人在后面跟着愣子,这才关好房门收了枪,开口问道“怎么了?什么事这么慌?”

这会柳家明也在毛刚的示意下从沙发后面转了出来,跟愣子打了个招呼。

愣子咽了口唾沫缓了缓,这才说道“那啥,沈老爷家出事了,白局亲自带了一队兄弟过去了,让我过来找你,说要是他到了你还没到,就打断我的腿。”

“沈老爷?哪个沈老爷?”柳家明倒了一杯茶水给愣子,随口问道

愣子接过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下,抹了抹嘴说道“还能有哪个沈老爷啊,城东沈夫子呗。”

这话一说出口,胡婉秋和毛刚的眼神不由自主的都落在了柳家明身上。柳家明尽量平静的把手里的茶壶放下,问愣子“沈老爷子怎么了?”

愣子觉察出屋里气氛有些不对,伸手挠了挠头“我也不知道,不过报案的那人说,沈老爷他杀人了。”

柳家明轻轻吐出一口气,看向毛刚“我跟你一起去,现在走吧。”

愣子见毛刚点头,一着急脱口而出“毛头,命案现场,这不合适吧?”

柳家明转过头,直勾勾的看着愣子,声音极其平静的说道“沈老爷子是我的开蒙老师,我去看看他,没什么问题吧?”

愣子被他的眼神和声音唬的都快哆嗦了,忙不迭的点头“没~没问题~~那咱走吧?车在楼下呢。”

虽说胡家算是诗书传家,但胡家传的诗书有点太杂。主要是胡家人大多好动喜玩,历任家主的爱好都有点太过广泛。那胡婉秋她爹来说,花鸟鱼虫僧道儒,文玩字画笔墨章,但凡有点意思的老爷子都要插一手,据说最近又玩起了鼻烟壶还顺带研究着西洋宗教,总而言之是个杂家,好几辈的杂家。

可这沈老爷那就不一样了,奉天城里人人尊称一声沈夫子。早在乾隆年间,沈家就出过进士,举人更是出过七八位。最出息的是沈夫子的太爷,一举中了探花,那可是正经面过圣的大人物,地方上大大小小官员都是要给沈家几分面子的。

现在这位沈夫子也是自幼饱读诗书,虽说今年已经六十有五,依旧精神矍铄,行走做派之间还是有一股前朝的派头。但老头最讨喜之处是念旧但不古板,宣统爷逊位的时候,老夫子在祖宗祠堂哭了一大抱,第二天就把辫子剪了。老夫子说了,这是天意,不是凡人可以干涉的,该来的得来,该走的得走,留不住。

不过说归说,老夫子还是留了一点的私心的,比如在娶妻纳妾这件事上。

老夫子十几岁的时候娶了原配沈夫人,三十岁出头娶了二夫人,五十五岁那年老夫聊发少年狂,硬是又娶了一房年方二八的三夫人,转过年来三夫子身子见喜,硬是给老夫子生了个千金闺女。引得整个奉天城都对老夫子竖大拇指,由衷的说一句:老当益壮!

可现在这位老当益壮的沈老夫子,正脸色颓然的坐在自家堂屋廊檐下的太师椅上,十几位家人远远的看着他。老夫子目光呆滞,嘴里不断的念叨着“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而在他身边的茶几上放着一个木盒,盒子里正滴滴答答的往下滴着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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