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林君第一次见到了这间办公室的负责人,女民警陈飞燕。
一头干练的短发,产后略显丰腴的身形,一双爱笑的眼睛,明明是女的,笑起来的声音却比男人还要爽朗。怪不得陈晓冰说陈姐会罩着她,这位陈飞燕,第一眼给人的感觉确实就像大姐大,直率爽快,义气十足。
陈飞燕对于陈晓冰的离开也是不舍的,毕竟也是她手把手教会的徒弟,没想到一个产假回来,徒弟教会了新的徒弟,还打算远走高飞。她第一反应当然是极力挽留,甚至立即去找程朝晖,问他能不能让陈晓冰和林君一起跟着她做宣传。
程朝晖倒是没有反对,只让她自己去征求陈晓冰的意见。可惜,这只拴不住的鸟儿一心想要飞出去,去寻找她家凌曦哥哥的庇佑,陈飞燕挽留了半天都没能改变她的主意,最后也只好接受现实。
于是,陈飞燕回来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请办公室的人吃饭。
吃饭的主题有三个:一是为了迎接林君,二是为了欢送陈晓冰。三是为了给自己接风洗尘。
她带着这三个主题去邀请程朝晖,几乎不给他回绝的机会,磨了半天他居然答应了下来。
当晚,陈飞燕在大队附近的一个酒楼订了个包间。除了家里临时有事不能去的杨姐,其他人无一缺席。
下了班陈飞燕便带着大伙浩浩荡荡地杀了过去。
程朝晖是最后到的,依然一身黑色的作训服。林君甚至有些怀疑,这位领导家的衣柜里,是不是除了警服外就没有其他的衣服了,不过又想到他每晚跑步的习惯,便也不觉得奇怪了。
这顿饭一开始因着程朝晖在场的关系,其他人或多或少地都有些拘谨。但是气氛很快被陈飞燕带动了起来,打着哺乳期不能喝酒的幌子,竟然用椰汁一个个连哄带骗地灌了些酒,除了坚持开车不喝酒的程朝晖,其他人在她的巧舌如莲之下,几乎无力招架。
不过陈飞燕既然敢让这些人喝酒,自然也有她的打算,“离大队这么近,一会儿跟我回去开车,保证一个个给你们安全送到家。”
连后路都想好了,可见是有备而来的。
唯一不可撼动的,只有他们的程队长了。
其他人在她的劝说下,或多或少都喝了些酒。
林君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喝红酒,第一口喝下去的时候,味道着实苦涩难喝,但是慢慢回味,除了苦涩之外便渐渐品出一丝甘甜来。陈飞燕说红酒美容,哪个女孩子不爱美,于是她便多喝了几口。只是没过一会儿,就觉得脸颊开始烫了起来,连耳朵都是热的。
其他人倒是都还好,特别是陈晓冰,除了说话声音大了点,脸色几乎看不出变化。
林君甩了甩头,明明感觉意识还很清醒,起身去上洗手间的时候却晃了晃。
“扶她一下。”
仿佛听见程朝晖的声音。
接到指令,陈晓冰便上来扶她,笑道,“我还以为你能喝呢,这才一小杯就成这样了呀。”林君也不应答,任陈晓冰扶着她去上洗手间。
等到林君从洗手间出来,饭桌上的酒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撤了下去,有服务员在她的玻璃杯里倒了些开水。林君端起杯子啜了几口,抬眼见程朝晖的目光若有似无地落在这一侧,便朝他笑了笑,衬着通红的脸,有些娇憨。
程朝晖目光一暗,几乎飞快收回了视线。
林君默默地夹菜吃,一边听他们高谈阔论。
又吃了一阵子,陈飞燕突然收了东西站起身道,“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赶下一场吧。”
“下一场?”
闻言,众人皆是一脸疑问。
“那当然。”陈飞燕收了包包站起来,“楼上的ktv呀,姐姐我在家带了这么久的娃,好不容易有机会出来玩,不吼两把太对不起我自己了。”说着笑嘻嘻地看了程朝晖一眼,“程队也一起去吧。”
“你们去吧。”程朝晖微勾了下唇,“我还要去体育场跑步。”
“哎哟难得大家一起出来,唱几首再去跑也是来得及的。”陈飞燕劝道,从来没听过程队长唱歌,倒是挺好奇的。
一旁的林君大约是酒壮人胆,竟也晃了晃站起身来,“队长您也一块去吧。一会儿唱完了再去跑呗。”
见林君都开口了,在座的其他人便也纷纷加入了劝说的队伍。
大家都很好奇,他们冷漠疏远的程队长,不知道去了ktv会如何?
而这次,程朝晖竟只是沉吟了一下,居然没有推辞,“半个小时。”
“好呀,可以。”陈飞燕爽快应道。
周剑南更是兴奋地比了个“耶”,一边感叹着还是陈姐有魄力,一回来上班就把万年请不动的程队请出来吃饭了,甚至还能拉着他一起去唱k,这放在从前,完全是不敢想象的事情。
陈飞燕订的是大包厢,一推开包厢门,一眼望去整排都是长长的沙发,角落有一个小吧台,两只高脚椅,一把立式麦克风。
整体环境还算干净。
陈晓冰和周剑南抢着去点歌,陈飞燕拎着包叫服务员赶紧上小吃和水果,程朝晖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小李和小温拆开包装袋,把薄薄的保护膜套到麦克风上,林君头还有点晕,便默默地在离程朝晖不远的沙发上坐下来。
屏幕上出现的第一首歌就是王力宏的《改变自己》。
带着摇滚味道的旋律瞬时充斥了整个包厢,周剑南抱着麦克风一把站了起来,跟着激情四溢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