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钱是万能的>第七十四章 一帮吃货

“常乐,黄小雅,你们不要多心。”

这李颖极其善于察言观色,见到常乐他们的脸色微变,连忙解释道,“我们这些都是一家人,他们都是我舅舅和姑姑的儿女,那饶敏是我爷爷一位战友的孙子。”

“我爷爷李海山交代过,无论如何,也不会将常乐你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一事透露出去的。”

确实,那李海山就是自家在京城三大连襟家族的顶梁柱和主心骨,本来已经是时日无多,现在却不但身体痊愈,还恢复到了壮年时期的巅峰身体状态,说是救了他们全家也不为过。

“这就好。”常乐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我们大家在知道了常读书之后,有些想要迫不及待的见见你这位我们家的救命恩人,于是就冒昧前来迎接,有些唐突了,还望不要见怪。”

李明辉显然是这一群人的主心骨,神色凝重的对常乐解释道,“其实我们也是想顺道出来玩玩,因为过几天就要开学了。”

“哦,没事。”听了了对方的解释,常乐的脸色变得好看了许多。

“对了,你们还没有吃晚饭吧?”

常乐稍稍的思忖了一下,遂对着这些不速之客问道。

既然别人这么有诚意,自己也不好拒人于千里之外,只好招呼一下。

“还没有呢!”

一旁的李颖立即接口道。

“是啊!我们都还没有吃晚饭。”

“阿乐,你们的晚饭挺丰盛的嘛!”

“哇!好香,我就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清香的饭菜!”……

这一下可不得了,这些家伙浑然没有把自己当做外人,一个个都“呼啦”的涌了过来,围着那张不小的饭桌做好,看得常乐他们又是在面面相窥的苦笑不已。

因为常乐四人都是大吃货,现在木桌上面的饭菜,看上去足够十来个普通人吃的,因此这些家伙见到这么一大桌饭菜,也毫不客气。

他们哪里知道,常乐他们的饭量要超出了一般人的一倍有余?

“得了,今天就吃个半饱算了。”

常乐和黄小雅对视了一眼,眼里闪过一丝不舍和担心:这些饭菜,都是用生命泉水做的,哪里仅仅是好吃那么简单?这些家伙有福了。

只是现在的这种情况,连一点补救的办法也没有,只好顺其自然了,到时候随便扯个由头糊弄过去就好。

李春华倒是无所谓,反正这些不速之客已经证实了他们都将是常乐的同学,招呼他们几顿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大家一起吃吧。”

李春华与何丽萍从车上又拿出了几套碗筷洗干净,就开始招呼大家。

“好勒!谢谢阿姨!”

“阿姨,我们就不客气了。呃……话说,我们这些人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客气来着!”……

这些家伙,话音一落,就各自挑着自己喜欢的东西在大吃起来,连一旁在虎视眈眈的两只大狗也毫不顾忌,显然他们的家里也养了几只凶猛的宠物,要不然肯定不会这么淡定。

“好吃!特么的太好吃了!”

“呜呜……这也太好吃了吧?小颖,你要淑女一点,别抢我面前的……”

“哎!小妹,这是哥哥的!你吃你眼前的就好了嘛!”……

这前所未有的美味,一下就征服了这些家伙,一个个就像是从牢里放出来的一样,一边大吃着,还在一边支支吾吾的争抢起来。

然而,这些家伙的动作可没有常乐他们四人快,常乐他们看得一边在偷笑,一边飞速的往嘴里塞,动作飞快。

开玩笑,你要是不快一点,估计连汤都没得喝了。这些家伙可不懂什么叫做客气,那是半点也不会相让的。

不到十分钟时间,桌上和锅里的任何食物包括米饭在内,连一点汤水和一粒米饭也没有剩下,变得清洁溜溜的。

“呃……”

李明辉打了个饱嗝,惬意之极的对李春华与何丽萍说道:“阿姨,你们做的饭菜也太好吃了一点,我们这些人也算是见多识广了,愣是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

“对啊!这些饭菜不仅仅是好吃,吃过之后觉得暖洋洋的,还十分舒服。”

“嗯,我敢说,再来一大桌我们也还能够吃得下!”……

这几位少男少女,一个个都是在翘起大拇指赞道。

“咦?这里还有一坛酒?”

“对呀!刚刚我们都忘记喝酒了呢!是不是尝尝看?”

“嗯,我们来尝尝看……”

常乐一见到这些家伙又盯上了那一坛黄小雅之前拿出来的“人参酒”,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连忙起身一个大步上前,俯身拿起那坛酒:

“这坛酒你们可不能够喝,这是我专门给妈妈她们用来调养身体的,不适合年轻人喝。”

常乐无奈之极,只得找了一个借口糊弄过去。

没有办法,这种美酒已经不能够用稀世珍宝来形容了,堪称真正的无价之宝,可不能够让这些家伙给糟蹋了。

就算是要给他们尝尝,大家的关系也没有达到那么好的地步,而且很容易就会把这种绝世美酒曝光出去,得不偿失,那是万万不能够乱来的。

“哦,既然是阿乐你给两位阿姨泡制的专用药酒,那我们就不喝了。”

见到常乐这么说,大家自然不会再想着去尝尝那坛药酒了,恍然大悟的看了看那酒坛,遂也放下了心思。

大家随即就地坐着,在天南海北的胡扯起来。

“对了,我们四人是要在野外宿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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