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筱白静静地坐在电脑前,不知不觉中,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可是新建的文档上却一个字也没有打出来。
脑子里空空的,正如……熊筱白的视线移向空空的沙发。
他居然那样子就跑掉了。就在我刚刚走到他身边的时候。
而且……他离开的时候,明明我就在他身边,他却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就好像……我根本不存在一样……
看着安维辰上了计程车,任凭她在后面叫他的名字,他都置若罔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熊筱白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问自己这个问题了。
直到计程车消失得无影无踪,熊筱白才茫然地转回身,望向安维辰之前看着的橱窗,想要找出让他逃走的原因。
那是一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店,专卖一些手工做的水晶制品,熊筱白的视线一一扫过错落有致摆在橱窗里展示品,却未看出有什么特别。
或者,应该说,某些东西,只对某些人才有特别的意义。
熊筱白看不出特别,是因为她不是安维辰。
叹了一口气,熊筱白摇了摇头,不能再这样胡思乱想了,她应该抓紧时间补回之前意外丢失的存稿。安维辰失踪了两天,她居然在这两天里只写不到两千字,最后却又全部删除,因为感觉写得太烂了。就算是卡文卡到死,也不会是这个样子。
自己这是怎么了?而他……又是怎么了?
突然觉得有些饿了,熊筱白看了一眼厨房,之前与安维辰去超市买的那些东西还堆在一进门的地上,不知道为什么,她丝毫提不起劲去整理,甚至连碰都不想碰。
吃点什么呢?熊筱白犹豫着,在这两天里,她就只吃了两块匹萨,如果觉得饿了,就为自己冲杯羊奶充饥。
瞄了一眼已经空了的杯子,嗯,这顿饭也用一杯羊奶搞定吧。
抬起手,伸向杯子,手却在空中停住了。
好痛!熊筱白缩回伸出去的右手,用左手按摩着右边的胳膊,可是因为这样,又感觉到左手腕的刺痛。
那天,安维辰跑掉之后,她呆呆站在那里好久,才在别人诧异的视线中,捡起滚落一地的水果和罐头,再一个人拎起所有的袋子,咬着牙,把在超市买的东西全部拿回了家。甚至还包括掉在地上后已经摔碎的餐具,明明已经用不了了,明明扔掉可以减轻一些重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倔强的不想丢弃任何东西。
而倔强的后果就是,第二天胳膊痛得抬都抬不起来了,全身的骨头也好像散架了一般,最重要的是,两只手的手腕都痛得几乎不敢动,这也是她一直没怎么码字的原因之一。
何苦呢?熊筱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把自己弄成这样,就为了与那只“弃狗”赌气,真是太不值得了。
强忍着身体的各种不适,站起身,拿着杯子走向厨房。现在,还是肚子最重要。
肚子最重要……吗?熊筱白又不由自主地又想到了那只“弃狗”。离开我这里之后,他应该不会饿肚子了吧?也会吃到他想吃的美食了吧?只是……他睡得可好?
停住脚步,缓缓地望着空空的沙发,熊筱白不得不承认,“弃狗”突然跑掉之后,她的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失落。尤其是……每当她回想起,他在离开的时候,与她擦身而过,却看都没看她一眼,就好像她是完全透明的、不存在的一般。
好像有某种情愫让自己的心莫名其妙的不舒服,熊筱白的手移至胸前。
这种感觉……是因为不甘心吗?熊筱白想了想,她找不到其他的答案。
嗯,没错,应该是不甘心。嗯,是的,除了不甘心似乎也没有别的可能了。熊筱白用力地点了点头,就好像是在让自己更加确定、更加认同。除了不甘心,别无其他!
33楼的高度,安维辰站在玻璃窗前,仰望着漆黑的天空,等待天亮。
身后的大床上,传来一个女人均匀的呼吸声。
从浴室到客厅再到床上,被安维辰折腾了一整晚,杜美珊早已经疲惫不堪地沉沉睡去。
而始作俑者的安维辰,却是再累也睡不着。不过就是睡觉而已,明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却是求之不得的奢望。
自从那天从笨熊身边一声不响地离开,他已经三天未合眼了。而在这三天里,他唯一做的事,就是疯狂的做/爱。
先是两个已经记不得名字的小明星,再到杜美珊。他把自己的全部精神和精力都集中在身上或身下的女人,就为了不再想起那个他原以为自己早已经忘记、早应该死在回忆里的女人——丁雅兰。
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何会被笨熊捡回家了,也终于知道自己为何会出现在笨熊家附近。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女人,那个叫丁雅兰的女人。他第一个喜欢的女人,也是第一个以及唯一一个拒绝他的女人。
天终于亮了,安维辰眯起眼睛,看着升起的太阳。突然间,好像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刺痛了他的眼睛,更刺痛了他的心。
多少年之前,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早上,他拿着由国际珠宝设计大师设计、为丁雅兰独家订制的水晶吊坠,对着刚刚升起的太阳,为自己加油鼓劲,因为他终于决定要向她告白了。
可是,他八年的暗恋刚开口就丝毫没有转圜余地的结束了,看着丁雅兰绝情的背影,他捡起地上的石头,把做为求爱礼物的水晶吊坠砸了个粉碎。
水晶碎了,但吊坠却永远地烙