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晨光微熹。
凌一又昏昏沉沉睡了一觉,醒来后全身乏力,湿湿黏黏的。厚厚的被子压在身上,喘气困难。但好在只是觉得累,头不痛了。
她掀开被子,撑起酸软的身子,甩甩脑袋。
一怔。
言琛还躺在她家沙发上。
他陪了她两天两夜,一直没走?
一股暖流滑过心头。
见他的被子已经滑落到地上,她轻手轻脚下床,捡起被子小心翼翼地替他盖上。
他睡觉的时候习惯性地用小臂挡着眼睛,露出勾着贵族弧度的鼻尖,以及性感的薄唇,颜色很粉却不阴柔。
薄唇的男人往往会给人一种薄情寡义的感觉,但言琛不同,他坚毅而有富有男人味。单看五官精致如画,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
凌一看痴了。不知从多久之前便察觉言琛对她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好像有光,她可以这么静静看一整天。
男人扇子一般的长睫毛忽然抬起,琥珀色的瞳孔与她对上。她的心瞬间被那颜色戳了一下,心头一哆嗦。“言言队”
正木讷地蹲在那儿不知所措,言琛伸手,摸了她的头。
“嗯,烧退了。”他的声音还带着起床气,有些沙哑。
本来是退了的,可是他一碰她,她又开始发烫了。好不容易才退烧的啊他的魔力比发烧更可怕。
言琛起身,头上一小撮呆毛竖了起来,配着他刚睡醒的神情,显得非常呆萌。
“噗。”她忍不住乐了。
“笑什么?”
“你长小犄角了。”她指了指他的头发。
“嗯?”
“我来吧。”她帮他抚平头发,他的发丝很柔软,像小羽毛挠着她的心脏。
凌一红着小脸缩手。怎么有一种情侣之间的亲昵感?
她最近经常脸红,这样高的频率可以排除掉很多原因,就只剩下和自己喜欢的人亲近导致紧张或激动,并反射性地引起人体交感神经兴奋,从而使得心跳加快,毛细血管扩张,产生脸红。
她相信科学,所以这应该是喜欢了。
她不是一个别扭的人,喜欢就是喜欢,她坦然面对。
她这个年纪,对异性产生好感再正常不过,更何况言队是个值得喜欢的人。她被他吸引就好像天会下雨,雨后会有彩虹一般自然。
不过目前找出杀害她父母的凶手是首要任务,这就意味着她得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以男性身份待在,这不利于他们的感情发展,但顺其然吧。属于她的,终将属于她。失去了会遗憾,但这就是命。
凌一一时间脑子里想了很多,她不是一个喜欢胡思乱想,多愁善感的人。永远不要为没有发生的事情纠结,现在尽最大努力就好。
言琛心中的感觉同样妙不可言。他自然也想象不到自己任她折腾的样子有多乖,钢铁直男,雷霆特工变成了一只呆萌的小忠犬。
“那个我去煮面。”她不好意思地走开。
“我来吧。”言琛走到她身后,强壮的胸膛贴着她的后背,从她头顶的柜子上取出一袋面。
两人的身影交叠在一起,形成了很萌的身高差,激得凌一一腔少女心泛滥,酥酥的,像雪碧冒着泡泡。
喜欢是什么感觉?就是有人让你脑袋里放小烟花,心脏里融跳跳糖,身体里开冰雪碧啊
“铃铃铃。”手机铃声打断了这清晨的微妙,两人心头都有一丝惋惜。属于他们的时间,不被打扰该有多好。
“言队,电、电话”
“嗯。”言琛接起手机,凌一听见大在那边喊。“言队,又发生命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