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成最不喜受人威胁,在贝拉将消息放出来的第二天下午,厉成便让人开始对外宣称,一直跟v·i合作的国内科学家研发了新的科研产品,环保的功能性比艾西纳之前的产品提高了百分之四十。

要知道,贝拉手上的技术也不过才提高原产品的百分之三十五罢了。

这个消息放出来,贝拉顿时坐不住了,她先后给厉成打了两个电话,在电话里却丝毫不提工作的事。

厉成知道贝拉在等着自己先开口,但他就是不说,商场如战场,搏的就是心理,他在堵,堵贝拉小女孩儿的心思。

电话响起的第三声,厉成拿出手机划开了接听键,只听到贝拉在电话那头说道:“今天可是我的新年,你就不能陪陪我吗?”

“你在哪?”

“在燕庭南岸的门口。”

贝拉将车停了在燕庭南岸门口的树下,然后从粉红色的包里掏出了一支口红和最新款的气垫霜,对着小镜子涂涂抹抹了片刻,只是,还不等她将东西收起来,宋千玦已经敲响了她的车窗。

看着车窗外的宋千玦,又看了看跟在她身后的厉成,贝拉愣了片刻,这是几个意思?

将车窗缓缓放下,贝拉从上到下打量一番宋千玦,不出预料地问了一句:“你怎么来了?”

闻言,宋千玦故意冲她挑挑眉,笑里夹杂着几分得意和不满,回道:“贝拉小姐大晚上的约我老公过节,我这个当少夫人的,岂有不来的道理?”

“哼!我不会让你上车的!”

“可以呀,我还巴不得你不开门呢,爷爷说了,我不去,厉成也不能去,哼!”

说完,宋千玦也学着贝拉哼了一声。

“你!”

“好啦好啦,如果你想真想约我老公就赶紧开门吧大小姐,大晚上的想冷死谁呢?提醒你一句,距离你的新年过去可只有不到四个小时了。”

s市最热闹最有人间烟火的地方不是光鲜亮丽的新城,也不是一栋栋耸入云天的写字楼,而是三教九流都混杂其中的老城区。

老城区巷弄交错夜市发达,生活着s市最劳苦也最懂得满足的一群人,他们在这里落地扎根,也在这里整日与吃穿住行为伍,耗尽一生,或许旁人瞧不上这样的生活,可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懂得这里的人生百味。

这是贝拉对s市最感兴趣的地方。

距离巷弄不足五百米的时候,贝拉找了个车位将车停在了巷弄外面,宋千玦问她为什么要来这里,贝拉说这里人气足,无论南来北往,不管过客归人,只要在这里,都能瞧见人间的沸腾之气,在这样的巷弄里走一走,再冰冷的心都会暖一暖。

宋千玦知道贝拉中文好,但没想到她会中文这么好,连南来北往过客归人沸腾之气都知道,还比喻的一丝不差,啧啧啧,不愧是天才,连世界上最难学的语种汉语都学得这么精通,但她实在不明白,贝拉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科研小天才为什么会喜欢这种地方?或者说,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市井之处?

其实,宋千玦如果事先了解一下贝拉的成长过程,她大概就能明白贝拉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地方了。

因为从小就表现出极高的智商,贝拉被家族的长辈冠以最严格的教育,给她请最好的老师,请最好的保姆,给她最好的一切,希望她长大了能将家族发扬光大,所以,贝拉的童年是在无尽的学习中度过的,她鲜少有机会接触人群,也从未像正常的孩子一样和父母撒过娇,每年只有新年的时候才会拥有极少的时间和家人待在一起。

所以,这便是贝拉为什么喜欢巷弄的缘由,她在这里能体会到人声鼎沸的热闹之感,这种人与人之间最初的交流带给她莫大的感动,那是她在成长中从未体会过的感觉。

带贝拉知道这里的人是安何,几天前,安何神神秘秘地带着贝拉来到了这里,因为暗中调查过贝拉,所以安何带她来这里也是赌,赌贝拉会喜欢这样的市井人间。

事实证明安何赌对了,贝拉几乎是瞬间就喜欢上了巷弄夜市,可他最想分享心情的人却不是安何,所以,安何虽然赌对了贝拉的喜好,却仍旧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冬天吃什么最过瘾?

当然是麻辣烫。

贝拉已经领教过一回麻辣烫的魅力,所以她毫不犹豫地在一个麻辣烫摊主的小吃摊前坐了下来。

因为是圣诞节,这里的夜市比平常又热闹了些,人头攒动的巷子里到处都是美食飘香。

贝拉喜欢这样的地方,宋千玦熟悉这样的地方,可厉成就不那么好了。

厉成打小就生活在人民群众触摸不到的圈子里,何时来过这样接地气的巷弄?就算当年周意欢和厉晖带着他漂了几年,可也从未在衣食住行上亏待过他,更别提让他来这样的地方。

瞧了眼眼前因为年久而磨损厉害的长条木凳,厉成微皱着眉站在原地一时间坐也不是不坐也不是。

倒不是他矫情,而是任何一个人到了新的地方,接触新事物的时候都会有一个适应期,他现在能站在这里已经很不错了。

贝拉没发现厉成不自在,她颇为兴奋的拽着厉成的胳膊就让他坐了下来。

宋千玦坐在贝拉对面,盯着贝拉挽在厉成胳膊上的手,她咬牙切齿的露出丝笑意来,好,她忍!怎么说今天也是外国友人的新年!她就大度一回。

许是节日氛围的烘托,厉成先前一直僵着的身体也渐渐放松下来,周围多是欢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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