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风了,戈壁上的风似乎总也不知道疲倦,一层细细的黄沙在地面擦过,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拿着巨大的橡皮擦,正努力的将一些痕迹涂抹下去。
一个异常瘦小的家伙谨慎的趴在一个凸起的丘陵下,正用眼镜布仔细的擦拭着一环套着一环的厚重眼镜,手里是一个不大的平板电脑,上面正有一个时隐时现的红点在移动着。
幺鸡有些着急,这周围他曾经布置过探头,只要有移动的物体就可以启动监视,可是他没想到这家伙的移动速度相当快,即使在这样的风沙中也没有任何停止的迹象,眼看就要超出监视范围了,一旦离开范围,今天又有这样的风沙,他曾经留下并不深的足迹也会给遮掩的七七八八,这对于在这种百公里之内都可能看不到第二个人的地方,简直就是进了迷宫。
看来在周围解决战斗的打算流.产了。
风沙中,四个人影顺着幺鸡留下的标识猫腰点什么,嘴里就被灌进了沙子,他呸呸的吐了几口,转过头顺风说道:“这是什么日子?出门没看黄历啊,风沙也太大了点,这家伙居然还在往里跑?他是不怕死,还是知道自己就快死了?”
幺鸡四人没有理会小刚的吐槽,只是刚刚进入这片地区,他们就已经进入了战斗状态,不苟言笑,因为他们不但要注意周边的环境,还需要尽可能的记录下来,以防止迷路,在这种地方一旦迷了路,基本就失去了生存的希望。
小刚并不懂得这些,他是在市委大院里长大的,几乎都是按部就班的上学,工作方面只是在地质局里挂了个名,按时领工资,单位大门朝哪开都不知道,他平时做的事就是喝喝酒,泡泡妞,谁有点什么困难什么的出个头,比如说圈子里或者是他们的朋友之类的打架斗殴进了派出所,那肯定找他,出面就好使。
像这种人到了戈壁之中,幺鸡四人其实更多的还是要先保证他的安全,免得回去后没法交代。
身高中等的瘦子脱众而出,追踪着足迹向远处走去。他是四人之中的尖兵,对追踪和隐蔽可堪称专家,他脸上有着非同寻常的麻木,一丝不苟的样子。
望着瘦子消失在风沙之中,小刚不放心道:“他自己就去了?能行吗?”
“要不是这该死的风沙,小伟可以让他先跑三个小时!”幺鸡用力揉了揉鼻子:“小伟出身深山老林,五岁就开始进山打猎,前二十年都是跟各种狡猾的猎物打交道,放心吧,有他在,那家伙丢不了。”
说话的是最高的胡山,他正打开随身背囊,从里面拿出一个个枪械零件开始组装,双手灵活的仿佛在跳舞,片刻之后就组装出一支狙击枪来,是svd,枪已经有点老了,但保养的相当不错,枪柄和扳机部位磨的锃亮,看得出来.经常使用,枪已经养出来了。
而神态始终懒洋洋的胖子赵构,则在摆.弄一支微冲,他的任务就比较简单,就是保护狙击手胡山。这个任务也不简单,因为其中还包括观察目标,测定风速,计算距离等等,可以说他才是一个比较全能的家伙。
幺鸡率众出发了,顺着小伟用石块摆出的特殊标记,一直向戈壁深处走去,小刚在跟在队伍的最后,嘴上多了一个防护面罩,这让他说出的话听着比较模糊,不过大家还是听懂了,小刚是在将这次行动的代号,命名为:“狩猎!”
......
陈加宁的动作很快,他这个实权少将几乎没怎么坐过办公室,天南海北的训练更是没落下过一次,负重三十公斤的三十公里急行军,对他来说只是家常便饭,但他并没有非常快,他担心那些家伙会找不到他。
如果摘掉陈加宁的面罩的话,就可以看到他的嘴角挂着一丝莫名的笑。
选择到这种地方来,陈加宁的目的其实就不那么纯良。
狩猎开始了,猎人与猎物,将在这广袤无人的戈壁上,展开一番追逐。
小伟就是这样认为的,他的本名叫胡乃伟,出身和名字一样普通,六岁时爸爸进山打猎之后就再没回来,有的说遇到了狼群,有的说可能是老虎,从此就只剩下孤儿寡母,生活一落千丈,贫困交加,终于在一个风平浪静的午后,母亲跟着一个骑自行车的外地货郎离开了,从此那个破烂不堪的小房子里就只剩下了他一人。
胡乃伟人生的前二十年可以说都是跟各种猎物打交道,终于被进山收狼皮的老板看中,带出了大山,逐渐成为了一个合格的保镖,年薪几十万的那种。突然有一天他又遇到了那个货郎,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男人,曾经的小货郎如今已经成了大老板,他还遇到了母亲,已经是坐奔驰开宝马的阔太太。
胡乃伟杀了那个货郎,没有任何废话,一刀割断了他的喉咙,确定他真的死了才离开,也没再去见母亲,心里早已经淡忘了,唯独不能忘也忘不了的是仇恨,从此他就踏上了逃亡生涯,直到遇到了幺鸡众人。靠着各自的一技之长和狠辣拼杀,终于进入了大人物的法眼。
分辨了一下地上的痕迹,胡乃伟捡起三个小石块,摆出了别致的标识,继续向前追踪,到了他这种程度,已经不需要再向别人证明什么,不过他还是握紧了手中的老式步枪,因为这代表着奖金。
在胡乃伟离开标识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一个并不起眼的小丘陵忽然蠕动起来,紧接着露出一双光芒凛冽的双眼,再将藏身之处处理之后,来到了标识前,认真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