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红袖添乱不添香>第123回 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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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的这顿晚饭,吃得一言难尽。

姑娘我依旧如个忍气吞声的小媳妇般,一声不敢吭地坐在饭桌一角,怯怯望着对面而坐的两个男人,隐约觉得他俩中间的空气,都在双方强大气场的碰撞中,变得有些扭曲。

箕水豹此时,已是一副无所谓的模样,伸筷子夹了块鸭肉递向我:“来小月,游水耗体力,吃块鸭子补补。”

然而这块爱心鸭肉尚未到我碗中,已被另一双筷子截住,“她不爱吃鸭子。”

豹兄的筷子陡然一落,另辟蹊径,“我们水性好的人都爱吃鸭子,这叫以形补形,你懂什么?”

秦朗的筷子快如闪电,“你才认识她几日?少自作聪明!”

我以手抚额,十分无奈地望着二人用筷子电光火石般过了几十招,最终那块可怜的鸭肉被高高抛起又“吧唧”落在了地上。

我无声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碗筷,“我吃饱了,你们随意。”

说罢,起身迅速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我从未见过如此小性儿的秦朗……

我坐在自己房里,托腮望着窗外。

我不过跟别人一起游了个水,他便别扭如此,全然不想想当初他与云谣月下独处、甜言蜜语时,我是个什么感受……

想至此,我竟觉得有些解气。

云谣……再度想起这个女子,令我依旧不解的是,我们此行十分谨慎,胖子更是极尽低调,除了几个小厮和侍女芙蕖,宫中的人和物统统抛却,富商公子做派毫无破绽,究竟是如何被云谣发现了端倪?

正想得出神,冷不防屋外“当啷啷”两声脆响,伴着箕水豹低低的暗骂,想来是他最终比输了,一双筷子掉在了地上。

筷子……

我灵光一现,瞬间抓住了些灵感。

胖子的确准备充分,临行前替换掉了自己所有的随身物品,务求将皇家印记抹得干净。

除了一样东西。

且这样东西想来不是他自己的主意,而是芙蕖姑娘为胖子着想,自作主张带上的,一件她认为并不起眼的小东西。

就是胖子在宫中用惯了的,一双可以试毒的银筷。

芙蕖姑娘怕太子殿下被人投毒暗害,所以带上了他的银筷子;而胖子因用得习惯,习以为常熟视无睹,亦没有察觉丝毫的不妥。

碰巧那日云谣与芙蕖拉扯,不慎打翻了芙蕖手中的托盘,那双银筷子便落在地上,引起了云谣的注意。

试想,什么寻常人家,会用一双顶镶明黄色玳瑁珠的银筷子?

我长叹一声:真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然而,云谣是湖匪的眼线,她发现银筷子的端倪之后,第二日却是扬州知府前来道破了胖子的身份。

这说明,这位扬州知府何奎,并不似胖子说得那般昏庸无害,而是与湖匪早有勾结。

搞不好,他就是湖匪的幕后大老板。

想至此,我一下弹起来,想要去告诉秦朗这些发现。

但转瞬又想到他正恼着我并与箕水豹斗气,我犹豫再三,还是决定,明日一早再说。

不想翌日清晨起来,却少了个人。

“豹兄呢?”我随口问立在院中的秦朗。

他凤眸中火光一闪,语调甚为冷淡:“一早起床便找他,你跟他很熟么?”

他这番不阴不阳的态度,令姑娘我顿觉窝火,故做理所当然道:“是啊,我与豹兄一见如故,十分投缘。”

便见秦朗一张脸再度黑了黑,嘴角一扯,“可惜,你这位一见如故的豹兄,一早便走了。”

“去哪了?”

“我派他去扬州,向殿下报告高邮湖匪的情况。”

一早便走,连个招呼都不打……我撇撇嘴,“你和他同为锦衣卫二十八宿,且都是太子手下,你何以调派他?”

秦朗眼角竟闪过一丝小得意:“在下不才,比他排位靠前了些。”

我毫不避讳地翻了翻白眼,送他四个字:“公,报,私,仇!”

说罢打个呵欠,打算去厨房找些吃的,抚慰一下昨晚被吓得没吃饱抗议了一夜的肚子。

却听身后的秦朗依旧甚为冷淡地说:“你们二人闲来无事戏水正欢之时,我倒是派人查清楚了一件事,要不要听听?”

我脚步顿了顿,亦回个无所谓的语调:“爱说不说。”

便听到秦朗低低叹了口气,方道,“当日世子爷在你手上写的‘平安’二字,所指的应该是封邑于淮安的平安侯。”

我转过身:“平安侯?”

根据秦朗的讲解,平安侯一脉可追溯到明太祖朱元璋起兵反元时期,朱元璋结发妻马氏的一个同族,名叫马五三,是个混人胆大的家伙,被朱元璋动员加入了他的革命队伍。在此后的东征西战中,马五三作为朱元璋的亲兵,凭着一股不要命的拼劲和自带光环式的幸运,一路过关斩将屡建战功。至朱元璋登基后,念其战功卓著,又是马皇后的宗亲,于是被封为“平安侯”,封邑于淮安。

被封侯之后的马五三,自觉这个名字有些拿不上台面,于是动了换名字的心思。然他一个粗人,在更名这样的大事上却十分自以为是,不是找个文臣参谋请教一下,而是凭借自己儿时听说书先生讲《三国志》故事时的一点半星记忆,给自己取了个十分“有文化”的名字——马谡。

我疑心这位平安侯爷要么是小时候贪玩,根本没把故事听完,要么就是听着听着睡着了,压根没听到马谡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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